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石問路:中共黨史研究與新文化史的邂逅【4】

作者:郭若平    發布時間:2015-02-02    來源:中共黨史研究
分享到 :

四、回到黨史研究的實踐場域

對於黨史研究來說,進入新文化史的分析疆域,無疑是一次歷史時空的“陌生體驗”(〔德〕斯特凡•約爾丹主編,孟鐘捷譯:《歷史科學基本概念辭典》,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172頁。)。這種“陌生體驗”帶來的是黨史研究方式的一次文化轉向,而轉向意味著黨史研究出發點的位移,文化被詢問為歷史如何通過知識的生產,去塑造或改變社會、政治、經濟等的關系結構。黨史研究為此要開啟搜尋問題的屏幕,去展開一系列的文化“偵探”,而“偵探”的對象,按新文化史的分析慣例,就是黨史領域的“實踐”行為和“表象”形式。

“實踐”是新文化史的一個理論口號,但這裡的“實踐”不是通常所說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這一語式中的“實踐”,而是特指歷史過程中可感觸可識別的具體行為,就如研究某種理論發展史,所要研究的並不是這種理論本身的發展歷史,而是研究這種理論的具體生產、擴散、接受等行為過程的歷史。因此,所謂的“實踐”,在很大程度上接近於此前提及的“經歷”。當人們探求中共的民主思想變遷時,通常的闡釋模式是以政治文件或政治理論家們的核心思想來闡述民主思想或制度的發展,但按“實踐”的要求,則應以歷史敘事的方式,借助人們具體的各種民主生活體驗,重構一系列民主活動的史事場景,以顯示民主之於政治生態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存在方式。從新文化史的角度看,隻有考察人們如何具體參與民主的“經歷”,才能顯示民主內涵意義是如何干預社會生活與政治生活。

“實踐”向度將使黨史研究改變對研究對象的處理方式。黨史領域儲存著大量的尚未被發掘的“實踐”史實,這些史實都隱藏著事實行為主體的感悟、體驗、參與、思考等的具體“經歷”。譬如當人們自信是站在分析制高點審視中國革命時,“革命”被種種波瀾壯闊的運動形式所描述,似乎中共的革命歷程唯有如此才能被觀察。然而,當“實踐”的觀念一旦闖入,新的歷史想象可以不邀而至,徑直入席而娓娓敘述“革命”的種種面相:它可能是一個革命者的“革命”個體“經歷”,可能是人們面對“革命”而產生的反應過程,可能是“革命”符號左右人們的潛在認知,也可能是“革命”被語言表達時的意義生產過程,等等。諸如此類的歷史理解所產生的事實效果,恐怕不是“波瀾壯闊”的描述所能體現,其中的歷史意味當然是別樣的,但它依舊可以達到“萬宗歸流”的目的,隻不過是從不同側面說出了中國革命的歷史“故事”。

在中共黨史領域,相當部分的歷史“故事”被表象所包裹,而表象隱藏的意義以及表象本身的解釋功能,則是觀察歷史的又一門徑。“表象”是新文化史的另一理論口號。一場會議是一件不可否認的史實,而對會議的反應則是會議的表象﹔一份經濟統計數據反映的可能是經濟變化的軌跡,而促成或代表這種“軌跡”形成的價值、話語、意義、特征等要素則是這種經濟變化的表象。歷史的事實存在是簡單明了的,但歷史表象就讓人感到捉摸不定。有論者認為:“所謂表象即指人們由對現實存在實體的感知而形成的形象。”( 李宏圖、王加豐選編:《表象的敘述》,第297頁。)表象隻能是實踐的表象,表象本身具有獨立存在的資格。當研究中國“工人階級”的出現以及與中共的階級基礎的關系時,中國“工人階級”的存在肯定被看成是一種歷史實踐實體,而構成這個實體的諸種要素,如出身、職業、教養以及政治覺悟等就是這個實體的表象,這些要素原本就獨立存在著。對這些表象進行單獨的或分類的分析,以顯示促成中共階級基礎形成的構成要素的不同來源。但是,不會因為談論表象而喪失實體本身存在的可靠性。無論如何,黨史表象的解釋功能是積極的,“當表象形成后,正是這種表象體系調整著人們的實踐,影響、決定著人們對現實世界的理解和評判,同時,把自己的感知和意義賦予其實體,在這一能動的過程中再生產著實體。因此,表象不是被動地被感知,而是具有獨立和能動的作用,是一種可以將實體賦予其意義的實踐” (李宏圖、王加豐選編:《表象的敘述》,第297頁。)。在某種意義上說,黨史實踐生產了黨史表象,而黨史表象也同樣塑造了黨史實踐。

