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石問路:中共黨史研究與新文化史的邂逅【3】

作者:郭若平    發布時間:2015-02-02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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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視角切換:政治文化史

中共黨史的研究視角從來不是也不可能是單向度的,按時空編年考異固然是基本的研究功夫,但翻轉問題的切入點,或許還能看到不同的史事面相。這不是有意錯置時空,而是觀察維度的置換。多維度觀察之所以可能,完全源自於黨史的史事本相的多重性。從線性維度分析中共政治結構與政治行為,切換為分析這種結構與行為的文化存在方式,或許就是觀察維度變換的例証。

新文化史提示:“人們是用文化的、心理的符號或密碼來理解周圍的世界。而一切實踐活動,不論經濟方面還是文化方面的,都依賴於這些文化,心理的符號或密碼。”(〔美〕喬伊斯•阿普爾比等著,劉北成等譯:《歷史的真相》,中央編譯出版社,1999年,第202頁。)中共歷史變遷中的一系列政治活動、經濟活動、社會活動、思想活動等等,盡管不能簡單地全都歸類於文化現象,但所有的這些活動都是在相應的文化場域發生,因而也隻能在文化場域才能夠被理解。習慣上人們將中共歷史學看成是政治性極強的學科,從意識形態意義上看,原本無可厚非。但這只是就研究對象的政治屬性而言,而不是對學科歷史屬性的認定,盡管這個問題常常制造混亂,讓人莫衷一是。實際上,對於中共的政治結構、政治行為、政治理念等現象,一旦要理解其為何如此這般,隻能將其置於歷史范疇內加以考察,才可能窺見其中的演變脈絡。同樣是歷史觀察,新文化史則將上述政治現象納入文化范疇進行分析,也就是說,對黨史政治現象的實証分析可以轉換為一種文化表象分析,這就是黨史的政治文化史研究。

政治史的文化表象通常借助象征形式、話語形式、符號形式、儀典形式等形態,來揭示政治史蘊涵的歷史意義。黨史的政治文化史所要研究的,並不是對直線時空中政治變遷的勾勒,或者僅僅對政治行為進行平面記錄,它不是編年性的而是分析性的,是以政治表現如何被理解的角度來敘述。也就是說,這種研究關注的不是政治事件或政治人物的歷史行為——盡管這種行為對這種研究是不可缺少的,而是關注政治行為如何可能,它是處在怎樣的社會、經濟、文化語境中,並且與這種語境發生了何種關系,在這種關系中,政治行為之外的“他者”對其施加了何種作用或影響,等等。諸如此類問題在黨史的政治文化史研究中,過往鮮被涉及,現在將這些問題納入黨史研究的視野范圍,正是新文化史之於黨史研究具有積極意義的意蘊所在。

顯然,對黨史的政治文化史研究,超越了傳統的政治思想史或政治制度史研究,它不是停留在中共政治思想或中共政治家思想的平面分析上,而是將分析重心置於中共政治實體的多重結構分析上,既考察中共政治行為的文化構成,也考察社會群體(“社會群體”是一個極其混雜的概念,它被看成是人類的基本活動方式之一,是以一定社會關系為紐帶的個人集合體,其中包含群體性結構、社會性互動、穩定性成員、規范性行為、同質性意識等要素。在日常生活話語場域,不同社會角色所構成的社會性關系群體,通常也被視為一種社會群體。在中共黨史研究領域,“社會群體”的意義指涉往往泛化為“人民大眾”“廣大群眾”等指稱。)對中共政治行為的文化反應,同時還考察中共政治行為在日常生活中的存在方式等。這種分析意味不僅是分析切入點的轉換,其中的潛在意圖在於位移政治行為主體與政治參與客體在歷史分析中的角色。這種角色的出場至少構成三個層面的研究視角:第一,社會文化語境是如何構成中共政治活動的方式?第二,史料文本是如何表達中共政治活動的歷史軌跡?第三,社會政治生活是如何對中共政治活動作出意義反應?這些領域的一系列分析,隻有依托政治文化的歷史表征才可能被解釋。對黨史的政治文化史研究,並不是簡單地刪除中共政治活動史事本身的存在價值,而是試圖建立在這種存在價值基礎上,重點將分析出發點投向文化的歷史解釋功能。從這種角度看,中共的政治活動就不再是政黨或政治家在政治場域單槍匹馬的馳騁,政治場域中的心理期待、心智狀態、思維模式、話語特征等文化表象,反倒成為表征中共政治活動的起源、運行、走向、結局等的解釋要素,這些要素在新文化史意義上,重構或塑造了中共政治行為的歷史面相。一旦實施了這種視角切換,就意味著黨史研究進入了一種新的論述關系。

