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小行業收入差距須破除行政壟斷

作者:崔友平    發布時間:2015年11月10日    

隨著經濟體制的改革和發展,我國已經成為全球經濟增長最為強勁的世界經濟體之一,成為第二大經濟體,中國居民總體收入也穩步上升。但是伴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收入差距問題也日益凸顯。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12—2014年國內居民收入基尼系數為0.474、0.473、0.469,可見中國的收入差距問題近兩年逐步縮小但仍相當嚴峻,而居民收入差較大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行業收入差距較大。對此,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縮小收入差距,堅持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同步、勞動報酬提高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健全科學的工資水平決定機制、正常增長機制、支付保障機制,完善最低工資增長機制,完善市場評價要素貢獻並按貢獻分配的機制。

一、行業收入差距的演變特征

壟斷是不完全競爭市場結構的泛稱。壟斷行業主要是指那些依靠國家特殊政策或專有技術壟斷整個行業生產與經營的行業,如石油、煙草、鹽業、電信、金融、供熱、自來水、煤氣、電力、航空、鐵路等。通過對歷史數據的分析可以發現,我國行業職工工資水平格局的演變有以下兩個基本特征:

1.行業間職工工資差別不斷擴大。

1980年行業職工工資的標准差系數僅為20.44%,2000年升至26.11%,2008年達到創紀錄的38.80%,2012年為35.45%,仍在高位運行。最高職工工資與最低職工工資之比在1983—1992年10年內均不超過2倍,1993年突破2倍,到1998年則達到2.35倍,2006年開始突破4倍,2011年為4.17倍,2012略有下降,為3.96倍。而平均工資最高行業與最低行業之差則從1978年的458元,相當於當年職工平均工資的74.5%,至2012年上升為67056元,相當於當年職工平均工資的143.4%。如果考慮到各行業在住房、醫療、福利及其他非工資性貨幣收入方面的差別,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將更加突出。

自1996年以來,中國壟斷行業與非壟斷行業之間收入差距拉大趨勢明顯,平均年均擴張速度達到43%。壟斷行業中收入排在前幾位的分別是航空運輸業、銀行業、煙草制品業、石油和天然氣開採業,非壟斷行業中排在后幾位的分別紡織業、餐飲業和農林牧漁業,行業工資極值比平均保持在6倍左右。與非壟斷行業相比,壟斷行業職工工資不僅在絕對量上而且在增長速度上都佔有絕對優勢。到2008年,証券業就業人員的平均工資已達到167995元,在15個壟斷行業中增幅最大,達到了93.8%,而農、林、牧、漁業就業人員在這兩年中的工資增幅隻有35.5%。航空運輸業、銀行業和煙草業職工人均收入在2010年分別為91913元、81533元和78675元,而農業、林業和畜牧業人均收入分別為15495元、15499元和14175元。

2. 職工工資最高的行業變動頻繁。

改革開放至今,進入職工工資最高前三名的行業共有7個(地質勘探業、電力煤氣水的生產供應業、採掘業、金融保險業、房地產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郵電通信業),其中前5個行業(地、電、採、金、房)都曾在不同年份佔據過第一的位置。隨著時間的推移,傳統的具有高勞動強度、艱苦、危險等特征的高職工工資行業(如建筑、地質、採掘等行業)逐漸被擠出職工工資最高行業的行列。例如,1978年建筑業的行政壟斷程度與全社會的平均水平差別不大,加之建筑業勞動強度大、危險、艱苦的特點,其相對工資水平略高於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但由於在改革開放后,建筑市場放開,行業進入的門檻較低,所有制多元化進展很快,90年代中期以后,盡管其職工工資的絕對水平仍在增長,但其相對水平卻在下降,以至於逐步低於全社會平均水平。最近20年建筑業的行政壟斷程度僅高於農業,成為壟斷程度最低的行業,盡管其勞動強度大、危險、艱苦的特點依然存在,但相對工資水平一直排名列倒數幾位。而一些原來職工工資並不太高,但具有比較高的壟斷程度的行業(如電力水煤氣生產供應業、金融保險業和房地產業)則陸續進入前三行列。