黨史領域中的實踐與表象,盡管在促成歷史變遷上的功能不同,但就存在方式而言都是一種歷史“事實”,隻不過在認識視域中被不同角度“觀看”,以至於造成既成幻象,似乎兩者存在的差異是絕然不同的世界。厘清這種觀念上的無意識,有利於重新認知黨史領域“歷史現場”的存在方式。實際上,“歷史現場”在最化約的層面上,無疑可以被看成是實踐與表象的統一體,這個統一體一旦成為研究對象,就意味著進入了實踐史或表象史的研究領域。至於實踐史或表象史的哪一種分析功能成為解釋歷史的“主攻手”,隻能取決於歷史解釋的需要。黨史研究拓展歷史實踐史或表象史的分析疆域,其可能性源自黨史實踐與表象的“事實”存在。實踐史或表象史研究之於黨史研究而言,並不是在中共歷史畫面隨意溢出一筆,而是意在提升黨史研究的歷史觀察視野,型塑中共歷史多重結構的完整風貌。

中共歷史實際上是一種業已發生與正在發生統一的歷史運動形式,這種歷史運動形式是一種事實存在,它借助種種象征形式以顯示變遷軌跡,並以這種象征形式被人們所認知。在中共的歷史運動形式中,政治性運作無疑是最為顯性的存在。但是,這種政治運作是通過某種象征形式得以體現,譬如政治語言、政治理想、民眾心理、利益期待、交流手段等,這些形式往往隱匿於顯性形式的身影之后。隱匿的象征形式不但是政治運作結構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構成政治運作之所以可能的要素。研究這些象征形式在政治運作中到底起了何種作用,或者說,研究這些象征形式在政治運作中的“實踐”方式,對政治運作構成了怎樣的助力,也就可以顯示這些象征形式在歷史運動形式中的意義。從新文化史的角度看,這些象征形式是政治運作的文化表象,其存在方式和變化軌跡理當成為歷史分析的主體對象。

對中共政治運作的象征形式進行研究,意味的不但是被分析的歷史主體位置的轉換,而且也是歷史研究方式的轉換,但這種轉換並不會改變黨史研究視野中的史實性質。在中國革命史這種總體框架中,黨史研究既可以在年代學范圍內,將其描繪成具有長時段變遷的革命洪流,讓“革命史”呈現它的意義蘊涵。同樣,這種研究也可以在微觀事件范圍內,以個別事件的微觀觀察,呈現政治運作的具體實踐行為,從而將“革命史”細化為一系列事件的表征。在黨史領域能夠用來表征革命意象的實踐事件數不勝數,這些事件大多可以被新文化史的微觀分析所接納。例如,像革命年代街頭政治中的示威游行,雖然與“革命洪流”相較,無疑是一種微觀的事件,但它同樣蘊藏著“革命史”宏大敘事的歷史理念。從示威游行的角度來觀察“革命史”,比起直接敘述“革命史”本身來說,恐怕更能揭示一場以“革命”名義發動起來的政治革命的行為特征。示威游行通常是一種政治抗議,產業工人、商業職員、知識人士乃至無家可歸、無業可謀的街頭貧困者,都可能列隊其中。這些擁擠在街頭熙熙攘攘的個體匿名者,是以具體的行為方式在建構革命的政治信仰,是“在街道上書寫自己的身份”(〔美〕林•亨特編,姜進譯:《新文化史》,第131頁。)。呼號、詛咒、揮拳等情緒化舉動同樣是一種“革命”表象,它延伸了中共革命勢力的政治意圖。揭示這種“革命”表象的深層意義,可以對中共政治革命的具體實踐進行把脈。此外,新文化史家甚至別開生面地認為:“游行也像是一種文本,具有多種闡釋的可能。然而,游行又是一種獨特的文本,與其社會背景及歷史背景錯綜糾纏。它有著眾多作者:那些將各自選擇的象征帶入一種合成式慶典的成千上萬的游行者。即使存在任何有關該文本所蘊藏文化的普遍性意義或全面概要,那也不會是某一個作者(auteur)的設計,而是那些在所處時代的社會束縛與政治可能性之間迂回周旋的特定個人和獨特群體的創造。於是,游行就使我們得以了解文化意義是如何被創造的這一歷史過程。”(〔美〕林•亨特編,姜進譯:《新文化史》,第127頁。)這裡提示的問題是,“游行”這一實踐行為本身可以被看成是一種歷史文本,而黨史研究對這種歷史文本進行“觀看”“閱讀”“釋義”,就意味著進入了新文化史的學術空間。

