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的回顧【4】

作者:伍修權    發布時間:2015-07-10    來源:中國共產黨歷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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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會作的突出問題是在總后實行法西斯專政,殘酷迫害了成千的干部,不少人被他整死整殘廢了!按照法律,整死一個人就得償命,他迫害死那麼多人,所以也是死罪了。江騰蛟的主要罪行就是參加了林立果的“小艦隊”,其中最主要的是企圖謀害毛主席。他出了許多壞主意,陰謀用炸鐵路橋、炸油庫、用飛機炸、用噴火器燒等等罪惡手段,殺害毛主席同志,並被林立果指派為這一行動的“第一線指揮”。雖然后來陰謀未遂,但是就這一條在全國人民感情上就通不過,太觸目驚心了!對黨和國家的危害也太大了!因此我們第二庭一開始就審問這個題目。這個問題對被告很容易突破,事情比較集中突出,所以我們審訊得也比較順利和成功。

不過在第一庭的審訊中,卻有過一點不當之處。開始的突破口未選准。當時拿出的第一個題目是“長沙告狀”問題,即江青、張春橋等為篡奪國家領導權,於1974年10月派王洪文去長沙,向正在那裡的毛主席告狀,反誣周恩來、鄧小平等同志正在“搞篡權活動”。問題的真相是這樣,當時江青等人在黨內都有合法的地位,她在釣魚台找王洪文、張春橋和姚文元幾個政治局委員一起商量一些問題,然后讓作為黨的副主席的王洪文到長沙去向毛主席講他們的意見,盡管內容是誣陷周恩來和鄧小平同志的,但是在組織上卻是合法的。如果這樣做算是罪行,那麼以后同志間誰還敢一起商談問題交換意見呢?審理這一問題的情況,在報紙、電台和電視上報導以后,國際上對這個問題也有了反應,認為這一條算不上什麼罪行,說我們這樣審判沒有什麼名堂!所以一開始選這個題目實際上是一個失誤。當時,我們有的同志心裡似乎有一種畏難情緒,對江青有點發怵,總以為她特別難纏,不好對付,此外確有“投鼠忌器”的顧慮。其實有的是多慮了,我們有中央的正確領導,有廣大人民的支持擁護,又有法律武器,加之我們自己是站在主導地位,足以制報和壓、倒對方。江青之流充其量是幾個階下囚,我們是國家授權的審判官,在精神上就大大高過他們,我們有著充分的信心和高昂的士氣,完全可以園滿完成黨和人民交給我們的這一重大任務。所以在第一庭對江青等人的審判中難度雖然大些,但是他們的審判工作進行得相當順利。

根據法律規定,被告可以委托律師為自己辯護。這次審判也由有關方面提供了附有資歷介紹的律師名單,陳伯達、姚文元、吳法憲、李作鵬和江騰蛟5人要了律師。江青本來也說要請律師,但是她異想天開地想讓律師不僅為她整理材料、起草文稿,等於替她當秘書,還說因為她身體不好,要律師代替她在法庭上回答訊問和進行答辯。此人到這種時候還想擺擺她的“女皇”臭架子,真是不識人間羞恥事!她這種無理要求被當然地拒絕了。律師說這不是他的工作范圍。江青隻得作罷,還是自己為自己辯護吧!張春橋反正從頭到尾不開口,問他什麼都是拒絕回答,對所指控罪行也是無言以答。其余幾人也沒有要律師。

10個主犯在審判過程中每人都出庭了5、6次。法庭調查以后,有一道程序是法庭辯論,辯論以后每個被告還有一次最后陳述權。這時,我們給他們機會講話,黃永勝第1天就講了兩個小時,第2天接著又講了一個小時,可是我們聽來聽去沒有多少新東西,無非是反復為自己的罪行辯解。按照法律程序,還可以讓他講,但是要給以適當的限制。我告訴黃永勝,你已經講了三個小時,現在還有機會講,沒有講過的問題可以繼續講,已經講過的就不能再重復了。本來這裡是庄嚴的法庭,不是搞兒戲的,哪能老聽他的“轉磨子”話?黃永勝承認他實在也沒有什麼新的話可說了,就結束了這一程序,大家都還表示滿意。

