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院哲學邏輯方法和真理觀念的近代科學意義

——兼論對伽利略事件的反科學誤讀

作者:王焱麒 胡長栓    發布時間:2019年11月20日    

摘要:歷史上,由於對伽利略事件的誤讀而導致人們對科學與宗教關系持有一種較為普遍的偏見。20世紀以來,隨著對中世紀研究的不斷深入和對伽利略事件的逐步澄清,對科學與宗教關系的理解也更趨於多元化,其中沖突論、無關論以及和諧論是影響最大的三種典型觀點。客觀理解科學與宗教的關系,就要還原經院哲學在經驗、邏輯方法、真理觀念方面對近代科學的影響,從而歷史地對待經院哲學的近代科學意義。

關鍵詞:經院哲學﹔近代科學﹔伽利略事件

 

中世紀,這個在黑格爾《哲學史講演錄》中以“穿七裡靴盡速跨過”的時期,在歐美普遍被稱為“黑暗時代”。產生於這一時期的經院哲學,也因為論証基督教信仰、為宗教神學服務的主要旨趣,而被看成是科學發展的桎梏,其中,伽利略事件無疑是人們堅持這一觀念的重要根據,它也使科學與宗教的關系成為人們爭論的顯性問題。但對伽利略事件的文本還原,則說明了科學與宗教的關系並不是簡單的對立著,在基督教的大修道院和附屬學校中產生的經院哲學,也不只是具有單純的宗教意義,不只是單純的抽象和繁瑣,它在經驗、邏輯方法和真理觀念方面都對近代科學產生了重要影響。

一、對伽利略事件的誤解

1、關於誤解

16、17世紀的宇宙哲學臣服的是亞裡士多德學說的權威。公元2世紀,希臘天文學家托勒密“使用一種稱為星盤的科學儀器來作觀測,同時將數學應用到天文學上。”[1]他用圓球與圓周的體系解釋行星運動的現象,結論與亞裡士多德一樣,認為行星與太陽圍繞地球運轉。1543年,哥白尼發表《天體運行論》,提出了與托勒密地心體系完全不同的“日心說”,認為居於宇宙中心的不是地球而是太陽,地球在每晝夜自轉一周的同時,還圍繞著太陽每年公轉一周。伽利略最初接觸到哥白尼的“日心說”時仍相信“地心說”,曾為托勒密的《天文學》寫了一篇注釋,從注釋中可以看出,他“只是想調和二者,摒除一些錯誤,保留亞裡士多德自然哲學的基本觀念。”[2]直到后來,伽利略動手改進了可以觀察天空的望遠鏡,才進而支持並教授哥白尼學說。

1616年,伽利略接到不許教授哥白尼學說的禁令后,將注意力轉移到運動研究等領域[3],並於1630年寫完《論潮汐的對話錄》,后更名為《關於兩個世界體系——托勒密體系與哥白尼體系的對話錄》,由於帶有強烈的地動理論,教廷要求伽利略“以傳統天文學的觀點將行星運動隻看做是一種假設而不要顧及一切物理上的考慮”[4]。伽利略也正是因為這本書而受到羅馬宗教法庭的審判[5],並被判終身監禁,后由於西恩那(Siena)總主教皮可羅迷尼(AscanioPiccolomini)的幫助而改為總主教保護和監視下的軟禁,這就是科學史上有名的伽利略事件。伽利略事件本質上反映的是不同科學理論之間的沖突,但是由於歷史的誤讀等因素,最終造成了長期以來人們關於科學與宗教相矛盾的觀念。

2、關於誤解的文本分析

事實上,按照有關學者的調查[6],人們對伽利略事件的誤解,主要是由於對1616年2月24日宗教法庭回復伽利略關於哥白尼“太陽中心說”的兩個命題的聲明(也有稱其為不許教授哥白尼學說的“禁令”)所流傳的文本,包括拉丁文的原始文本和流傳的英文譯本,在翻譯和措辭上的差異所造成的。