必須指出,學界對“文本”的定義盡管不盡相同,但都不會脫離文本與符號、意義等的關系,“任何東西要想成為文本,就必須具有符號、選擇、排列以及某人在一定語境中用來傳達特定意義的意向”,也就是說,“一個文本就是一組用作符號的實體(entities),這些符號在一定的語境中被作者選擇、排列並賦予某種意向,以此向讀者傳達某種特定的意義(specific meaning)”(〔美〕喬治•J.E.格雷西亞著,汪信硯、李志譯:《文本性理論:邏輯與認識論》,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0、16頁。)。因此,不能將文本簡單地理解為一種實物或自然存在物,文本隻能在意義參與之下才能被構成。黨史研究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建立在相關的史料上,而遺存的史料表面上看是自然存在的,但實際上史料的遺存業已經過“選擇”或“排列”,為何這樣遺存而不是那樣遺存,本身就已蘊藏著意義,盡管這種“意義”可能是一種無意識的“儲存”。因而,史料是一個巨大的文本存在,對史料文本進行研究(不是借史料進行其他研究),也可以建構黨史的存在方式。就如一座革命紀念館,它是一種巨型文本,其中儲藏著大量的中共歷史符號。一頂紅軍的斗笠,一雙無名戰士的草鞋,一封烈士的遺書等,它們被“排列”在紀念館某個合適的地方,訴說著曾經發生過的腥風血雨,它們甚至蘊涵著供參觀者想象的空間。這種文本既是一種實物遺存,也是一種意義表征符號。分析這些歷史符號蘊涵的革命歷程及其意義,實際上是在建構一段革命的歷史。

顯然,文本具有建構歷史的功能似乎是可接受的,因為歷史之所以可以被觀察、思考、分析、研究,必須借助文本的基本構成要素:語言與符號。許多研究分支追蹤其學理根源,大多與語言或符號的意義建構有關,如閱讀史、表象史、概念史、話語史、記憶史等,都源自這兩大要素。因此,對於黨史研究來說,再游離於建立在語言或符號基礎上的文化實踐之外,顯然已不合時宜。實際上,文本、話語、符號等並不是純粹的語言學問題,對黨史研究而言更是如此,它所要涉及的是語言與社會的文化意義關系,而不是語言本身的分析,盡管這種分析並非毫無意義。從語言的文化意義推及黨史研究,問題就可能發生轉換。例如,當研究者以極大熱情關注黨史領域的學習問題時,如黨史上的學習運動或“學習型政黨”這樣的問題,顯然可以將其轉換為一種閱讀史。閱讀史是新文化史著意拓展的研究空間,它涉及閱讀文本、閱讀實踐、閱讀心理、閱讀反應等文化性問題。如果將黨史上的學習運動轉換為閱讀史研究,那麼它就是試圖“發現”閱讀(學習)行為是如何進行的,可能性效果又是如何,從而展現中共政治性學習行為是如何被建構起來。黨史上的學習運動當然首先是一種政黨的組織行為,但它又是政治組織范圍內的個體閱讀行為,兩種行為又構成組織與個體的關系。在這種關系中,閱讀往往是在或者可能是在自修性閱讀、讀書會閱讀、討論會閱讀、講座性閱讀等運作方式中形成,這就有點像“文本們的議會”——“想象文本們如同在議會裡的議員,在某個歷史時期或事件發生時,文本們便在一起互相傾聽、討論、協商” (復旦大學歷史系、復旦大學中外現代化進程研究中心編:《新文化史與中國近代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40頁。)。假如將黨史上的學習運動視為一種曾經發生過的“事件”,那麼這一“事件”與閱讀直接相關的歷史環節,大多是由這一“事件”根據特定政治目的而制訂的學習計劃、對象、目的、要求等要素,以及開列出來的閱讀書目、文件或其他學習材料等要素所構成。分析這些構成要素是如何執行的,其實就是將“學習”這種歷史“事件”,轉換為可被分析的閱讀實踐。

