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以德治國”思想的文獻解讀

作者:李琦    發布時間:2019年07月09日    

[摘要]通過對江澤民“以德治國”思想歷次論述的文獻梳理和解讀可知,江澤民最初提出“以德治國”概念,其直接現實針對性和契機是出於對宣傳思想領域工作方法的深刻反思,進而提升到對改進執政黨領導方式、領導方法的思考。在思考“以德治國”問題的時候,江澤民始終將其置於“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基石上。他指出,要使“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相輔相成,為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質、建設一個“好”的“法治國家”而在各個領域發揮各自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關鍵詞]江澤民﹔以德治國﹔依法治國﹔領導方式

自“以德治國”思想提出后,研究者大多從廣闊的社會視野來進行歷史鉤沉和學理分析,也提出了許多從各方面進行“以德治國”實踐的可行性思考,而細致的文獻爬梳工作卻少有人做。本文從解讀“以德治國”的相關文獻入手,通過整理江澤民本人的論述和當時語境、與之相聯系的現實思考及實踐體現,從而理清江澤民提出這個概念最初的現實針對性和后來對其內涵的豐富和擴展過程。

一、“以德治國”的提出與江澤民對改進領導方式方法問題的思考

關於江澤民提出“以德治國”的時代背景,人們已有一些基本共識。中國的改革開放事業進行了一段時間后,其輝煌成果充分展示,同時各種問題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來,如貧富差距迅速拉大、反腐形勢嚴峻、社會風氣令人擔憂等。以江澤民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意識到,要解決這些問題,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穩步推進,僅依賴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是不夠的。此時提出“以德治國”,符合鞏固和深化改革開放成果的需要。這是一個相當寬泛的社會背景。如果仔細閱讀江澤民首次提出“以德治國”這個概念的《大力弘揚不懈奮斗的精神》一文(這是江澤民在2001年1月10日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的講話,見《江澤民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96—202頁。),可以得到對其現實針對性或者說契機的更為准確的描述。

該文中那段被經常引用的話是這樣的:“我們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依法治國,同時也要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以德治國。對一個國家的治理來說,法治和德治,從來都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廢。”“我們要把法治建設與道德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起來。”解讀這個文本,可以得到三點印象:(一)江澤民講話的對象是全國宣傳部長,是針對意識形態領域、宣傳思想工作說的。(二)“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並提,而且詳細闡述了二者之間同等重要、不可偏廢的關系。(三)“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的實踐,是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也就是說,目的是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的。

學術界對以上第二點和第三點的研究和思考很多,而第一點卻似乎沒有得到太多的關注。筆者之所以特別注意到這一點,是因為從緊接著的一段話中,讀出了一份異常復雜的心情。一是深刻的沉痛感和巨大的疑問:“為什麼馬克思主義理論和社會主義理想、信念、道德對一些人卻往往難以發生作用呢?為什麼像‘法輪功’這樣的歪理邪說會在一些群眾甚至少數高級知識分子和干部中產生那麼大的影響呢?為什麼西方資本主義的一些理論和腐朽思想文化、生活方式對一些人會產生那麼大的吸引力呢?”二是沉痛和疑問之后的思考:“這些問題的存在說明,解決思想政治領域的問題,解決精神領域的問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堅持不懈地進行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三是對改進宣傳思想工作方法的期待:“希望大家共同來研究和思考,總結經驗,克服不足,從家庭到學校到全社會,廣泛動員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一切宣傳教育渠道,不斷探索更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如同春風化雨、細雨潤物一樣,努力在全黨全體人民中把堅定理想信念、樹立精神支柱的工作做得更好、更細、更扎實。”從這幾段話可以看出,江澤民提出“以德治國”最直接的現實針對性,就是要對黨的宣傳思想工作如何應對“法輪功”及其他一切腐朽思想對社會生活的侵蝕進行深刻反思。

