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历史虚无主义者否定马克思主义的七种谬说【7】
否定马克思主义,告别阶级斗争和革命,不消灭私有制和资本家阶级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对技术、资源财富及一切权力的垄断,那当然就是上述这么一种结果。在否定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和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劳动者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掌握一切资源和权力这样一种情况下,在只讲抽象人道主义、坐等技术革命、坐享生产方式变革的自然成果而幻想所有人都可以自然而然地享受这种变革的成果——毫无例外地成为统治阶级的情况下,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的一切努力和主张,当然也就要无法实现而最终归于失败和空想了。但先进的技术,先进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历史条件下自发自然地出现,并且可以不经过工人阶级之手而出现而取代落后的技术、取代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吗?资产阶级由其阶级利益所决定他们绝不可能在根本上改变和消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制度,这种条件下他们能保证更先进的新技术和新生产方式不断出现并取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吗?如果能,资产阶级岂不成了能自我革命而且能自己将自己消灭埋葬的最先进的革命阶级了,于是,按此逻辑,资本主义也最终必将要在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推动下而退出历史舞台——而为新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所取代了?资产阶级及其所实践的资本主义有这种物质生活条件和基础因而有这种动力和动机吗?难道不正是由于工人阶级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一无所有、已经失去了一切,资本主义给他们带来的只有苦难和锁链,他们才有必要、有动力以革命手段来彻底消灭铲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其社会制度——以更为先进和高级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来取代资本主义、来解决资产阶级根本无法解决的资本主义社会日益积累发展的矛盾与危机吗?幻想在私有制条件下垄断和掌握生产资料、垄断一切资源和权力的资产阶级剥削阶级无私地放弃既得利益来进行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变革,克服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和经济社会危机,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那不是痴人说梦的地道的乌托邦是什么?
说来说去,否定无产阶级专政的人实质是只承认有资产阶级剥削阶级的自由、民主和人权,而根本不承认需要有工人阶级劳动人民的自由、民主和人权,他们认为只有剥削阶级才有能力和条件主宰人民、主宰一切、主导和决定历史进程成为历史主宰,而劳动人民是根本没有资格和条件成为国家社会主人、成为创造历史的主体和主人,他们是要将剥削阶级剥削奴役统治劳动人民的社会秩序坚持到底,直到人类历史的最后一刻而始终都不能放弃,贯彻到底,他们又无论如何都不能将他们自己的逻辑自圆其说,而总是摆脱不了自相矛盾与自我否定的逻辑循环怪圈。
坚持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思想观点、不愿意放弃剥削阶级官僚阶级特权的人当然是害怕并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所以他们就要否定无产阶级专政的现实可能性和可行性。而针对这种思想认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显然是早就意识到了,恩格斯在总结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的经验时说:“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而且在这一点上民主共和国并不亚于君主国。国家再好也不过是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中获胜的无产阶级所继承下来的一个祸害;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也将同公社一样,不得不立即尽量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有能力把这全部国家废物抛掉。”[10]13但要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个在所有国家至今都不可避免的现象,抛弃国家这个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的废物,就需要消灭一切阶级剥削和奴役,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就是需要借助无产阶级专政的手段来实现消灭阶级的历史任务。这当然是试图垄断国家权力继续剥削奴役劳动者的一切剥削阶级,包括资产阶级化了的社会民主党所竭力反对的。恩格斯说:“社会民主党的庸人又是一听到无产阶级专政这个词就吓出一身冷汗。好吧,先生们,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巴黎公社。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10]13-14巴黎公社的国家组织形式,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崭新的国家组织形式,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现实且可行的实现形式,它为避免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采取了两个可靠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第二,它对所有公务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也就是按照熟练工人的平均工资来确定国家公务员的工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巴黎公社所采取的以上措施就体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内在要求,而且为防止人们追求升官发财找到了可靠的办法。不过这些措施自然会遭到那些投机革命寻求官僚特权的社会民主党庸人的反对。
