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整军运动的回顾【9】

作者:傅钟    发布时间:2015-04-08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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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从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同志在西柏坡同中央工委、后委会合之后,中央书记处指定我列席中央政治局会议,参加解放军总部作战局汇报会。毛主席在《中共中央九月会议的通知》中,对有秩序、有领导的全军指战员参加的民主运动给予高度评价之后,中央军委在解放战争《第三年战略方针、作战计划和军队建设的指示》中,提出“部队的整训,一年中应有一次较长的时间实行新式整军,确立诉苦三查(查阶级查思想查斗志)及部队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制度,并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

  1949年1月,在毛主席起草的经中央政治局通过的《目前形势和党在1949年的任务》中指出:“必须使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在军委政治部领导下,做出关于‘新式整军运动’‘党委制’‘革命军人委员会’‘连队支部工作’等项的总结,并制条例或章程,以便普及全军,成为定制。”①

  ①《毛泽东军事文选》(内部本),战士出版社1981年12月第1版,第330页。

  早在1947年,总政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员会条例(草案)》之后,1948年2月5日发出了《关于建立士兵委员会的通知》,其中还规定“应将连队党的支部完全公开,便于与士兵委员会之民主生活结合起来,更加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以后支部开会应邀请士兵委员会的非党员参加,保证他们在会议上对党员有原则批评与建议之权……使支部不脱离群众,使党员接受群众监督。”同年10月,总政批准华东军区部队先试行《支部工作的条例草案》和《革命军人(即士兵)委员会条例草案》,到1949年底,正式完成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革命军人委员会”“党委会”“连队支部工作”条例草案,颁发给全军实行。至此,毛主席在井冈山时期亲手创立的这些“老章程”,成为向全国胜利进军的人民解放军的新的定制,它是“民主的群众性的新式的整军运动”的伟大成果,对于我们这支新型的人民军队永远保持鲜红的颜色,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许多老同志说,解放战争中的新式整军运动,是军队政治工作的一次真正的“复古”,即全面恢复了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无产阶级建军路线,在军队政治工作方面结合新的历史条件,创造性地全面落实和发展了古田会议决议案及其所确立的原则。新式整军所积累的宝贵历史经验,将永载人民军队建设的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