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石問路:中共黨史研究與新文化史的邂逅
〔摘要〕中共黨史研究在理論與方式上尋求研究范式的更新有益於其學術進步。對於當代國際史學界極受關注的“新文化史”研究,黨史研究完全可以投石問路,從中尋求適合自身學術特性的研究路徑。從文化視角觀察黨史問題,既可以拓展黨史研究的分析領域,也可以完善黨史研究的知識結構。
〔關鍵詞〕中共黨史研究﹔新文化史﹔研究方式
促進中共黨史研究學術進步的途徑,較有效的辦法恐怕可以仰賴兩種方式,其一是新史料的挖掘與發現,其二是研究方法的轉借與參照。新史料的挖掘與發現往往可遇不可求,不是主觀意識想挖掘或發現就可以成功的。但是,研究方法則可以通過合理的引介、轉換等方式加以運用,這是研究主體能動意識的功能屬性。被研究的黨史對象只是“沉默”的客體,而承載這種“客體”的任何史料,也永不自動說話,絕不主動登場演繹歷史。那麼,歷史的亮相就端賴研究者的出場,而研究者以什麼方式出場“話說”歷史,其方法就值得考究。研究方法與研究對象之間的適用性如何,並不是一種想象性的預設,而是一種投石問路式的探尋。任何方法都沒有資格聲稱能夠將歷史解釋一網打盡,然而任何歷史問題的解釋,都有資格接受合理方法的選擇,都應具備開門接受檢測的心態。現在,對黨史研究而言,假如“新文化史”這位生客蒞臨門前,黨史研究應當如何應對?是邂逅領教還是閉門謝客?看來是可以“琢磨”一番的。
一、文化要素:歷史解釋的意圖
新文化史是當今國際史學界的一種學術潮流,它是西方史學謀求學術突圍的實質性戰績。新文化史策馬縱橫歷史學疆域,已有半個多世紀的光景,但直至1989年林•亨特主編的《新文化史》出版,才標志著這一國際性的史學“文化轉向”學術運動有了共同的名稱——“新文化史”。
新文化史之所以會形成一種學術氣候,無論作為一種具體性的研究方式,還是作為一種觀念化的理論思潮,它的學理背景都來源於對傳統研究模式的不滿與反抗。1963年,英國馬克思主義思想家E.P.湯普森的巨著《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出版,正是這種“不滿與反抗”的濫觴。這部歷史著作以“形成”這樣的表達來分析工人階級的出現,與傳統研究模式中常常使用的工人階級“產生”迥異,顯然不是用語的隨意性挪用。過往的分析通常是從社會結構或經濟狀況中,推導出工人階級合乎目的性的“產生”。湯普森拒絕這種解釋歷史的觀念,認為工人階級作為一種階級存在,是一種在動態的主客觀關系中“形成”的歷史現象。這種歷史意識意味著分析“工人階級”的產生,不能徑直地借助社會學式的生產規模的擴展、職業分工的增加、勞動者數量的增長等計量化經濟要素來確定,最精巧的社會學論証也編織不了“工人階級”的存在圖形,“工人階級並不像太陽那樣在預定的時間升起,它出現在它自身的形成中”(〔英〕E.P.湯普森著,錢乘旦等譯:《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上),譯林出版社,2001年,“前言”第1頁。)。在這裡,“自身的形成”是一種極具深刻蘊涵的觀念,它強調對工人階級出現的歷史分析,不能把構成工人階級的一系列統計數據作為該階級出現的“原始資料”,相反,應當把工人階級的出現,看成是在一定社會文化關系中“形成”的歷史現象。
在湯普森看來,工人階級在一定的社會文化關系中“形成”,其“形成”方式是由工人生產生活的“經歷”和階級意識的“覺悟”所構成。就“經歷”而言,隻有“當一批人從共同的經歷中得出結論(不管這種經歷是從前輩那裡得來還是親身體驗),感到並明確說出他們之間有共同利益,他們的利益與其他人不同(而且常常對立)時,階級就產生了”﹔就“覺悟”而言,“階級覺悟是把階級經歷用文化的方式加以處理,它體現在傳統習慣、價值體系、思想觀念和組織形式中”(〔英〕E.P.湯普森著,錢乘旦等譯:《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上),“前言”第1—2頁。)。盡管構成“經歷”與“覺悟”的諸多要素並不能直接歸入經濟范疇,但湯普森並不認為二者可以脫離一定的生產關系而存在。相反,他認為工人階級隻能在復雜的生產關系中“形成”,隻不過不能將其誤解為是一個固定的“東西”,試圖用精確的經濟數據來確定其出現過程。
對於這種歷史認知方式,馬克思也曾揭示過。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一文中,馬克思對階級的“形成”作過一個比喻,稱波拿巴王朝的法國小農如果只是處在“同名數簡單相加形成”的關系之中,那麼,這就猶如把一個個馬鈴薯集成一麻袋,並不能代表什麼。但是,“數百萬家庭的經濟生活條件使他們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與其他階級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並互相敵對,就這一點而言,他們是一個階級。而各個小農彼此間隻存在地域的聯系,他們利益的同一性並不使他們彼此間形成共同關系,形成全國性的聯系,形成政治組織,就這一點而言,他們又不是一個階級”(《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77頁。)。顯然,“生活方式”“利益”“教育程度”等要素並非僅僅是物質性的,它同時是文化性的。因此,階級的“形成”需要有這些文化性的經驗“經歷”,並且在這種“經歷”中,“覺悟”到彼此間具有某種廣泛的政治性“共同關系”,這時,階級的“形成”才能夠成為現實。可見,馬克思所論述的,與湯普森“階級是社會與文化的形成”(〔英〕E.P.湯普森著,錢乘旦等譯:《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上),“前言”第4頁。)的看法存在若合符節之處,都強調僅僅是一些群體或階層的存在,並不足以構成階級,階級的出現還需要具備相應的文化關系。
