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后黨對經濟體制改革的理論探索
與國企改革的路徑選擇【3】

作者:石建國    發布時間:2013-09-04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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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構建與現代企業制度的確立

1991年10月—12月,江澤民先后主持召開11次座談會,研究討論經濟體制改革問題,以便為我國下一步改革明確方向。1992年初,鄧小平的南方談話,更是在計劃與市場關系等重大問題上,迅速統一了黨內思想,大大加速了經濟體制改革新目標確立的歷史進程。

黨的十四大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經濟改革目標,但我們黨對於這一嶄新體制的設計和構建上,也隻能繼續採取“摸著石頭過河”的辦法。當時黨中央主要做了兩件事:一是抓緊普及市場經濟的基本知識(為了普及市場經濟的基本常識,江澤民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編寫了《什麼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並親自作序。在他的倡導下,國務院有關部門還編寫了一系列領導干部的知識讀本,包括宏觀經濟管理、財政、金融等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二是展開廣泛的調查研究,為新體制的框架設計提供參考方案。

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當時我們黨面臨著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的任務。宏觀方面如宏觀調控、分稅制等﹔微觀方面的最突出問題是公有制經濟由於體制機制原因活力不足。全盤私有化的辦法是不可取的,俄羅斯激進的“休克療法”已給我國提供了反面教材。如何實現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的結合,成為我們黨必須攻破的難題。經過廣泛的調查研究,在綜合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我們黨提出了通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這一途徑,來實現公有制同市場經濟相結合。1993年9月29日,江澤民在中南、西南十省區經濟工作座談會上指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必須由以放權讓利為主的政策調整轉為企業制度的創新,以探索出一條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相結合的有效途徑,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現代企業制度,是實現公有制與市場經濟有機結合的重要途徑。現代企業制度,是以規范和完善企業法人制度為核心的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制度。這是一項艱巨復雜的任務,必須積累經驗,創造條件,逐步推進。”(江澤民:《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央文獻出版社2006年版,第133—134頁。)

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決定》構建了“一個基石、五大支柱”(“一個基石”,是指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方針。“五個支柱”,是指現代企業制度、市場體系、政府宏觀調控體系、個人收入分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框架,為改革的繼續與深化提供了藍圖。《決定》關於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理論概括,在企業改革的思路上邁出了重大步伐。《決定》採用江澤民在9月底的提法,將現代企業制度概括為“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但這種概括還是引起了很大的爭論。一些人認為,國有企業的產權很明晰,就是全民所有、國家所有,如果說這還不明晰,難道非要私有化才叫明晰?此外,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遇到的另一個比較大的阻力是,政府各部門間現有權力、利益格局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