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之初的打击走私工作【3】

作者:宿世芳    发布时间:2016-01-08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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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决定召开打击走私会议并成立打私领导小组

  1981年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在福州召开东南沿海三省第一次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主要是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广东省、福建省、浙江省以及解放军方面的负责同志共34人,国务院副总理谷牧主持会议。会议讨论了事先在北京草拟的《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坚决打击走私活动的指示》和在会议上拟定的《广东、福建、浙江三省第一次联合打击走私行动方案》。谷牧副总理3月19日批注:“请印发总理、副总理、得志、国清、杨勇同志审阅。此件国务院、军委、有关各部委、三省党政军与会同志已取得一致意见。建议早日发出。”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领导同志审阅同意后,国务院、中央军委以1981年6号文件形式印发《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坚决打击走私活动的指示》。

  福州会议之后,1981年3月23日,在中南海假山会议室,国务院副秘书长吴庆彤主持会议,宣布成立国务院打击走私临时领导小组。谷牧任组长,小组成员有:国务院副秘书长吴庆彤、海军副司令杨国宇、总参谋部总长助理刘凯、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局长慕丰韵、海关总署副署长宿世芳、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左平(不久,改为李衍援副局长)、财政部税务总局副局长牛立成等8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公安部。慕丰韵兼办公室主任,我兼副主任,公安、海关、总参、海军派人参加。后来慕丰韵离休,我接任主任,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局长曹岩华任副主任。办公室的任务是:掌握突击性打击走私活动情况;了解有关各省的查私工作进度和问题;研究有关查私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协调广东、福建、浙江三省的查私联防行动。每周要向国务院、中央书记处、中央军委简要报告一次情况。

  1983年10月14日,经谷牧批准,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调整打击走私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免去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衍援领导小组成员的职务,增加甘国屏副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增加国家经委纪检组长沙叶、国务院特区办副主任张戈为领导小组成员;增加海关总署孙锡文副司长为打私办专职副主任。(笔者注:因为打击走私是长期的任务,根据有关省市的意见,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把“打击走私临时领导小组”中的“临时”二字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