江澤民的反思有一個大的框架,就是首先,“解決思想政治領域的問題,解決精神領域的問題”具有難以想象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其次,要克服這樣巨大的困難,不能光靠政治高層的單向努力、孤軍奮戰,而要依靠“從家庭到學校到全社會”的廣泛動員,“共同研究和思考”。全文充滿危機意識和緊迫感。他指出,使全體人民保持共同理想信念和強大精神支柱,是宣傳工作者一項“很細致、很艱巨的任務”,原因是:“隨著改革的推進和經濟的發展,我國社會出現了具有明顯差別的不同群體,……他們的經濟狀況、生活環境、思想認識、文化素質、心理特征都有所不同,如果不做具體分析,不採取有針對性的方式方法,不因材施教、因人制宜,而是千篇一律、空洞說教,思想宣傳的效果肯定不會好。”“這就向我們的宣傳教育工作提出兩個重要問題:一是必須努力把馬克思主義理論、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道德的宣傳教育的一致性,與社會不同群體的特點和要求的多樣性統一起來﹔二是必須努力把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的宣傳教育的理論性,與人民群眾日常工作生活的實踐性統一起來。”

這段話的意味在於,意識形態領域的工作和法律領域的工作在方法上應當是有所區別的。比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工作者必須以平等的態度對待所有人,不能有所差別。但宣傳思想工作者卻必須時刻意識到其工作對象是千差萬別的人,在改革開放這個文化日益多元化的社會大環境下尤其如此。這裡的“德”,具化為一種貼近實際、以人為本的工作方法:針對不同群體、不同階層的特點,深入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實際,以他們能夠和樂意接受的方式進行宣傳和教育工作。要用“春風化雨、細雨潤物”那樣既富於智慧又人性化的方法,才能收到深刻而持久的實際效果。正是說到這裡,江澤民提出了“以德治國”的理念。

從這個思路可以看出,江澤民在反思宣傳思想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時意識到,僅僅擁有正確和崇高的目標是不夠的,手段和方式方法在實踐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往往可能被低估。把堅定理想信念、樹立精神支柱的工作做得“更好、更細、更扎實”,就要講求宣傳思想工作的質量和實效。可見,江澤民在針對宣傳工作的講話中提出“以德治國”,首先強調的是“德”在方法論上的意義。

其后,江澤民對如何改進執政黨工作方法問題作了更多思考。2001年5月23日他在安徽考察工作時的講話《努力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見江澤民:《論黨的建設》,中央文獻出版社2001年版,第484—487頁。),就是這種思考在文獻上的記錄之一。江澤民在這篇講話中指出:“根據實踐的發展變化提出的要求,不斷提高我們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將是一項長期的重要任務。我們的各項工作能否做好,我們能否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始終掌握主動,我們的事業最終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與上次講話中對民眾階層、身份、精神需求日趨多樣化的認識相銜接,他意識到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生活各領域發生的深刻變化,把宣傳思想工作中的疑問和反思延伸到了對新形勢下執政黨領導方式問題的思考。在參與全球競爭的客觀形勢下,這段話包含的對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的緊迫感是很明顯的。江澤民還對如何加強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進行了具體闡述。他指出,黨提出的一系列思想、方略,包括“實施依法治國方略,要求把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結合起來”,“其中都包含著改進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領導方法的意義在內”。這是執政黨“必須具備的能力”。這表明,江澤民確實是把“以德治國”這個新提法與執政黨如何順應時代發展、更新和改善領導方式的問題聯系在一起的。

關於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思考,也出現在2002年十六大報告中。報告在總結“五年的工作”部分列舉了工作中六個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其中之一就是“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不完全適應”。總之,江澤民提出“以德治國”並對其進行的一系列重要闡述,體現了黨在一段時間裡對改進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問題較為集中的關注。2004年9月19日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就是這一段集中關注的重要成果。該決定關於“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的段落中又提到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要“堅持尊重人、理解人、關心人,有針對性地解決不同社會群體的思想問題,既要鼓勵先進又要照顧多數,既要統一思想又要尊重差異,既要解決思想問題又要解決實際問題”。(《人民日報》2004年9月27日。)如果把這段話與2001年江澤民在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的講話相對照,就能看到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系。

二、江澤民看“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之關系:“基本方略”與“相輔相成”

黨一直重視思想政治工作,江澤民之前也闡述過有關“德治”和“法治”的問題。所以,“以德治國”的提出雖然在當時有著較為直接的現實針對性,但也不是突如其來,毫無歷史淵源。“以德治國”一提出,自然就涉及與“依法治國”的關系。從江澤民的歷次論述來看,“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和“法治”與“德治”的含義和相互關系基本一致。

對“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關系較詳盡的論述,可以在江澤民的兩次講話中看到。一次是2001年4月2日在全國社會治安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堅持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促進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同時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結合起來。”(《江澤民文選》第3卷,第221頁。)在關於治安工作的會議語境下提到“以德治國”,顯然,“依法治國”還是最根本的,而“以德治國”起重要的輔佐作用。