將黨史上的學習運動納入閱讀史范疇進行研究,意味著閱讀史成為黨史研究的一個問題域,閱讀史由此成為觀察黨史上與“學習”相關的一系列事件的窗口。這個“窗口”隱喻著思維方式的變更,亦即黨史上學習運動的“學習者”身份,已被置換成閱讀史中的“讀者”角色。新文化史家在談到“讀者”在閱讀史中的功能時強調,閱讀“是一種在讀者和文本之間發生關系的特定行為。盡管讀者和文本因時因地各有不同,閱讀史的研究卻不應該被簡化為這些林林總總的流水賬,而應該在史實的基礎上探討讀者與文本之間的關系。讀者群的變化是怎樣使文本的意義被重新構造,這才是問題的核心所在”(〔美〕羅伯特•達恩頓著,蕭知緯譯:《拉莫萊特之吻:有關文化史的思考》,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161頁。)。就此而言,對黨史上的學習運動進行研究,就可以將問題置於“讀者”與“文本”的相互關系之中,揭示“讀者”或“讀者群”——它們是參與學習運動的群體,與學習運動中的“文本”——它們可以被相應的組織方式、學習方式、學習意圖、學習材料、學習空間等到底是如何建構這種以“學習”名義出現的運動。通過這樣的分析,黨史上的學習運動——可以舉出其中的任何一次——是如何進行組織的、學習的規模如何、學習材料的性質如何、學習者的心理與態度如何、學習的最終效果如何等,所有這些是如何因閱讀行為而產生思想意義和政治效果的。因此,將黨史上的學習運動轉換為閱讀史研究,其最重要的目的,“便是讓研究者留意到文本要經過讀者閱讀才會產生意義,要經過此傳遞的過程,文本負載的意義,才能成為所謂思想或文化的一部分,而在特定時空的社會當中發生效用”,也就是說,“閱讀史的研究取向之一,就是研究思想或文化經由文本、成為讀物,於特定時空被讀者們所閱讀,而后在社會中發生效力的過程”( 復旦大學歷史系、復旦大學中外現代化進程研究中心編:《新文化史與中國近代史研究》,第233頁。)。這樣的研究顯然有別於過往那種簡單地敘述黨史上學習運動過程的研究方式,這是新文化史有益於黨史研究的一個顯著例証。

在新文化史觸及的領域,依據黨史本身的客觀歷史存在,其中可開拓的空間、可選擇的議題、可討論的問題等都存在著巨大的研究可能性。盡管新文化史家聲稱,新文化史的研究類型有物質文化史、身體史、表象史、政治文化史、語言社會史、旅行史等(〔英〕彼得•伯克著,劉華譯:《西方新社會文化史》,《歷史教學問題》2000年第4期。),但黨史研究大可不必因此而畫地為牢,它應當根據黨史領域的實際情況,選擇可供研究的具體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