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历史特点与现实【6】
2.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并确定了相应的发展战略目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焦点问题就是如何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前提下,1987年中共十三大曾对政治发展的战略目标、改革步骤和思路作出清晰描述: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这是需要长期努力才能实现的。改革的近期目标,是建立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领导体制。参见《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5页。
近期目标所包含的具体事项:一是实行党政分开。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二是进一步下放权力。三是改革政府工作机构(下决心对政府工作机构自上而下地进行改革)。四是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建立公务员制度。五是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六是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若干制度。提出要继续依法坚持差额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完善候选人的介绍办法,基层民主生活制度化。七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些近期目标经过20多年的实践后,胡锦涛在2011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作了回应,对政治体制改革作了总结和概括。这一回应显示出改革和发展的连续性。
3.扩大群众政治参与度,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上升为国家基本制度
扩大基层群众民主权利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一直力图搞好、但在实践中出现过曲折的事情。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不遗余力地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以村民自治、农村“海选”村委会为典型标志,形成了自下而上发展民主的趋势。村务公开、厂务公开、财务公开已经在基层推开。在20多年的实践基础上,基层群众自治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民族区域自治并列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这是政治制度的发展。
群众政治参与还体现在国家立法及其他事项方面。全国人大“开门立法”,一些重要立法如物权法、劳动法、个税起征点等法规,均向全民征求意见,契合了公民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诉求。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以扩大民主、扩大群众参与、公开透明为方向进行改革,建立了国家公务员队伍,形成考试录用、奖惩、退休等系列制度。在党和国家选举方面,20世纪80年代就提出差额选举、改进选举方式和提名方式,现在逐步扩大差额选举范围、基层试行公推直选。在选人用人方面,在任命制或聘任制干部中引入了民主推荐、竞聘上岗、任前公示、责任追究等民主元素。尽管实践中仍然存在各种有争议的问题,比如,权力运行机制的方向总体上还是自上而下;某些地方或单位在选人用人中以合法的程序体现少数人意志;选举中存在形式主义现象;选举类、任命类职务的分类有待科学化;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在选人用人中起到一定干扰作用,等等。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步伐一旦迈开,就会以历史的惯性继续发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将会继续下去。
4.改革重心适时、适度调整,显示出改革是阶段性与连续性的统一
随着时代条件的发展变化,20世纪80年代设定的体制改革目标、步骤,也发生一定调整。一是在实践中,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心已经从80年代的党政分开,转变为改革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已成为改革重心。同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向公开透明、民主、法制、有效、服务转型。二是改进党对社会领导方式,建立社会协商对话机制成为当下社会急迫的改革重心。中国政治体系的控制能力向来较强。改革开放前,党和政府对社会的控制、矛盾调处,基本上以强制性控制为主要模式。改革开放后,从人民公社解体到国企改革,实际上是把部分领域放给市场、社会而逐步独立的过程,国家与社会出现明显分野。在这种大背景下,原有的控制、管理模式部分地失去了存在基础,传统上党对政府和社会的一体化领导方式受到很大冲击。1987年中共中央曾把社会协商对话制度作为政治改革的近期目标,指出:“首先要制定关于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若干规定,明确哪些问题必须由哪些单位、哪些团体通过协商对话解决。对全国性的、地方性的、基层单位内部的重大问题的协商对话,应分别在国家、地方和基层三个不同层次上展开。”《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43—44页。但在当时,社会分化、各种矛盾尚未呈现出明显而深刻的利益博弈状态,所以急迫性不像今天这样突出。近些年来,群体性事件频繁出现,使人们痛感社会协商对话的重要性。目前,微观层面的对话协商机制,在某些社区、村庄已经初步建立起来,各级领导干部的下访、接访也带有对话协商的意义。但是,作为社会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对话协商制度,除劳资协商制度外,尚未建立起来。公权力与民众之间的对话协商机制也需要建立。这种机制的建立,本质上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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