內華達大學哲學系教授Finocchiaro在他的文章中有一個腳注,指出廣為流傳的Pagano的抄本在‘philosophy’和‘and formally heretical’之間沒有標點符號,而在梵蒂岡拉丁文原稿中是有一個分號的,意大利科學史家Favaro的抄本也有一個逗號。盡管17世紀對於標點符號的使用並不像今天這樣嚴格,但標點符號的缺失,仍然使人們對文本含義的理解發生了較大偏差,認為伽利略所教授和宣揚的哥白尼理論,在哲學和科學上的錯誤及其理論上的異端性是由於其與聖經的矛盾和沖突所造成的。

這份聲明的原始文本的正確譯法如下:

Ⅰ.太陽是世界的中心,毫不移動。

譴責:所有持這命題的人在哲學上都是愚笨和荒謬的,會公示為異端﹔根據聖經文字的本身和神父、神學博士的解說,這命題在許多地方都是和聖經抵觸。

Ⅱ.地球既不是世界的中心,也非不動的,每天都在動。

譴責:所有持這命題的人,在哲學上也是愚笨和荒謬的,以神學真理而言,至少在信仰上是錯誤的。(《伽利略的作品》Opere di Galileo,xix頁321)[7]

通過對兩個聲名正確譯法的分析,像Finocchiano指出的那樣,宗教法庭對伽利略教授的哥白尼理論“在哲學上是愚蠢的和荒誕的”評判,是哲學和科學的評判,而不是純粹的信仰和宗教評判,說明的是哥白尼的理論體系相對於聖經文字的本身和神父、神學博士的解說以及神學理論所堅持“地心說”理論體系,在哲學和科學上是站不住腳的,並不是說明其與信仰的沖突,更不是說明其與宗教本身的矛盾。事實上,哥白尼為了解決當時解決不了的難題,也常常不得不求助於宗教信仰中全能的上帝,比如在哥白尼的日心說裡,為了解決星辰比太陽還要大很多這個當時無法証明的難題,哥白尼隻好訴諸於全能的上帝,認為上帝可以輕易造出這些星辰。當然,利用上帝的力量去解決一個科學理論的難題顯然是與科學精神相違背的。回顧當時教廷對伽利略的裁決,他們確實犯了錯誤,但后來人們對“兩個命題的聲明”的誤讀,無疑是造成對伽利略事件誤解的重要文本因素。

3、誤解的主要影響及其批判

關於“宗教是什麼”的問題,呂大吉給出了四要素說的定義[8],認為對宗教較為完整的定義應該包含四個層次,第一層為宗教的組織與制度,第二層為宗教的行為,第三層為宗教的體驗,第四層為宗教的觀念。我們這裡說的主要是指宗教的觀念,即對上帝信仰的有神論的信念和思想,具體地說來是以對上帝信仰為核心的神學理論體系。而科學主要指近代以自然哲學為基礎發展出來的新興學科,它們以自然界為研究對象,建立在實驗觀察的基礎上,以數學等方法研究論証的學科。后人對伽利略事件的誤解與發酵使宗教與科學的關系成為光明與黑暗斗爭的典型范例,而事件本身則被當作宗教迫害科學發展不容置疑的鐵証寫進了我們的歷史教科書,進而在理論形態上開始了科學與宗教持續不斷的交戰狀態。對伽利略事件的誤解導致人們產生了兩種主要偏見:

一是宗教與科學之間存在著必然的矛盾。伽利略事件看似宗教與科學的沖突,在事實上造成了人們關於宗教與科學必然矛盾的普遍性觀念。在17世紀以前,知識的基礎並非依靠觀察事實,“知識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亞裡士多德的權威和《聖經》的權威為基礎的。隻有當這種權威受到像伽利略這樣的新科學的先鋒訴諸經驗的挑戰時,現代科學才成為可能。”[9]作為天主教徒,哥白尼是天主教神父,伽利略,用他女兒對他的評價則“始終努力恪守一個靈魂已有歸宿的科學家的職責。”[10]他們都有堅定明確的宗教信仰。因此,在理論上他們實際挑戰的是當時的學術權威,而非宗教信仰本身,反映的是傳統學術權威與新科學先鋒之間的沖突,“代表權威的一方在此事件中與其說是基督教,不如說是亞裡士多德派的學者。”[11]

