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南区和华东区保存富农经济政策执行差异解析【9】
(三)地方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经历与构成状况不同。各大区执行保存富农经济政策出现一定差异还和各地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经历与构成状况有关。新中国成立时,全国已在东北、华北约1.2亿农业人口的老解放区完成了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后不久,自1949年冬至1950年春,中共又在解放时间较早和条件较成熟的华北部分地区和河南部分地区进行了土地改革。这期间的土地改革对富农政策进行了初步调整,既是新中国建立前土地改革的继续和发展,也为新土地改革法的制定提供了参照,为其后的新区大规模土改提供了一些经验。
1950年冬新区土改时,华东区的大部分地区是曾经历过土地改革的革命老区,而中南区绝大部分是刚解放的新区,两大地区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经历不同。按当时的区划,华东地区包括的七省两市中,山东、苏北、皖北等绝大部分是革命老区。华东区约40%的农业人口在新中国成立前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中南区包括的六省两市中,除河南部分地区是老区外,大部分是新中国成立后刚解放的新区。中南区农业人口只有约10%的农业人口在1950年春完成了土地改革。老区人口占较大比例的华东区的干部和基层群众曾经历过土地改革,对中共的政策较为熟悉,执行起来更为顺利。而中南区大部分为新区,绝大部分干部和群众没有经历过土地改革,虽然有之前政策的培训学习和南下干部的协助,但执行起来难免出现诸多偏差。据中南局1951年12月13日向中共中央提出的《关于中南区一九五一年土地改革工作进行状况的分析和一九五二年土地改革工作方针的报告》,当时的“问题在于土改的时间太短,干部水平太不整齐,有指挥能力的干部太少(一区平均不到一个)。而地主统治传统影响很大,使农民摆脱封建影响、按阶级的民主的组织原则组织起来,本是一件极其艰难的工作”,“工作要求本来已经超过主客观所允许的限度;而工作起来又容易发生性急倾向,不能有满意结果,是可以理解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504页】。此外,当时农民普遍文化水平低下,再加上受阶级局限的影响,也是造成保存富农政策出现偏差的原因。在土改运动发动时期,许多农民害怕地主、富农报复,不敢起来和地主、富农作斗争,但一旦他们被发动起来,又会走向另一种极端,这种情况也会导致土改政策流于形式。
保存富农经济政策在各大区执行情况的差异对当时和以后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华东区由于执行政策效果相对较好,土地改革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较中南区更为迅速。华东区的江浙一带对富农经济保存较好,也为此后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成为改革开放后中国最具活力的经济地区之一。总结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地保存富农经济的成败得失,许多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总结和借鉴。(本文作者: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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