二、行業壟斷程度影響行業收入水平的原因分析

我國現階段的壟斷是產生在經濟規模集中度非常低的條件下,建立在非競爭市場基礎之上的,而不是從公平競爭基礎上衍化而來。這種壟斷並非市場經濟發展的結果,而恰恰是市場經濟不發達的產物。具體而言,壟斷對行業工資水平的影響可以歸納為以下三點:

1. 行政壟斷行業更容易獲得超額利潤。經過30多年的發展,我國大多數競爭性行業的買方市場已經形成,若無重大的技術創新和組織制度創新,這些行業將無法獲得超額利潤。壟斷性行業則不同,行政性壟斷是形成壟斷行業高收入的主要原因,統計資料顯示,近幾年我國壟斷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是全國水平的 5-10倍。這些行業高收入形成的體制性原因是行政性壟斷的存在。在經濟轉型的過程中,出於國家經濟安全的考慮或公共產品供給的特征,政府賦予壟斷部門特殊的行政權力,使得這些行業大多具有部分行政管理職能,政企不分,有些部門甚至可以利用立法的形式將其部門的特殊利益合法化、制度化,使得壟斷行業憑借政策制度的優勢,可以迅速佔領市場份額,阻礙了其他經濟成分的介入,限制了市場競爭機制的形成,從而獲得高額的壟斷利潤,進而導致了該行業職工(尤其是高管階層)獲得高收入。

2. 壟斷性定價機制推動了行業收入走高。對競爭性的行業而言,產品的市場價格是既定的,單個企業無法改變,隻能被動地接受。為了保持企業的競爭力,增資帶來的成本壓力隻能在企業內部消化,所以,職工增加工資的要求能夠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滿足,取決於企業的成本空間和內部消化能力,這樣工資的增加就存在著一個硬性約束。而壟斷性行業由於壟斷集中度比較高,它不是被動地接受既定的市場價格,而是可以通過操縱市場,將增資帶來的成本壓力轉嫁出去。從市場角度看,壟斷行業工資水平的提高缺乏約束。從企業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發,壟斷企業往往會採取提高收費標准等手段,將所增加的職工勞務成本轉嫁給消費者。因此,在這種定價機制的形成過程中,一方面,壟斷企業獲得了超額利潤,另一方面,導致壟斷行業商品的價格較高、附加服務費用較多,直接加大了消費者的成本負擔。

3. 政府對壟斷性行業的監管不到位。目前我國對於壟斷行業的宏觀調控力度還比較薄弱,壟斷監管機構還沒有形成獨立的部門,國家立法沒有賦予監管機構有權威的監管權力,使得現有監管部門間權責不清,相互推諉,導致監督作用大大降低。同時,政府對於壟斷行業的財務約束力不強,對於壟斷行業的一些“灰色”收入審計不嚴,正是由於壟斷行業具有其自身的價格定價機制,單純的市場機制已經無法從整體上抑制這些包含了大量非工資性收入的“灰色收入”的存在,形成了壟斷行業的高收入現象,從而導致了行業間收入差距的迅猛拉大。

此外,壟斷行業資產管理的透明度不高,企業的運營成本、盈利狀況、勞動力水平等相關信息都不為公眾所知,這也是我國壟斷行業不合理的高收入現象難以監管的一個主要原因。

三、解決行政壟斷對收入分配影響問題的對策建議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合理確定並嚴格規范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務消費、業務消費。”當前,應通過立足於制度創新和加快體制改革,解決行政壟斷問題,輔之以其他措施,分層次、按步驟地逐步解決行政壟斷影響行業收入水平問題。