二是教會被視為阻礙科學發展的力量。在科學發展所加速的現代化進程中,因科學技術價值的不斷張揚,使人們開始不斷消解科學以外眾多人類文化門類的價值,特別是宗教,被看成了與科學相矛盾並阻礙科學發展的力量。宗教被當成黑暗、愚昧、禁錮思想的化身,是非理性的。這也就是東西方在評價中世紀時,“黑暗說”一直縈繞在思想上空的主要原因。事實上,對於教會來說,堅持基督教的信仰並不反對科學研究,相反,教廷還格外重視科學研究。比如,1936年在基督宗教聖地梵蒂岡,就成立了“宗座科學院”作為教廷內部的一個獨立機構,明確了成員享有研究自由的權利。羅馬教宗也支持鼓勵神職人員和信眾進行科學研究。[12]“宗座科學院”的創立及其對現代科學發展產生的影響,還有歷史上神父科學家們在各自領域取得的輝煌成就,都表明基督教信仰與自然科學並非是絕對的死對頭,相反,是在中世紀經院哲學的思辨中醞釀產生了進行科學思維的頭腦。

二、 科學與宗教關系的三種主要觀點

歷史上對伽利略事件的誤解加劇了人們對科學與宗教之間矛盾關系的認識,但二十世紀以來,隨著中世紀研究的不斷深入,人們對科學與宗教之間關系的認識也趨於多元化,總體來說,主要有三種觀點,即沖突論、無關論與和諧論。

1、沖突論

“沖突論”是早期科學與宗教關系的主流觀點,這種觀點將宗教視為阻礙科學發展的絆腳石,哥白尼、布魯諾、伽利略等人的經歷與遭遇是沖突論的主要依據。哥白尼的“日心說”被羅馬教會定為異端學說而不許宣講,布魯諾和伽利略因為支持和擁護哥白尼學說,一個被處以火刑,一個被終身監禁等等。這類觀點認為,中世紀教會阻礙了科學的發展,科學必將從宗教中解放出來。代表人物約翰·威廉·德雷伯(John William. Draper),在《科學與宗教沖突史》中認為,科學的歷史實際上是對科學與宗教、理性與信仰之間沖突的記錄,隨著人的理智的發展,人們能夠更多的認識自然,從而証明上帝和超自然的現象都不存在。他的批判性繼承者安德魯·迪克森·懷特(Andrew Dickson White),則在《基督教世界神學與科學論戰史》中強調,科學與宗教之間的沖突實際上是科學與教條主義神學之間的斗爭,神學原本是對宗教信仰系統化理論化的研究,然而中世紀神學家卻為了自身利益而對此進行狹隘的解讀,這一做法的嚴重后果就是加劇了對科學的壓制。近晚持“沖突論”的典型代表人物是英國哲學家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他在《科學與宗教》中將宗教與科學的沖突分為一般沖突和根本性沖突,前者指宗教和道德方面的沖突﹔后者指重要教義以及正統觀念上的沖突。起初宗教和科學的沖突還只是前者,后來逐漸演變成后者。[13]在羅素看來,宗教和科學之間存在著長期的沖突,二者的根本對立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方法論上的對立,二是真理觀上的對立。就方法論而言,羅素認為基督宗教“從普遍原則出發,從而進行演繹”[14],而科學“是從觀察或實驗所發現的特殊事實出發”[15]。就真理觀而言,基督宗教“自稱含有永恆的和絕對可靠的真理,而科學卻總是暫時的,它預期人們一定遲早會發現必須對它的目前的理論作出修正,並且意識到自己的方法是一種在邏輯上不可能得出圓滿的、最終的論証方法。”[16]“整個近現代自然科學發展史也就是知識不斷征服教義、科學不斷戰勝宗教的歷史。”[17]