對於治安工作者來說,如何做到不“唯法”,使“德”能真正起到“輔”的作用?這是一個極富現實意義的課題。從江澤民最初提出“以德治國”是針對領導方式方法這個方面來延伸,應該包含在“法治”的工作方法上下功夫的內容。例如,在法制宣傳方面,就可以借鑒前面所述宣傳思想工作的方法。“德治”和“法治”相輔相成的途徑之一,就是在法律活動中,也能看到人性化的內容,體現“以人為本”的執政原則。

再看《努力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這篇講話中的表述:“實施依法治國方略,要求把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結合起來。”2002年5月21日江澤民在四川考察工作時的講話:“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都有自己的重要作用。我們要堅定不移地實施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同時要充分發揮以德治國的重要作用。”(《江澤民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專題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第337頁。)江澤民2001年“七一講話”和十六大報告中都有類似的表述。

十六大報告第一部分“過去五年的工作和十三年的基本經驗”中的十大經驗之五是:“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手抓,實行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這一條可以與經驗之四相對照,那一條談的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問題:“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發展民主,健全法制,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保証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江澤民文選》第3卷,第534頁。)從這裡可以看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政治體制層面上的根本問題,是制度的問題。“法治國家”是現代文明國家的制度性標志。相反,現實中並不存在一種“德治國家”。“德治”是“好”的法治國家在精神形態上的標志。

總的來講,“法治”強調制度性、嚴密性,而“德治”更強調靈活性、多樣性。如江澤民所說:“法治以其權威性和強制手段規范社會成員的行為。德治以其說服力和勸導力提高社會成員的思想認識和道德覺悟。”(《江澤民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專題摘編)》,第336頁。)雖然制度是最根本的,但精神層面的治理也同樣重要,就如醫治病人,吃藥打針固然是根本,但精心細致的護理和心理撫慰也非常重要。“依法治國”是基本方略,是我國在制度層面上的大支撐、大框架,而“以德治國”則具有許多豐富而鮮活的內容,是對國民精神狀態的良好培養,可以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

從江澤民對“以德治國”的歷次表述可以看出,“以德治國”概念從未單獨出現過,總是與“依法治國”相依相伴,而且總是“依法治國”在前,“以德治國”在后。當主題是關於民主與法制的問題時,往往先強調“依法治國”的治國方略,再提“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當主題是思想道德問題時,則隻提“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一些人擔心提出“以德治國”可能會放鬆“依法治國”,是毫無文獻依據的。總之,江澤民並未單獨提出過一個“以德治國”的“治國方略”,他在“治國方略”的高度上對“以德治國”的准確表述是:“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方略。因此有學者指出,“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提出,是對“依法治國”方略的完善。(參見龔家林:《中國共產黨“依法治國”理念的歷史考察》,《黨史文苑》2008年第8期。)這樣的理解是合乎原意的。

或許正是為了減少一部分人的疑慮,也為了提醒人們絕不能因為強調“以德治國”而放鬆“依法治國”,江澤民才會不止一次詳細地強調和闡述“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輔相成的關系。江澤民的警惕不是沒有來由。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們黨曾經對法治建設長期沒有給予足夠重視,建國以來發生過的包括“文革”在內的歷次錯誤,歸根結底在於各項法律、制度不健全,教訓至今記憶猶新。鄧小平在1980年的一次會上曾說過一段著名的話:“我們過去發生的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方面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不是說個人沒有責任,而是說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頁。)這段話是對過去教訓的深刻總結,也是對如何正確認識制度和道德作用的一個論述,對思考“法治”和“德治”之間的關系頗有啟示:無論怎樣強調和重視“德”的重要性,都必須將它建筑在“法”的堅固基石上。

江澤民對“依法治國”重要性的論述文獻很多,其中也能看到他對法律實踐操作層面上的思考。他早就注意到,建設一個民主和法治的國家,不能僅僅依靠立法,而要與普法教育等問題緊密結合起來。例如,1996年2月8日他在一次講話中說:“實踐的經驗說明,法律不健全,制度上有嚴重漏洞,壞人就會乘機橫行,好人也無法充分做好事。實踐的經驗也說明,有了比較健全和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如果人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淡薄,思想政治素質低,再好的法律和制度也會因為得不到遵守而不起作用,甚至形同虛設。因此,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必須同時從兩個方面著手,既要加強立法工作,不斷地健全和完善法制﹔又要加強普法教育,不斷地提高干部和群眾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的素質和自覺性。”(《江澤民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專題摘編)》,第334頁。)

