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的回顧【2】
第一審判庭負責審理的江青等5個主犯的案情,較之第二審判庭的黃永勝等人要復雜得多,江青等人的態度也特別壞,相比之下第二庭的擔子要輕一些,各個主犯的罪行都比較明確,態度相對地也比江青等人好些。但是在開始確定哪些人應該是出庭受審的主犯時,也是有過周折和多方考慮的。第二庭審理的案犯都是軍隊的高級干部,其中黃永勝是總參謀長,吳法憲是副總參謀長兼空軍司令員,李作鵬是副總參謀長兼海軍政治委員,邱會作是副總參謀長兼總后勤部部長,他們是林彪反革命集團的主要成員,但是在林彪的反革命政變陰謀中,還有一項很重要的內容,即企圖直接謀害毛主席的“小艦隊”的活動。這個陰謀組織的頭頭是林立果,他下邊的重要分子有空軍司令部副參謀長王飛及周宇馳、於新野等人,“九•一三事件”發生時,林立果與林彪、葉群隨機摔死,周宇馳、於新野二人乘直升飛機叛逃未成,迫降后自殺身亡,王飛由於突然事故,又得了神經病,都已無法出庭受審。就在參與上述陰謀活動的案犯中,經過衡量比較,確定南京軍區空軍政委江騰蛟為合理的受審人,通過他將整個小艦隊的問題帶出來,使他也成為出庭受審的10名主犯之一。在10名主犯中,有9人是中央政治局委員和政治局常委,江騰蛟不是中央委員,相比之下地位最低,僅僅作為“小艦隊”的代表人物,才列為10名主犯之一,就被排在最后1名。
在受領這次任務以前,我們許多人本來都是不大懂法律的,受到黨和人民的委托之后,我們都認真地鑽研起法律條文來,把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等有關法令,都找來一一反復研讀,對照我們受理的案件,看某個犯人符合某條某款,要記得很熟,因為到開庭時就不能臨時再去翻看本本,隻能說根據某某法的某條某款,某某人犯有什麼罪行,並且能針對實際情況隨時找到法律根據來回答問題。除此以外,我們還看了一些有關法庭審判的中外影片,對我們要進行的工作增加一點感性知識,對一般的法庭情況和審判程序等,也有點間接的感受。在預審過程中,曾經將訊問各個主犯和旁証案犯的情況,一一作了電視錄相。我們在開審前看了全部錄相,對我們將要打交道的這批罪犯,預先熟悉了解一下他們的基本特點和態度表現。
在正式開庭審判前,我們還按照實際開審過程,搞了幾次練兵性質的預演。在指定時間內,應該出庭的檢察人員、審判人員、法庭工作人員和法警等等全部到場,又指派了幾位同志分別扮演各個主犯,如同正式開審一樣,由法警一一押解出庭,程序和氣氛要求與真的完全相同。這真是一項既嚴肅認真,又非常有意思的工作。開始,要受審的假犯人以他所充當的真罪犯的口氣,盡量為其罪行作狡辯,再由審判者依法據理予以駁斥。這雖然有點象在演戲,可是實際上比審真的犯人還難,因為假犯人精神上沒有壓力,又熟悉案情和認識審判人員,可以鑽空子和我們糾纏,審判者就必須能隨時治得住對方。記得有一次假扮吳法憲的“犯人”突然提出了一個問題,說他與作為軍事法庭副審判長的黃玉昆過去在空軍共過事,兩人曾經有過矛盾,這次黃玉昆可能會乘機報復,因此黃玉昆應該回避,不能參加審判。這個意外的問題,使黃玉昆同志措手不及,一時無法回答。我見機稍一思考,馬上根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和有關文件的精神回答說,這次審判工作的人選,是經過人大常委的慎重考慮后確定的,每個人都是受黨和人民的委托,來對危害國家的反革命罪犯進行審判,根本不存在所謂的個人報復問題。因此,包括黃玉昆同志在內全體審判人員,都沒有回避的必要,“犯人”提出的問題是沒有根據的,本法庭予以駁回。