“沖突論”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佔據了人們對科學與宗教關系的基本認知,但其主要問題在於將復雜的問題簡單化,經常被沖突論拿來引証的伽利略事件也並不能完全支撐他們的觀點,越是深入考察越會發現二者之間具有極為復雜、相互作用的關系,一個動態的發展過程被限制性的概括出來就難免有失偏頗。美國當代學者阿蘭·帕吉特(Alan Padgett)就提出,在研究宗教與科學關系時,必須要考察二者相互關系的三個領域,一是個人經歷和某些科學家變化的視角,二是社會建制,三是觀念的歷史,而第三點是指創世神學與歐洲特定科學學科中正在發展的哲學及范例之間的相互關系。他認為離開這三個領域談二者關系,是不可能做出適當的歷史概述。[18]

2、無關論

康德區分科學知識與宗教信仰,對19世紀科學與宗教關系問題的討論產生了重大影響。康德認為人的“純粹理性”隻能獲得感官所能感知到的事物,即認識經驗世界,而對經驗背后的“物自體”本身是無法依靠人的理性認知的,康德將理性的運用限定在人的經驗范圍之內,這就為道德與信仰留下了空間。康德的這一劃分啟發了持“無關論”觀點的學者們,斯蒂芬·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就認為二者之間不存在沖突,因為各自都有一個合理性的權威,科學涉及的是經驗宇宙,而宗教涉及的是道德含義和價值的問題。他認為二者是不同類型的知識,二者表面上的沖突都是因為對於各自能夠回答的問題的誤解,如果仔細的厘清主題,就會被分別劃分到宗教問題與科學問題中去,而每個學科本身都可以回答各自的問題。蒂利希(Paul Tillich)則認為,“科學隻能與科學相沖突,信仰隻與信仰相沖突”[19],科學與信仰在真理面前並不是非此即彼的關系,雖然科學與宗教都宣稱自己追求真理,但二者追求的真理並不屬於同一真理范疇。科學對真理的追求是自下而上無限接近的過程,一個科學定律的發現,需要在實驗中反復驗証,不斷修正,使人的認識不斷符合客觀事實。如果將宗教的真理置於科學真理之上,那麼,隨著人的認識能力的不斷發展,以及科學知識的不斷進步,宗教必然被逼到無限后退,直至失去信仰的權威。因此,蒂利希認為“科學並無權干預信仰,信仰也無權干預科學,一個意域是不能干預另一個意域的。”[20]

“無關論”主張將科學與宗教看作是兩個獨立、互不相干的領域,這一觀點看似可以避免科學與宗教的沖突,卻暗含著更深層次的危機,尤其是當科學的進步給人類社會帶來的不單純是利好,而是極大的災難和痛苦時,缺乏理性和道德的約束,科學就會淪為施暴工具,這種極端的案例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在科學的助力下,這場戰爭比以往歷史上任何一場戰爭都更為慘烈,破壞力更強、死亡也更殘酷,人們生活的世界被自己所創造的文明摧毀,無數生命和燦爛輝煌的歷史遺跡蕩然無存。面對這些歷史災難,我們不能不擔憂失去限制和制約的科學還能否給人類帶來所期望的福祉。

3、和諧論

無論是彼此沖突的一元論還是彼此無關不可調和的二元論都不能建立起有益於二者良性發展的關系,尋求二者之間的融合與對話的和諧論成為當前人們思考宗教與科學關系的重要觀念。這類觀念認為科學與宗教之間的沖突實際上是表面的,科學的誕生與發展也無法割裂與宗教的關系,正是宗教為科學提供了知識條件和物質基礎,同樣科學的發展也促進了宗教思想的不斷完善。伊恩·巴伯(Ian Barbour)在他的《科學時代的宗教》中就提出,科學與宗教在認識論、方法論等方面存在著內在的連續性,這種連續性就為科學與宗教之間架起了一座可以交流、對話的“橋梁”。這一觀點的奠基人,英國自然科學史學家丹皮爾(Dampier.W.C.)則強調,“一部同哲學和宗教聯系起來的科學史,於我們實大有助益。”[21]他認為,古希臘哲學的精神通過經院哲學保存下來,經院哲學重視理性、崇尚理性的傳統為近代科學家們從事科學研究樹立了信心。阿奎那提出的兩條認識真理的路徑,確定了理性與信仰的一致性,人們依靠理性能夠認識世界,可以通過研究自然去認識上帝。當然,丹皮爾也並沒有完全否認宗教與科學之間的沖突,認為,“經院哲學訓練了他們,結果反叫這些人把他摧毀。”[22]