如果將鄧小平的論述和江澤民的論述放在一起,可以發現二者強調了不同的方面,但相互並不矛盾,原因是他們講話的時代背景有差異,而后者恰恰是“站在巨人肩上”與時俱進、解放思想的結果。鄧小平說那句話的時候,“文革”剛過去不久,法制建設遭到的破壞非常嚴重,急需建立健全各種法律制度來作為國家生活的基本依據﹔而十多年過去后,我國法制建設已經卓有成效,人們遵守法律和各種制度的意識固然提高了許多,但仍然難以與多年的立法成果相稱。江澤民的這段講話體現了黨中央對這個問題的認真反思。他意識到,作為一個法治國家,人人都有守法自覺性,遠比僅僅擁有多如牛毛的法律更有效率﹔另一方面,法制教育也是思想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如1996年8月12日他在《各級領導干部要努力學習法律知識》一文中說:“搞好法制教育,增強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礎工程,也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江澤民論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央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第169頁。1997年黨的十五大明確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后,江澤民提出的實施“依法治國”決策需要加大力度去做的工作,就包括普法教育。參見《江澤民論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第174—175頁。可以說,“依法治國”的“依”字表明,“法”是治國之依據﹔而“以德治國”的“以”字表明,“德”是治國之方式﹔二者相結合,就是以“德”的方式方法去依法辦事和促使人民依法辦事,以及以“法”來保証“德”的內容和方式的實現。普法教育既是法制建設,也是精神文明建設,是這種結合的一種很受歡迎、事實上也很有效果的形式。

三、“以德治國”的文化延伸與江澤民對思想道德建設的思考

“以德治國”概念萌生於對意識形態領域工作方法的反思,以思想工作為實踐上的落腳點是很自然的。除了旨在切實改進執政黨領導方式、加強執政能力外,它最主要的實踐意義就是由此延伸出的對思想道德問題的極大關注,從而推動了廣泛的公民思想道德建設活動。它同時也引發了對中華傳統文化傳承、外國先進文化吸納等命題的思索。

江澤民在2001年“七一講話”中講到,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根本任務,是“培養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公民”,而這個根本任務的重要內容和中心環節,就是思想道德建設。“要把依法治國同以德治國結合起來,為社會保持良好的秩序和風尚營造高尚的思想道德基礎。”(《江澤民文選》第3卷,第277頁。)十六大報告對“以德治國”的實際內容作了富有深意的界定。“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手抓,實行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而“立足中國現實”、“繼承民族優秀傳統”、“吸取外國文化有益成果”,就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途徑。(《江澤民文選》第3卷,第534頁。)該報告在“切實加強思想道德建設”一段又提到“以德治國”:“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輔相成。要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社會主義法律規范相協調、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相承接的社會主義思想道德體系。”(《江澤民文選》第3卷,第560頁。)結合前一句話,“立足中國現實”大體上就是要“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社會主義法律規范相協調”。“繼承民族優秀傳統”和“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相承接”也大體相同,而前者的內涵更為寬泛。

可見,當“以德治國”著重於國民思想道德建設時,其傳承傳統文化的核心內容是在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方面。當然,古代的“德治”從工作方法、領導方式方法上也有一些可資借鑒的東西。不少學者對儒家思想中對執政者治國實踐有用的東西作過思索,尤其是在領導方法、決策智慧等方面。一部分學者則從弘揚優美傳統文化、提高民眾素質的角度,去挖掘儒家思想中包含的一些至今仍散發著人性光輝的傳統美德內容。江澤民等國家領導人在國外演講時也多次流露出對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親近和自豪。

“以德治國”的提出,是在人民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而精神需求日益突出、國家實力和世界影響力逐漸增強、人們重新審視和發現傳統文化價值而民族自信心日盛的時候。這正是改革開放不斷深化而水到渠成的結果。反過來,它的提出也激發了人們對重溫和吸收傳統文化的更多熱情,從而進一步加強了人們對民族文化的自信。這樣,就形成了一種文化和政治上的良性互動。這一點,也許是討論“以德治國”提出的時代和文化背景時應當注意的。