顯然,在湯普森或馬克思的歷史意識中,與經濟關系不同的文化要素同樣可以構成解釋歷史的前提。當然,新文化史的理論靈感主要來源於湯普森而不是馬克思,但這並不妨礙其解釋歷史的可行性。新文化史“一方面,它注重考察歷史中的文化因素和文化層面,也就是說,歷史學的研究對象和研究領域從以往偏重於政治軍事或經濟社會等方面轉移到社會文化范疇之內﹔另一方面,它提出用文化的觀念來解釋歷史,新文化史在方法上借助了文化人類學、語言學、文化研究等學科的理論與方法,通過對語言、符號、儀式等文化象征的分析,解釋其中的文化內涵與意義”(周兵:《新文化史:歷史學的“文化轉向”》,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頁。)。就歷史意識而論,新文化史追問的不是“文化”現象是什麼,而是這種現象在解釋歷史時成為什麼。這也就是新文化史家彼得•伯克所強調的“在某種意義上,新文化史所遵循的是一種新的‘范式’”〔(英〕彼得•伯克著,蔡玉輝譯:《什麼是文化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57頁。)。所謂新范式,主要是指新文化史試圖突破以往那種將文化置於歷史觀察被動地位的分析模式,而將文化的存在看成是歷史變遷的決定性要素之一。另一位新文化史家林•亨特也強調:“經濟和社會關系並不先於或決定文化關系,它們本身就是文化實踐與文化生產的場所——對文化生產的解釋是不能從文化外經驗維度推論出來的。”(〔美〕林•亨特編,姜進譯:《新文化史》,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6—7頁。)按照這種認知,顯然可以推導出一種歷史觀念,即任何一種文化實踐盡管必須在經濟和社會關系這樣的“場所”中生產,但這並不意味著經濟和社會關系之於文化實踐就享有優先權,不僅如此,文化實踐反而能夠塑造經濟和社會關系,能夠改變社會經濟生產的狀態。新文化史的核心歷史意識就是確認在歷史認識域裡,文化具有解釋歷史變遷的功能。
按照常通的史識,文化生產受一定經濟社會關系的制約,可是一旦文化成為解釋歷史的主導要素,似乎就會顛覆文化生產與經濟社會的主仆關系,繼而推論出歷史解釋客觀性的喪失。但是,這恰是出自於對歷史認識功能的誤解。在新文化史的觀念中,社會經濟關系已經先在地制約著文化要素的作用,文化要素的自主解釋功能是建立在歷史實在本體基礎之上的,所謂“承認‘客觀性’自身實際上已成為了歷史,而歷史學家們恰好被委托去書寫它” (李宏圖、王加豐選編:《表象的敘述》,上海三聯書店,2003年,第110頁。)正是此意。如果不是如此,任何文化實踐的歷史解釋都可能導向虛妄。其實,在現代歷史哲學發展史上,恩格斯在批判庸俗唯物主義的歷史觀時就指出:“經濟狀況是基礎,但是對歷史斗爭的進程發生影響並且在許多情況下主要是決定著這一斗爭的形式的,還有上層建筑的各種因素。”不論是創造歷史還是認識歷史,構成歷史最終動力的是“一個總的合力”,其中“每個意志都對合力有所貢獻,因而是包括在這個合力裡面的”。(《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96、697頁。)此中提示的是,歷史認知方式可以從各種復雜的文化要素入手,這既源於文化是歷史“合力”的構成形式,又源於文化承載著歷史解釋的功能。新文化史在歷史認知上先在地將社會經濟要素置於“已成為了歷史”的位置上,直接將文化表征作為歷史的解釋載體,並且試圖從中揭示文化蘊涵的社會意義,這並不意味其對社會經濟的存在熟視無睹。
新文化史解釋歷史的意圖就在於“強調人行動背后的文化邏輯或文化密碼”(盧建榮:《新文化史的學術性格及其在台灣的發展》,陳恆等主編:《新史學》第4輯,大象出版社,2005年,第155頁。)。這種歷史意識在方法論上適用於各種類型的歷史研究,因為無論何種類型的歷史實踐都存在著與之相關的“文化邏輯或文化密碼”,諸如政治的文化史、經濟的文化史、社會的文化史、思想的文化史等,都是以文化的視角介入相應歷史的變遷空間。就歷史的存在形式而言,這種“文化邏輯或文化密碼”同樣深藏於中共的歷史變遷過程中,對其展開切中肯綮的解釋,就不能簡單地套用社會經濟分析模式,因為文化密碼的破解,隻能通過對文化機制和知識生產的分析才有可能。黨史研究與新文化史的邂逅,恰恰為黨史研究提供了揭示歷史變遷背后的動機、心理、心智、意義、行為等功能的方式。在歷史存在方式上,這些都是非物質形態的要素,既不能用計量方式進行測定,也不能用社會經濟史進行結構化研究,它隻能借助於分析語言、話語、文本、符號、象征等文化表征形式來實現。實際上,文化表征本身就是黨史作為歷史存在的一種現象,通過新文化史的治史取法提示,使黨史研究不但可以借重其資源而別開生面,而且使黨史研究由此轉向以文化要素為出發點的歷史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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