“和諧論”是最為友善的一種闡釋科學與宗教關系的觀點,持此觀點的學者試圖鼓勵二者之間的互動、補充與尊重,始終想要建立科學與宗教之間可相互理解的認同,並促進彼此在認識真理的道路上有所增進。人作為有限的個體根本無法把握全部真理,那麼信仰為人們的研究提供了一個超越性的眼光,進而鼓勵科學的發展,同樣,科學的進步為完善宗教思想提供了重要幫助,對確立人們的信仰也大有裨益。

關於科學與宗教的關系問題,越來越多的學者更傾向於復雜論,在科學發展的早期,科學尚未觸動基督教的基本教義,宗教與科學在表現上是相容的。[23]17世紀至19世紀是科學與宗教激烈沖突的時期,長久以來,基督宗教在西歐社會不僅佔據著信仰的高地,同樣也掌握著學術權威,科學作為一種新興的學術體系在面對舊的權威時,必然遭到質疑甚至打擊。20世紀以后,教會對科學的態度呈現出積極的姿態,並嘗試在接受現代科學成果的基礎上重塑基督信仰。事實上,在基督教內部對待科學的態度也各不相同。在歷史行進過程中,宗教與科學的關系呈現出多元化、復雜化的態勢,單一的沖突論、無關論與和諧論都無法從根本上把握二者之間內在的關聯以及變化的趨勢。

三、經院哲學對近代科學的主要影響

科學與宗教關系之爭有著深刻的歷史根源,科學是人類思維和認識能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科學產生之前,以基督宗教信仰為核心的思想文化體系佔據著人們認識世界的全部知識的基礎。但基督教在宣揚信仰的同時,肩負起了保存古代文明、傳承古代文明和教化蠻族的使命,於是,在歐洲形成了一個特別的現象,即教會不僅成為聯系歐洲各民族的紐帶,同時,也保存傳承了古代希臘羅馬文明,並從中孕育了近代科學的胚芽,經院哲學就這樣保持了對近代科學產生的重要影響,近代科學也正是在對經院哲學的批判繼承中被不斷確立。

1、經院哲學經驗論傾向對近代科學的影響

經院哲學在繼承古希臘哲學精神的同時,柏拉圖與亞裡士多德兩種哲學進路的矛盾也在各自的發展中顯現出來。柏拉圖哲學將世界一分為二,重視經驗世界背后的理念世界,推崇理性,認為人認識世界需要運用理性而不是感覺經驗。亞裡士多德則重視具體事物,認為理念或共相無法離開個別事物而存在。經院哲學的集大成者托馬斯·阿奎納繼承並發揮了亞裡士多德哲學的經驗主義原則,認為可感覺的個別事物才是真實的存在,共相是人們運用理性的結果,亞裡士多德哲學經過阿奎那的吸收和改造,發展成為佔經院哲學主導地位的哲學思想,對后來觀察實驗的科學方法產生了重大影響。