同時,在我國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因此,為了建設與之相適應的思想道德體系,除了從傳統文化裡吸取養料以外,吸納外國文化的優秀成果也是其題中應有之義。自然,中國文化本身就有很強的吸納性、包容性。思想道德建設實踐,特別是在提高公民素質等方面,有著對外國有益經驗的吸收。例如市場經濟和倫理道德的關系問題,西方很早就有學者進行過深刻的研究。市場經濟理論的奠基者亞當•斯密就曾經擔心人們因為無節制的經濟追求,而忘記了整個社會的道德情操完善才是使人真正得到幸福的保証。很多外國政府也非常重視道德建設和國民道德教育,有一些富有成效的實踐。在經濟全球化廣泛深入世界各國人們生活的今天,不少有識之士正在對已經或可能隨之而來的對道德的負面影響進行研究。這些都是進行思想道德建設時可以加以借鑒的。

關於“以德治國”文化內涵的探討表明,中國共產黨領導實施的思想道德建設,一方面對古今中外的優秀文化成果都敞開了胸懷﹔另一方面卻既不可能簡單傳承古代先賢的現成理念,也斷非可以從他山直接“拿來”,而是順應中國現實和時代發展,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

關於思想道德建設的實際內容和目的的詳細表述,可以在諸多重要文獻中看到。如江澤民“七一講話”指出:“要在全社會倡導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反對和抵制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腐朽思想,增強全國人民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激勵他們為振興中華而不懈奮斗”(《江澤民文選》第3卷,第278頁。),這是我國思想道德建設的大原則﹔而“以誠實守信為重點”主要是就經濟活動而言﹔對社會成員的要求首先是“遵守基本行為准則”,“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同時也提倡較高的“先進性”目標。

江澤民還談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思想道德建設規范:“尊重個人合法權益與承擔社會責任相統一,注重效率與維護社會公平相協調,把先進性要求與廣泛性要求結合起來,努力形成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健康和諧、積極向上的思想道德規范。”“要在全社會強化信用意識,加強公民誠實守信的道德教育。”(《江澤民論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專題摘編)》,第337頁。)2001年9月中共中央公布的《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就十分注重效率與維護公平如何相協調,從而把效率與公平的統一作為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重要目標,努力在全社會形成“注重效率、維護公平”的價值觀念。從這些具體內容可以看出,江澤民在思考“以德治國”的實踐操作時,充分估計到人性的現實特點。在不同的社會關系領域,對人的道德要求和規范應當有所區別。例如,在經濟領域中,人的利己特性會相對突出﹔而在社會公共領域,則要求人們突出其利他的特性。因此,他在經濟領域的道德規范中給個人利益留出了空間,並不普遍地對社會大多數人提出過高的道德要求。

因此,十六大報告對“以德治國”既有較高、較長遠的目標,如“引導人們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弘揚愛國主義精神,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也有較具體、考慮現實普遍性的基本要求,如“以誠實守信為重點,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特別要加強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設,引導人們在遵守基本行為准則的基礎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標”。(《江澤民文選》第3卷,第560頁。)《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在強調了大原則的同時也指出:“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發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在全社會倡導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規范。”(《人民日報》2004年9月27日。)

《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公布和廣泛實施,從實踐上証明了以江澤民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對國民思想道德建設極為重視,也表明江澤民對“以德治國”的思考並不是孤立或停留在某一點上,而是從改進宣傳思想及其他方面工作領導方式,到提高公民各方面思想道德水平,從執政黨自我教育到國民教育,直至滲透到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

綜上,江澤民最初提出“以德治國”,主要是觸發於對宣傳思想領域工作方法的深刻反思,后來則伴隨著對改進執政黨領導方式、領導方法的思考。十六大報告及其后的文獻裡仍然能看到對這個問題的重視。“春風化雨、細雨潤物”,“以德治國”在領導方式方法方面的內容豐富而有啟示意義。在思考“以德治國”問題的時候,江澤民從未忘記將其置於“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基石上。他指出,要使“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緊密結合、相輔相成,為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質、建設一個“好”的“法治國家”而在各個領域發揮各自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在實踐中,“以德治國”具化為公民思想道德建設的社會行動。“以德治國”的提出及其延伸和實施,是以江澤民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中央領導集體在改革開放歷程中對思想宣傳、領導方式和道德建設問題思考過程的一個重要選段。

〔作者李琦,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副編審,北京 1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