抗戰勝利時我與港督代表的一次談判【3】

作者:譚天度    發布時間:2016-06-29    來源:中國共產黨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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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確立中共在港合法地位

有了上述的交鋒后,我們即轉入了談判的實質性內容,這就是中共在港地位及中國人民在港利益。根據中共中央指示精神,我們應通過談判迫使英方同意中共在港合法地位,允許我黨以半公開形式在港從事各項活動,即不論是秘密和公開活動均不以共產黨名義出現,我們的活動也不以推翻港英政府為目的。

為反抗英國的殖民統治,我們曾在本世紀20年代發動過震驚中外的香港海員大罷工和省港大罷工,沉重打擊了港英統治當局。但在此后的二十幾年中,共產黨在香港的幾乎所有活動均屬非法性質。僅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共駐港的南方局、廣東省委、兩廣省委、香港工委等機關就迭遭破壞,其中省級領導干部被捕的就有蔡和森、章漢夫、陸更夫、鄭懷昌等十余名,其中絕大多數人為革命獻出了寶貴的生命。我本人在此前的香港地下工作中,就曾3次被捕,兩次入獄。在抗日戰爭中,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游擊隊堅持了港九地區的抗日斗爭,沉重打擊了日偽軍。現在抗日戰爭取得了勝利,我們理所當然地應該在香港佔有一席之地。

為此,我在以后的談判中提出如下要求和條件:①承認中共在港合法地位,同意中共在港建立半公開工作機構﹔②允許我方人員在港九居住、往來、從業自由及募捐﹔③同意我在港出版日報及刊物﹔④同意並幫助我方在港設立秘密電台﹔⑤在我武裝撤出后,英方應保護我非武裝人員和傷病員的安全﹔⑥我在大鵬灣的海面部隊,因要保護商旅安全,應准予延緩撤出時間﹔⑦准予港九人民有武裝自己和維持社會治安的權利﹔⑧組織戰后救濟會,賑濟災民﹔⑨非經我方同意,英軍不得進入我控制地區等。

港督代表當時從心裡很不想接受上述條件,但礙於當時的歷史狀況和各方力量格局,最終還是全部同意了我方提出的要求,只是在一些具體細節上提出一些修改意見。

至此,我們與港英當局談判的主要目的已經達到,於是我根據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向英方承諾,中共今后不在港九地區從事非法活動,東江縱隊港九獨立大隊將在近期內全部撤出。

這次會談后,由廣東區黨委宣傳部部長饒彰風,以港九獨立大隊大隊長和大隊政委的名義起草了《東江縱隊港九獨立大隊撤退港九新界宣言》,宣布該部將在一周內全部撤出香港地區,並油印成傳單於9月28日在港九各地散發。

當時香港治安紊亂,百廢待舉,駐港英軍兵力嚴重不足,而港英當局又不敢請國民黨軍隊協助維持社會治安,以恐引狼入室。港英當局為了維持香港的社會秩序,從戰亂中恢復和發展經濟,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借助我們的力量。鑒於東江縱隊駐港部隊在廣大群眾中有良好的聲譽,港督代表提出請求,希望港九獨立大隊暫緩撤出,幫助維持社會治安,組織港九民眾建立自衛武裝和籌建警察后備力量等。我經請示,同意港府請求,答應港九大隊在港繼續駐扎5個月,經費由港方負責。

為協調工作,並表示友好,駐港英軍最高負責人菲士廷將軍曾提出會見東江縱隊曾生司令員和王作堯副司令。在此期間,應駐港英軍的邀請,東江縱隊司令部還派出袁庚和黃作梅到九龍半島酒店與駐港英軍夏愨海軍少將商談港九獨立大隊推遲撤退及雙方軍隊的具體合作事宜。

10月間,廣東區黨委將這些談判的結果陸續電報中央,告知:對我方提出的條件,“港方表示完全同意,並對我數年來堅持斗爭之精神及成績,深表欽佩感謝”。隨后,中央批准了華南黨組織在港活動方案。

1945年9月,東江縱隊300余名傷病員分別住進大埔康樂村等數間英軍醫院。根據談判協議,我方傷病員在醫院治療期間的一切費用及人身安全均由英軍負責。10月,國民黨新一軍到香港時曾想劫走這批傷病員,被英軍以應“遵守紅十字會精神”而加以阻止。以后在軍調談判期間,國民黨又想來“接收”這些傷病員,均未得逞。

當國民黨在廣州接受日軍投降后,廣大民眾和社會輿論強烈要求收復港澳,廣東省參議會還發表了收復港澳宣言。10月下旬,國民黨在廣州地區受降主官第二方面軍司令張發奎派參謀處處長李漢沖為代表、上校參議駱來添為譯員到香港,與菲士廷陸軍司令舉行談判,以圖尋求機會收復香港。但他們達成的協議,內容僅為過路香港的國民黨軍隊應遵守的規則等。此時,國民黨軍紀敗壞,駐港國軍在香港大肆違法亂紀,他們強用國幣,並發生搶劫商店、汽車撞死人、毆傷警察致死等重大案件,但港英方面都不敢處理。在此歷史重要關頭,蔣介石仍視共產黨為大敵,置國家民族利益於不顧,斷然發動全面內戰。隨著國民黨軍隊大批北運,他們高喊的“收復香港”終成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