1. 建立健全壟斷行業法律體系和管理體制。由於經濟體制的原因,我國的壟斷多為行政壟斷,對於行政壟斷造成的行業收入差距擴大問題,解決的根本是實現對壟斷部門壟斷權利的制約,而相關法律的制定、完善和執行是最為關鍵的。減少壟斷行業的“尋租”、“設租”,規范壟斷權力的行使,制止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這些一定程度上都是靠有關法律實現的。首先,政府依法監管。改變過去部門分治、多頭監管的模式,設立一個責任明確、監管獨立、不隸屬於任何行業主管部門和綜合經濟管理部門的專業監管機構,客觀公正地行使反壟斷職權。其次,健全和完善反壟斷法制體系,將行政壟斷和自然壟斷、經濟壟斷一並納入反壟斷法的規制范圍,通過立法向社會傳遞禁止行政壟斷的信號,堅定反壟斷的信心。同時要加強對壟斷監管機構的監督,建立必要的制衡機制,防止監管機構濫用職權。

2. 加強對壟斷行業的規制,規范政府對壟斷行業的監管行為。從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歷史沿革來看,目前行政性壟斷依然存在的根本原因在於政資不分和政企不分。因此,必須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企分開,健全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國有資產運行機制和監管體制。政府主要應該加強市場監管和社會管理,放鬆對壟斷行業的市場准入管制,通過在壟斷性行業中引入競爭,降低壟斷性行業提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通過特許投標權競爭以及區域間比較競爭來提高其運營效率,從根本上清除壟斷性行業高收入的制度性根源。同時,要推進產權多樣化改革,加快市場化改革,實現壟斷行業投資主體多元化,逐漸縮小壟斷行業與競爭行業的利潤差距,實現行業利潤率的平均化、公平化。

3. 改革壟斷行業的價格形成機制。中國的壟斷行業,往往帶有行政色彩,一些行業准入標准的全國性文件都是由壟斷企業起草的,他們會以國家政策的方式保護自己行業的利益,把部門利益法制化。這使得壟斷行業產品的不合理定價問題非常突出。在壟斷行業的改革沒有取得重大進展的情況下,單純放鬆價格規制的做法會損害消費者利益。因而,在目前的利益格局與體制背景下,完善壟斷行業的價格規制機制十分重要。根據各國的經驗與我國的實踐,壟斷行業的價格規制應包括闡述調價成因、明確規制目標、規范定價方式、公開決策機制、強化信息披露、完善價格聽証等。

4. 規范壟斷企業的運行。壟斷行業要完善現代公司制度和企業內部法人治理結構,理順內部產權、人事和財務關系,實現剩余索取權與控制權的對稱性分布。實施國有企業資本金預算制度,合理規定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組成,實行國有資本金佔用多、利潤上繳國家也多的制度。要盡快實現壟斷企業勞動人事分配制度的綜合配套改革,在收入分配中把國家利益、企業長遠發展和職工經濟利益三者有機結合起來。為保証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防止壟斷行業依靠其高額壟斷利潤為員工發放過高工資和福利,政府審計部門應加強對國有資產運營的審計監督。同時,針對壟斷行業建立起一套強有力的社會監督機制,對壟斷行業的收入分配及與之密切相關的價格和利潤部分實施社會公眾監督。

5. 加強對壟斷行業收入水平的宏觀指導與控制。首先,完善工資指導線制度和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通過政府有關部門對各類職業或工種工資水平進行廣泛的調查,經過匯總、分析和修正,公布有代表性的職業或工種的工資指導價位,從微觀上指導壟斷行業合理確定勞動者個人工資水平和各類人員的工資關系,從而指導和約束壟斷行業內部各工種員工的收入水平。其次,在加強對壟斷行業收入水平的宏觀指導和控制時,也應加強對壟斷行業企業內部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導,督促企業完善內部分配制度。再次,政府應該嚴格控制各種津貼補貼和獎金的發放行為,嚴格控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高管人員的在職消費,規范車輛配備、業務招待、考察培訓等職務消費的項目和標准,對壟斷行業工資外收入形成有效的制約。最后,逐步實現對壟斷企業中高層人員進行稅收重點監管和實行雙向申報與交叉稽核制度,對壟斷行業實施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制度,利用稅收杠杆盡量縮小與其他行業不合理的收入差距。

(作者:中共中央編譯局辦公廳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