第二庭審判黃永勝時,他為自己作了長篇狡辯,總想減輕罪責。李作鵬的頭腦相當清楚,能不認賬的事,決不認賬。其余的人態度也都基本可以:江騰蛟是從1971年9月14日,即林彪死后的第二天起,就開始交代罪行,一直不變口供﹔邱會作也表示認罪﹔吳法憲罵自己將“遺臭萬年”。加之他們各人的犯罪事實比較單純明朗,有許多事還有點戲劇性,例如林彪搞政變、謀害毛主席和“九•一三事件”等等。所以第二庭的審判工作進行得比較順利,開庭初期關於第二庭的報導也特別多,鄧小平同志也說第二庭進行得比較好,並讓加強了對第一庭的審判和報導。

從1980年11月開始,第二庭共開庭22次,我主持了其中的16次,連同首次開庭、最后審判和參加第一庭的審訊,在一共42次庭審中,我出庭了約30次,除了每天在前台挺直腰杆坐著,每次開庭結束,還要馬上到后台進行總結,今天有沒有什麼問題,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該說?都要及時提出來。此外還有許多有關的會議,特別是后來討論如何判刑時,從中央政治局的專門會議到全體審判員的會議,一系列的會議不僅要出席,還要拿出意見。我們在精神上和體力上都相當緊張,但是一想到這是一項全國關心舉世矚目的重大政治任務,所以我們都全力以赴地參與了一切活動,愉快地貢獻著自己的全部力量。

在如何判刑的問題上,是經過不少的爭論的,中央在討論這一問題時,有人主張輕些,說將這些人養起來算了,有人主張重些,提出一定要判處死刑﹔也有人提出不輕不重的判法,即分別判處不同時限的徒刑。可是當時全國到處都是一片殺聲,這對我們也是一種壓力。在全體審判員會議時,大家同樣認為江青、張春橋等人死有余辜,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開始都准備判決殺,但是反復考慮以后還是不行,一要顧及國際國內的影響,二要設想后代人將怎麼看,不能憑一種義憤情緒來決定。這樣,關於首犯殺不殺的問題,經過多次反復討論,老是定不下來,先提出江青、張春橋2人一定要殺,以后又認為不殺為宜,后來又說還是得殺。我們也決定不了,最后提交到中央政治局去討論,我也去參加了。政治局多數同志提出判“死緩”,即判處死刑,但暫不執行,這在法律上是允許的。開始討論時江華同志說。根據法律應該判處他們死刑,但是為了照顧國際影響,可以判為“死緩”,我在他發言后接著講,贊成江院長意見,目前可能有人對這樣判想不通,再過2年,特別是公布了《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以后,更多的人就會明白為什麼要判死緩。我說我們都是林彪、江青進行反革命活動時期的當事人,曾經親身受到他們的迫害,正因此,我們要克服可能有的感情作用,要更加冷靜客觀地來處理這件事,要經得后代人的檢驗,我認為將來人們會承認我們現在這樣判是正確的。

開始我還擔心我們的意見,未必能取得全體審判員的一致同意,在當時那種全國齊聲喊殺的氣氛下,能否大家都轉過彎來,審判員中還有幾位民主黨派的代表,他們又會怎麼看,這些問題我是沒有多大把握的。后來知道,我對此又是多慮了。我們充分陳述了自己的意見后,很快得到了各審判員的支持,最后又得到了中央的同意,即將江青、張春橋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別的主犯則分別判以無期或有期徒刑。王洪文主要因為他還年輕,他自己就曾說過,10年以后再看分曉。對他判輕了可能還會出來起作用,此外他的地位也最高,罪行及影響僅次於江青和張春橋,所以將他判為無期徒刑。姚文元本來也應該重判,后來考慮到他搞的宣傳活動,許多都是上面指示了叫他辦的,對他判重了就不大公道了,所以判了個20年徒刑。黃、吳、李、邱等人,1971年9月就被抓起來了,被關已近10年,陳迫達被關得更早,他的年齡也很老了﹔江騰蛟則是最早主動交代的,一直態度較好,只是他的罪行是謀害毛主席,太輕了人民通不過,所以分別判了16、17到18年的有期徒刑。