首先,阿奎那的經驗論傾向將人們從過去隻關注人的感覺經驗無法把握的理念世界拉回到人的感覺經驗感知的現實世界,認為,我們可以依靠感覺經驗認識自然,並把感覺經驗作為人類知識的基礎和出發點,從而在認識論上為近代科學確立了一個可認識的研究對象,為近代科學家對自然進行直接的觀察和實驗提供了思想基礎。其次,阿奎那理性與啟示的一致性原則確立了哲學與科學的研究和發展的合理性。阿奎那認為,共相既存在於個別事物之內,但同時也存在於上帝和人的理念之中,個別事物的屬性是由其內部不變的形式來決定的。由此,阿奎那劃分出兩條認識真理的路徑,發展出自然神學和啟示神學,自然神學中關於上帝存在的証明問題則可以通過理性論証,而啟示神學中關於三位一體、道成肉身等基本神學命題隻能依靠信仰來理解。阿奎那認為真理就是主客觀相一致,知者與被知者相同一,這一對真理的認識,直接影響了后來科學的發展,哥白尼、伽利略、開普勒、牛頓等近代科學家的科學研究也都深受自然神學的影響。

2、經院哲學邏輯方法對近代科學的影響

思維與存在關系的哲學基本問題在中世紀主要表現為“共相”與“殊相”的關系問題,基於對這一關系問題的不同回答,經院哲學形成了兩大陣營,即唯名論與唯實論,唯實論繼承了柏拉圖哲學中唯理主義的思想,注重超越現象世界的理念世界,推崇理智,認為人需要運用理智而不是感覺認識世界,由此發展了演繹的邏輯方法。唯名論則繼承了亞裡士多德哲學中經驗主義的思想,注重對具體事物的實驗與觀察,由此使歸納邏輯得到進一步發展。隨著經院哲學的發展,演繹邏輯和歸納邏輯一起成為理性必備的兩種邏輯形式和手段。其中,對數學的重視和數學方法的應用,在近代科學的產生中起到了關鍵作用。

阿奎那認為,人的知識源於經驗卻又超越於經驗,人們運用理智認識世界,但人的理智並不能脫離“感官”而直接認識事物,它必須建立在人對現實世界的接觸而產生的各種感覺和經驗匯總的基礎上,通過理智進行歸納、分析、抽象等思維活動,獲得一個普遍的結論,進而認知“普遍的存有”。實驗科學的創始人弗朗西斯·培根正是受經院哲學影響,寫出了關於科學方法的著作《新工具》[24],將實驗和歸納作為科學發現的工具,認為人對自然的認識也是從人的感覺經驗開始,由個別事物上升到一般概念,歸納的方法是人們認識自然的有效工具。培根將人的理性認知能力與人的經驗直觀結合起來,強調人的認識過程是從經驗上升到理性,“為了科學知識的發展,經驗必須和理性聯姻”。[25]笛卡爾將數學方法引入認識論,將理智直覺和演繹作為科學研究的基本方法,對研究對象進行精確的數學式分析,從而使邏輯嚴密的演繹推理開啟了近代科學新的思維方式。

3、經院哲學真理觀對近代科學的影響

在神權高於一切的中世紀,哲學成為用來闡釋信仰的工具,這種以基督教信仰為內在動力的哲學形態到阿奎那發展至成熟,基督教信仰為哲學提出了不同於古希臘時期自然哲學的新問題,開始思考與探討人類有限理性之外的啟示真理,嘗試以人的有限理性去覺悟與理解啟示的真理,但人的有限性限定了人不可能窮盡所有啟示的真理,而經院哲學為人們提供了一個更廣闊的視野,即人的有限性使人不斷地朝向啟示真理行進。經院哲學家們有三個共同的特點,一他們都重視嚴格的論証,將邏輯和辯証法作為揭示哲學真理的方法﹔二他們都接過古代哲學的衣缽作為其思想的基本指南,關注與解決的問題具有內在的延續性﹔三他們討論理性與啟示真理的關系問題,追求信仰與理性的和諧一致。[26]經院哲學一直在追求真理的路上,它的發展與繁榮促進了12世紀大學興起。以神學為背景的經院哲學善於用嚴謹地辨析,縝密地推理和邏輯論証來回答與解決問題,從而使自身逐漸發展成為統領歐洲最高的學術權威,盡管以信仰為核心的學術體系訴諸於《聖經》權威,但卻以理性法則來論証,致力於將關於信仰的理論體系建立在理性基礎之上,使之成為最嚴謹的學科。近代科學正是踏著經院哲學探問啟示真理的步伐以經驗性的、理性的、客觀的方式另辟新的研究進路來認識宇宙實體,對此,愛因斯坦也承認說,“科學隻能由那一些徹底地由朝向真理和了解的渴望所滲透的人才能創造出來。然而這個感覺的源頭來源於宗教的氛圍。”[27]

