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外交事业的开端【6】

——西柏坡时期中共外交政策与外交工作述论

作者:贺艳青 肖瑜    发布时间:2013-03-15    来源:中共党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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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柏坡时期整合的中央外事人员力量,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外交工作中,发挥了骨干作用。中央外事组部分成员于1949年1月开赴天津,参与了天津城市接管中的涉外事务,后来又有部分成员参与了北平等大城市的接管。10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外事组全部人员转入外交部。当时骑自行车送出新中国第一份公函的外交人员就是中央外事组成员韩叙、柯百年等。外事组的许多干部后来都成为新中国外交工作中独当一面的外交人才。比如,外事组成员黄华和章文晋1949年1月离开西柏坡,进入已经解放的天津,担任军管会外侨事务处处长和副处长。后来黄华历任中共南京市委委员、南京市军管会外事处处长、主持接收国民党外交部、向各国原驻华使节宣布中共中央的建交原则。新中国成立后,黄华历任上海军管会外事处处长、朝鲜停战政治谈判中方代表、外交部西欧非洲司司长等职,并先后出任驻多国大使;1971年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恢复后,黄华为中国首任常驻联合国及其安全理事会的代表;1977年至1982年,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章文晋先后任外交部第二亚洲司司长、亚洲司司长、第一亚洲司司长、欧美司司长、部长助理兼欧美司司长,参与了中美关系正常化过程的重要工作,后来任外交部副部长。外事组副组长王炳南,建国后先后担任政务院外交部办公厅主任、部长助理,协助周恩来筹组外交部机关、开展外事工作,1955年任中国驻波兰大使,兼中美大使级会谈中方第一任首席代表,参加了长达9年的中美会谈,1964年回国,任外交部副部长。此外,董越千、韩叙、徐大年、柯百年、凌青、吴青等也都担任新中国外交部的重要职务,为新中国外交做出了重大贡献。尽管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外交工作量的扩大,急需扩充外交队伍,从军队、地方政府、外语院校等方面大量调入外交干部,然而直到1950年8月25日,外交部对部内干部来源进行统计的表格中,总共449名干部中,来自中央外事组和各地外事处的干部共80名,仍然占总数的17.8%,依然是除了来自训练学校的干部之外的最大的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档案馆122-00347-01,第3页。据外交工作者康冀民回忆,周恩来总理曾提出,外交部初创时期干部由三部分人组成:军队中的将领和一些地方领导同志,拟担任驻外大使等领导职务;中央外事组同志包括地下党中有外事工作经历的同志,则担任业务司、科级领导(解放初司下直属科,20世纪60年代初科改为处);解放前后参加工作的青年知识分子是基层的业务干部。(康冀民:《阎宝航与新中国外交礼仪》,《百年潮》2010年第11期。)由此可见,经过了在西柏坡的全面培训,中央外事组的外事干部在新中国成立前后成为了主要的外事工作业务骨干。

随着解放战争的顺利进行,中共中央开始在各解放城市建立新的外事机构。1948年底,中共中央开始组织外事人员,成立天津外事机构和北平外事机构。1949年2月2日,北平市人民政府从郊区进城办公,开始把国民党政府在北平的旧机构、旧系统整体接下来,再按性质分给有关部门去管。北平市人民政府的外事制度开始构建。北平市外侨管理处接管了国民政府行政院新闻局北平办事处、外交部平津特派员公署北平办事处和北平市政府外事室三个机构,具体从事外侨管理,重大问题请示党委,并报中央决定。1949年2月14日,外侨管理处更名为北平市人民政府外侨事务处,正式对外办公。1949年3月,北平市人民政府第一次政务会议对市政府组织机构进行研究时指出:“外侨事务处由市长直接领导,必要时可设置外交政策研究会”(王二宝:《新中国地方外事制度的构建——以20世纪50年代北京市外事制度为中心的考察》,《当代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2期。)。随着各个城市的逐步解放,各地的外事机构基本都按照这种步骤成立起来。而负责外事工作的人员除了国民党政府旧有的外事人员外,领导外侨事务处的人员有许多是从西柏坡或者华北其他老解放区外事干部中选调的。比如,原来在石家庄从事对外交往工作的韩叙,就是在1948年底被确定为筹建北平外事工作机构的成员之一,被调往西柏坡进行学习和培训,等待北平解放。(参见阮虹:《韩叙传》,世界知识出版社,2004年,第36页。)北平解放后,韩叙进入北平外侨事务处担任骨干。1949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具体规定了在解放区成立的各级外事组织的主要职能:“各城市,凡有外国侨民居住的地方,其公安局内,应设外国侨民管理科,专管外国侨民的居住、来往与职业的登记、询问和检查及护照之签发”;“在规定的城市市政府内,应设外国侨民事务处,专管外国侨民所经营的业务(如工厂、企业、银行、公司、商店、学校、医院、教会、团体、报纸、刊物、通信社等)的登记、审查和批复。”(《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第48页。)

中央政权的外交机构在西柏坡时期也开始谋划。在1949年2月初同米高扬的会谈中,中共领导人还通报了成立新中国外交部的计划。米高扬回忆说:“周恩来在回答我提出的哪个党负责外交部工作的问题时,肯定地说,部长一定由共产党员担任,副部长可以是一个共产党员,一个非党人士。”(米高扬关于对外政策原则与周恩来等人的会谈备忘录,1949年2月4日。АПРФ,ф.39,оп.1,д.39,л.17—24.Русскокитайские отношения в XX веке,Т. V,К. 2,c.43—48.)中共设想中的新中国外事机构,是由中共完全领导下的新的外事机构,是摒弃了国民党政府原有的规章制度和人事安排的外事机构。这是“另起炉灶”政策另外一层的主要含义。

从新中国成立到1953年机构改革之前,中国的各级外事机构及其职能基本上按照西柏坡时期的设想,沿袭解放初期的模式。仍以北平为例:新中国成立这一天,北平改名为北京。1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更名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外事机构更名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外侨事务处。1950年11月,外交部决定各地外侨事务处改名为外事处。外事处仍由市长直接领导。该机构主要领导的任免,除经本级政府和华北人民政府同意外,还需经外交部批准。1951年6月,政务院下发的《对外关系应遵守的四项规定》对地方外事管理进行规范,强调中央统一领导外事工作。北京市政府秘书处通知“执行政务院关于外事四原则的指示,如遇外事工作与市府外事处联系处理”。(《对外关系应遵守的四项规定》(1951年月日),北京市档案馆藏,档案号:002-003-00031(缩微胶卷号H2-007-1993)。)直到1953年,地方党委成立与政府外事机构对应的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中国地方各级外事机构才发生重大的变化。

所以,总的来说,在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已经开始在外交人员和组织方面“另起炉灶”,集中培养和训练外事干部,设立新的外事机构,为新中国外交打下了人员和组织基础。

西柏坡时期是中共外交的一个重要过渡期。从这时起,中共的外交由政党外交逐渐转变为国家外交。中共领导人审时度势,高瞻远瞩,正确地估计了国际局势,在两大阵营中选择与苏结盟,并逐渐形成相应的外交原则与外交政策。同时,这一时期的在外交人员和机构方面也为新中国建国初期的外交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可以说,西柏坡时期中共的外交工作,实际上就是新中国外交事业的开端。(本文作者贺艳青,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助理研究员;肖瑜,中山大学历史学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