開庭以前的起訴書曾經寫了30幾稿,審判以后的判決書,同樣經過了反復修改,次數也不下於30稿。開始的稿子在許多地方還是涉及了對文化大革命的評價,仍然把黨內的路線斗爭同林彪、江青等人的反革命活動扯在一起了。后來還是堅持審判時的做法,決不涉及路線問題,一律隻提刑事罪行。最后才將判決書定下稿來。后來通過的判決書,內容比開始的起訴書去掉了三分之一,把那些立足不穩的事情都去掉了,如“長沙告狀”問題,在起訴書中是很重要的一條,到判決書中卻一字不提了。這樣改的結果,就使判決書中的每一條都能立於不敗之地。由於庭審工作拖了時間,在如何判決的問題上又經過長時間的反復討論,對判決書的內容作了不斷修改,提法和文字上也再三推敲斟酌,整個審判工作的結束日期,就比原來預計的時間晚了好多,直到1981年1月25日才正式開庭宣判。當時定這個日子宣判,還有個考慮,就是趙紫陽總理即將訪問緬甸等國,如果在他出國期間宣判,對內對外影響都不太好。他在國外勢必面臨各方人士的詢問,有些話說早了和不說都不好。所以必須趕在他出國以前結束這一審判。

1月25日上午,第一庭和第二庭的10名主犯,又全部押到一起,聽取對他們的判決。這天法庭裡的氣氛似乎顯得格外庄嚴肅穆,旁聽席上早已坐滿了人,都屏息以待地等待這一具有歷史意義的重要宣判。10名被告也顯得十分緊張,他們也急於想知道自己將受到什麼樣的懲處。開庭以后,由江華庭長宣讀判決書,因為判決書很長,有16000來字,江華同志讀了前半部分,后半部分由我接著宣讀,這一部分的最后,就是對這批罪犯的判決了。江青這個人盡管平時裝腔作勢,這時也沉不住氣了,當我剛念到“判處被告人江青死刑”時,還沒等我念出“緩期2年執行”,她就慌忙叫喊起來。由於這天是最后審判,不需要犯人回答問題,被告席上就沒有安話筒,江青喊了些什麼,許多人都沒有聽到,不過她正好沖著我,我聽到她喊的還是什麼“造反有理”,“革命無罪”,還有什麼“打倒反革命修正主義”。法警一待我宣讀完對江青的判決,立即給她戴上了手銬,這時全場破例地爆發出了一陣熱烈的掌聲和抑制住的歡呼聲。由於江青企圖掙扎和還想喊反動口號,頭發也散亂了,裝的架子也沒有了,顯得十分狼狽和滑稽,使這個本來十分庄嚴的法庭裡,出現了一點喜劇色彩和興奮歡樂的氣氛。我看到江青還想搗亂,立即下令道:“把死刑犯江青押下去!”當時我也是太興奮了,竟少說了一句話,應該在下令以前,先說一句由於江青違犯法庭規則,破壞法庭秩序,才依法將她趕下場的。可惜當時我沒有來得及說,事后想起來總覺得有點遺憾。當全部宣判完畢,並由江華庭長宣布將10名罪犯押下去交付執行時,全場又洋溢起了無法抑制的歡慶勝利的聲浪,我作為這一偉大歷史事件的參與者,內心也覺得興奮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