否定马克思主义的人最终看到他们无法在理论和意识形态斗争中赢得任何胜利,于是他们在与我们的交锋论战中便列举了三条对马克思主义者的所谓谴责或抗议,而且说他们要用事实来说服和战胜我们。
他们说:“1.马克思主义跟马克思的思想不是同一回事,而是有区别的,它们是不相同的两回事;2.人们有选择信仰或不信仰马克思主义的权利,信仰马克思主义的人跟不信仰马克思主义的人应当是平等的,信仰的人并不拥有高于其他人的权利或特权;3.眼下的事实是:马克思主义者们普遍有不同程度的思想专制的意识倾向,这种落后的意识倾向跟马克思的思想格格不入,相对于现代文明社会而言,这种意识倾向是一种反动。但人类现代文明的世界发展潮流是公民社会,人人自由平等,民主宪政法治。”
对此,笔者认为,其他人或后人的马克思主义理解,尽管跟马克思的思想不完全是一回事,且各人的理解不可否认地会有区别和差别,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绝对地相互排斥和否定,更不意味着任何人能以此来否定马克思主义科学思想。
在坚持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没有人否认或限制个人有与别人人人平等的权利。但他的这种权利必须有条件,也就是以不违反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和基本法律规定,不得煽动群众公然鼓吹与宪法所绝不相容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马克思主义言论为前提条件,而且即便能让任何人自由地发表言论,这同时也就意味着要允许别人分辨“香花毒草”,享有批判肃清各种错误思想与流毒的权利,不能以一部分人的思想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权利或所谓“个人人格独立平等权利”,否定和剥夺别人分辨“香花毒草”的批判权利,否定和剥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另外一些人的各种权利。马克思主张的“思想自由”不是胡思乱想,胡说八道,不是不讲不要科学思想指导的“跟着感觉走”,而且各人凭借自己的感觉或所谓狭隘经验与主观认识任意否定别人的正确思想认识,拒绝别人的批评和思想教育与帮助,更不是只准反马克思主义思想言论自由倾诉,而不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争鸣和反击。我们从来没有限制任何人符合社会主义宪法规定的思想表达和言论自由发表的权利,更没有马克思主义者因为一些人发表反马克思主义言论就将这些人一棍子打死,进行肉体生命的摧残与打击,怎么能说马克思主义者限制了人的自由权利不让人们自由了?有限制的自由就不是自由吗?世界上迄今为止有不受任何限制与约束的无条件的自由吗?
其实,落后反动的意识倾向就是那些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思想倾向和意识,而且是持这种思想观点和倾向的人搞思想专制不许马克思主义者说话,不许人们反驳和反对他们那些错误的思想观点和认识。现实是,谁只要一讲理论对错和是非曲直,谁要是批驳与反击这些反马克思主义者,谁就要遭到国内外社会主义敌对势力的联合围攻,说这是“一些人垄断马克思主义解释权不给反马克思主义的人以思想言论自由,让人们生活在一个处处有军事管制的社会中”。
几千年来,剥削阶级长期垄断着思想意识形态与精神生产的话语霸权,制造了一系列貌似公允实则维护发展剥削阶级利益关系及其经济社会秩序的虚伪说教,并把他们的观念不断地神圣化,把这些观念说成是天经地义无须证明的绝对真理,若不批判这些颠倒事实关系真相、掩盖剥削阶级剥削掠夺奴役劳动人民的歪理邪说,如何能够确立与传播反剥削反压迫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变革向更高级文明社会发展的科学真理,如何能够表明马克思主义与剥削阶级思想意识形态歪理邪说的本质区别与思想创新?那显然都是不可能的吗!
不讲阶级和阶级斗争,不讲不要无产阶级专政,抹黑和告别革命,只要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和资产阶级的资本特权、官僚特权,只要私有化、市场化、资本化和各种“交易”及资本流动的自由化,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体化接轨,并且要适应这种“经济改革转型”进行所谓以“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宪政人权、权力制衡、公民社会建设”的“政治民主化多元化改革”及“意识形态多元化改造”,这不是赤裸裸的资产阶级民主宪政和所谓“法治社会”吗?不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雇佣劳动生产方式,不消灭阶级剥削阶级压迫和资本特权、官僚特权,整个社会阶级分化、两极分化,资产阶级一统天下把持一切,哪里会有工人阶级人民大众的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宪政人权、权力制衡、公民社会建设以及属于大众的公平公正、思想自由?离开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能实现消灭剥削奴役、消灭阶级差别、建设人人真正自由平等公平公正的“公民社会”之目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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