視角切換同時暗含著一種研究意識的控制機制,它只是一種歷史場景的位移,而不是史事的切斷,另起爐灶。因此,黨史的政治文化史研究有必要提防一種偏向,這種偏向往往抽空社會經濟基礎對歷史解釋的有效性,把文化解釋當成天馬行空的“獨俠客”。就像長期以來,人們一直使用“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來為近代以來中國社會性質進行定性,盡管這種定性可以被理解為“並不是對過去的客觀描述,而是將他們的價值觀投射於過去”(〔英〕彼得•伯克著,蔡玉輝譯:《什麼是文化史》,第115頁。),但不能因此否認“半殖民地半封建”歷史涵蓋的社會經濟關系。在這種前提下,“半殖民地半封建”才能夠作為一種解釋性概念,被運用於分析中國革命的政治特點。將“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作為一種政治術語,分析其中意義蘊涵的變化,就可以折射出中共政治革命的內在軌跡。一旦啟動這種概念的分析程序,就顯示“半殖民地半封建”歷史過程被這個概念所解釋,而概念解釋的歷史是與對應的政治、經濟、社會語境相伴而行的,隱藏在概念背后的社會經濟要素並不因概念解釋的文化性而被抽空。

新文化史堅信通過政治文化史研究,可以揭示政治文化在一定條件下是塑造、建構政治行為的主要要素,這種歷史意識在政治事件專門史的研究領域,其可行性是有史可征的。以林•亨特的法國大革命史研究為例便可佐証。林•亨特認為法國大革命的發生主要“不是新生產方式或經濟現代化的出現,而是革命政治文化的出現”(〔美〕林•亨特著,汪珍珠譯:《法國大革命中的政治、文化和階級》,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252頁。)。亨特直接將“革命的修辭學”“革命象征形式”等文化要素作為解釋法國大革命史的出發點,認為“法國大革命的政治文化不能從社會結構、社會沖突或革命者的社會身份中得出。政治實踐也不僅僅是‘下層次的’(underlying)經濟與社會利益的表達。革命者通過語言、意象與日常的政治活動,致力於重新構建社會和社會關系”(〔美〕林•亨特著,汪珍珠譯:《法國大革命中的政治、文化和階級》,第24—25頁。)。因此,需要分析的不是傳統史學的那種二元因果解釋關系,而是政治文化中的“隱蔽模式”,這種“隱蔽模式”實際上就是從“革命語言的普遍原則、革命象征物的運作,以及對儀式與體態的普遍關注”(〔美〕林•亨特著,汪珍珠譯:《法國大革命中的政治、文化和階級》,第27頁。)等方面來分析法國大革命之史的變遷。亨特的這種史學分析確實揭示了重大政治事件的另一種歷史面相。這種治史取法同樣適用於對“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承載中共政治革命史的分析,此處不遑多論。

總之,武斷地拒斥社會經濟的因果解釋關系,顯然是不明智的,但簡單地給政治文化史送上缺乏解釋有效性的一記悶棍,同樣是欠考慮的舉動。實際上,任何一種歷史研究方式都是一種特殊的歷史闡釋模式,因而它是永遠存在爭議的,“它不僅永遠會受到那些對其解釋性語境做出不同解讀的人們的挑戰和修正,而且還要受到那些成功地發現新的、不同的解釋性語境的人們的挑戰和修正”(〔英〕達裡奧•卡斯蒂廖內、伊安•漢普歇爾—蒙克編,周保巍譯:《民族語境下的政治思想史》,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95頁。)。歷史解釋的不確定性並不意味因此就應當放棄對解釋歷史的任何一種可能性。因此,當黨史研究轉換為一種政治文化史研究,其中諸如表象、文本、語言、經歷、發明、符號、實踐、微觀等新文化史慣常用語,都將毫不客氣地魚貫而入。這時,黨史研究是裸身介入,還是盲目抗拒?顯然,簡單地表態都可能引起舊有知識體系的震蕩。可靠的路徑恐怕理當回到黨史領域,考察是否存在以資新文化史分析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