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南区和华东区保存富农经济政策执行差异解析【8】

作者:尤国珍    发布时间:2012-12-25    来源:中共党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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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区的土地占有情况与中南区有所不同。土改时,华东军政委员会对华东苏南、浙、皖、闽235县6市1722个乡进行了调查统计。在这些地区,占农户总数5%的地主、富农占有33%的耕地,其中占总户数2.25%的富农占有7.21%的土地【参见《华东区土地改革成果统计》(内部发行),第2页】。新土地改革法颁布时,华东地区的农村情况比较复杂。一方面,存在着新区和老区的明显区别。山东、苏北和皖北一部作为革命老区,大部分已完成了土地改革,而苏南、安徽大部、浙江、福建等地作为刚解放不久的新区则面临着巩固政权和土改的严重任务。另一方面,各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在商品经济较发达的沿海和平原地区,地主、富农经营工商业和工商业家兼出租土地的人较多,不少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保有并出租一部分土地,有永佃权者较普遍,公田较多,个别地方大佃农使用土地数量较大。在商品经济较落后的内地和山区,地主、富农兼营工商业的人较少,土地占有集中,使用分散,大佃农很少。

华东一般地区的土地占有情况不像中南地区那样复杂,一般不动富农的土地也可基本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因为“根据华东的情况,不动富农出租土地,贫雇农所得土地占全村平均数的60%到70%,如果动,也不过只占70%到75%”【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129页】。至于在华东富农经济比较集中的商品经济发达地区,一般不动富农经济也是有利的,因为华东区“人口集中,粮食缺乏,农业生产技术较高,农村生产直接影响城市的原料及粮食的供给甚大。故在这些地区,除对那些出租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的半地主式的富农,应征收其出租土地外,对其他一般富农的出租地,应一律不动”【饶漱石:《为完成华东土地改革而奋斗》(1950年7月),浙江省档案馆,档案号J123-18-2】。

因此,华东和中南地区的土地占有情况存在着较大差异,这是两大区贯彻保存富农经济政策出现差别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地方领导人思想认识不同。新区土改中应该实行保存富农经济政策,在党的高层领导中是有共识的,但对这项政策意义的认识却存在分歧。有的领导人认为它是一项长期的政策,有的则把它看成顺利推进土改的策略。中南局领导人和华东局领导人对保存富农经济政策的认识不一致。中南区领导人原则上赞同中共中央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但认为在贫雇农的土地要求不能满足的地区,富农的土地还是要动一动。华东区领导人的意见则不同,主张除了一些半地主富农的出租土地要动外,一般富农则坚决不动。

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在征询各地对保存富农经济政策的意见过程中,邓子恢曾先后三次电报中央,表明自己对土改保存富农经济的意见。在1950年3月的两次电报中,邓子恢都坚持对富农的出租土地和租佃土地要拿出来进行分配。在4月的电报里,邓子恢除了继续坚持前两份电报的主张外,还详述了五条理由,其中前三条理由都是从中南区的土地占有状况出发,认为不动富农的出租土地,就不能满足贫雇农的土地要求,后两条则从政治上中立富农、防止中农有“割韭菜”疑虑的角度阐述必须动富农的土地【参见《中国土地改革史料选编》,国防大学出版社,1988年,第627—628页】。在此后的讨论中,虽然毛泽东还是认为不动富农为好,但邓子恢仍然坚持自己的主张。在1950年5月底至6月初专门召开的土地改革工作会议期间,毛泽东再次表达了自己不动富农的意见。他说:“至于富农问题,中央的意见还以不动为好,‘富农放哨,中农睡觉,有利生产’。贫农将来分地少有困难,我们有了政权,可以从另外方面想点办法。”【转引自《缅怀毛泽东》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年,第374—375页】但在其后的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邓子恢坚持对富农的出租土地还是要有条件地动一动,他认为全部不动,在土改中有困难。

与中南区领导人的意见不同,华东区领导人则主张保护富农经济。1950年5月3日,华东局领导人给毛泽东回复电报,表明不动富农出租土地的主张。他认为,不动富农的出租土地对贫雇农所得土地数量影响不大,通过减租和公粮累进也可以解决土地占有的不均衡状况,而且宣传暂时不动会使中农产生“割韭菜”的疑虑,对发展生产不利【参见《1949—195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村经济体制卷),第72页】。可见,华东区领导人不但主张不动富农的出租土地,而且也不赞成毛泽东暂时不动富农出租土地的提法,对保存富农经济的态度比较坚决。1950年6月8日,华东区领导人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的发言中仍然不同意在不动富农土地财产后加一个尾巴。虽然1950年6月通过的新土地改革法基本是按照邓子恢和中南局的方案写的,但中南局与华东局对保存富农经济的理解显然存在较大分歧。邓子恢和中南局认为只要贫雇农的土地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可以经过一定程序分配富农的出租土地。华东局领导人则认为坚决不动为好,即使“同意基本按中南局提出的方案写。因为那样写,还是比较灵活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并不是一定要动富农的出租土地”【转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128页】。两个大区的领导人对保存富农经济认识和理解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执行政策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