在此期間,我還到關押江青等人的秦城監獄,在不被他們知道的情況下,一一觀察了這些即將受審的主犯。記得我悄悄地看江青時,她正坐在床鋪上,用手不住地在摩平自己褲子上的摺紋,看來她一方面是感到很無聊,一方面還是有點窮講究,坐牢也不忘打扮。她每次出庭前都要梳梳頭,衣服盡量穿得整齊些,時刻不失她的“戲子”本色。我看到張春橋時,還是同他后來受審時一樣,靠在床上一動也不動,帶死不活地木然不響。開審前送起訴書給他,他依然如此,裝作不理睬不接受的樣子,但是在他以為沒人看見時,又忙去偷偷翻看,可見他還是心虛得很,卻又想故作姿態,也不失其慣耍兩面派的陰謀家本色。我見到姚文元時,他正在吃飯。這家伙很能吃,他們那一伙人就數他胖,養得肥頭大耳的。后來受審時,他常常眼睛朝天連連翻動,半天才說一句話,其實他是在考慮問題,也刁得很。隻有王洪文看來精神上完全垮了,一點抵抗能力也沒有,問他什麼他就講什麼。這個人出現在我國政治舞台上,可以說是“文化大革命”中產生的一個“怪胎”。盡管這次審判一直強調要把他們的問題同“文化大革命”的路線錯誤分開,但是王洪文這個人物的產生、起家和上台,確實很難同黨內錯誤路線分開。按照當時盛行的唯成份論和反動血統論,王洪文出身貧農,當過兵,做過工等等。本人又學了些上海灘上的吹吹拍拍本事,在“一月風暴”中“偶然露崢嶸”,被江青、張春橋之流發現了“人才”,一下子竟成了天然的“革命派”,甚至理想的“接班人”,被他們又推又抬突然提拔上來。可是他畢竟根底極差,品性很糟,是個扶不起來的“阿斗”。當初也有人說,如果他本人爭點氣,好好學習的話,說不定也還是可以的。其實這也是過分善良的主觀願望,事實上他一開始就同江青等人搞到了一起,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組織上,早就是江青反革命集團的頭面人物。當時毛主席曾經指示他不要同江青他們搞在一起,可是他沒有聽,反而變本加厲地參與他們反黨篡國的一系列重大陰謀活動,結成了“四人幫”。加之他被個人野心沖昏了頭腦,忘了自己算老幾,終於同江青等人一起成為受審的反革命罪犯。
這批案犯在關押期間,按照我黨歷來的政策,也為了適應審訊工作的需要,生活待遇比較好,伙食上從未虧待他們,同他們迫害我黨廣大干部時的殘酷手段截然相反。到審判時,又將他們的伙食標准提高了一些,讓他們吃得稍微好一點,以保証其營養充足身體健康,好有足夠的精力來出庭受審。如果他們身體不好,到時候出不了庭,或者出庭時狼狽不堪,有氣無力,對內對外影響也不好。由於事先考慮到這個問題,採取了一些措施。江青等人在這次審訊中健康狀況都不錯,所以也使我們的審判工作,沒有因為這方面的問題受到阻撓和造成拖延。
為了使開審時的法庭顯得特別庄嚴,還給我們每人專門另做了制服:我們審判人員和法庭工作人員一律是藏青色制服,檢察人員和律師等又一律是深灰色制服﹔還給我們發了專用的公文皮包,整個法庭看去得整齊統一。我們每個人也都很精神利落,都為法庭增加了庄嚴氣氛。我們的工作從一開始起,不僅受到了黨和國家的重視,也受到了人民群眾的普遍關注和各種方式的支持,連在我家做飯的阿姨都接到電話,讓她最近把伙食搞得更好些,“保証你們的首長更健康地去審判那幫壞家伙!”給她打電話的是她過去服務過的一家歸國華僑,可見這次審判是受到各方面人士的關心和歡迎的。這促使我們更加兢兢業業地去從事這項重要的工作。按照法律規定,隻要有過半數審判人員到庭,就可以開庭審判了。我們第二庭共17名審判人員,每天隻要有9人到庭就行了。但是那時我們每個人都積極得很,除了極個別的特殊原因外,不論公開審判還是內部開會,都是場場必到,全體出庭,人人都在全力以赴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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