回顧伽利略事件,或許在伽利略本人看來,科學與宗教之間並沒有什麼矛盾之處,對宗教的“威脅”並非出於他的本意,他只是希望將純科學的問題與信仰的問題分開,科學隻需要處理事物的性質(property)並觀察事物的變化過程,從而使科學研究獨立於神學和哲學之外。自文藝復興以來,科學在思想空前自由的氛圍下,也開始要求脫離宗教的范疇。“由於實驗的方法,從中世紀以來就不斷的進步,此時已達成熟,自然科學開始具有其獨特的方法,學者也開始研究自然本身及其內在法則﹔雖然此時的科學家依然信仰上帝存在,但在治學時則不考慮此問題。”[28]經院哲學理性與經驗相結合原則,要求一切知識必須建立在已知的、被經驗証明確實存在的事實之上,這為近代科學的快速發展提供了思想和方法基礎。

無論是從歷史的角度還是人類思維發展進程來看,都不應該忽略經院哲學對近代科學產生的貢獻與意義,如果撇開上面的影響不談,經院哲學的近代科學意義至少還在於它為人類提供了一種形而上的精神價值,使人們對世界的最高存在者、亦或是宇宙的終極原因抱以最崇高的向往,敦促人們不斷去探索、認識我們所賴以存在和信仰的世界。

(作者:中國人民大學哲學院 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科研規劃部)

(《世界哲學》2019年第3期,2019年5月2日)



[1]. Laura Fermi ; Gilberto Bernardini著,林東升譯:《伽利略與科學革命》,台北:廣文書局,1967年,第53頁。

[2].Stillman Drake著,劉君燦譯:《伽利略》,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印行,1983年,第27頁。

[3]. Laura Fermi ; Gilberto Bernardini著,林東升譯:《伽利略與科學革命》,台北:廣文書局,1967年,第116-117頁。

[4].Stillman Drake著,劉君燦譯:《伽利略》,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印行,1983年,第79頁。

[5].注:宗教法庭對伽利略的審判最重要的法律問題,即是伽利略是否一致秉持著“1616年禁令”的要求,是否違反禁令來寫《關於兩個世界體系——托勒密體系與哥白尼體系的對話錄》(Dialogues on the Two Greatest Systems of the World)。雖然這本書是通過檢察官的審查並被支持出版了,但是出版后,人們把這本書看作是伽利略為“哥白尼學說”提供有理論証的著作,因此伽利略被認定為違反了“1616年禁令”,而被宗教法庭判定終身軟禁。

[6].以下關於聲明版本調查參見: Christopher M. Graney: The Inquisition’s Semicolon: Punctuation, Translation, and Science in the 1616 Condemnation of the Copernican System. <EprintArxiv>,2014.

[7].Stillman Drake著,劉君燦譯:《伽利略》,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印行,1983年,第69頁。

[8]. 參見呂大吉著:《宗教學通論新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年,第62-64頁。

[9]. [英]A.F.查爾默斯著,魯旭東譯:《科學究竟是什麼》,北京:商務印書館,2007年,第14-15頁。

[10]. [美]達娃·索貝爾著,謝延光譯:《伽利略的女兒——科學、信仰和愛的歷史回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7-18頁。

[11]. [加] Stillman Drake著,劉君燦譯:《伽利略》,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印行,1983年,第Ⅰ頁。

[12]. 注:事實上,歷史上很多了不起的科學家本身就是基督徒,甚至還是教會的神職人員。例如利納克爾(1460-1524),倫敦皇家內科醫師學會的創始人,對內科學發展有巨大貢獻﹔笛卡爾(1596-1650),法國數學家、哲學家﹔孟德爾(Mendel,1822-1884),遺傳學家,被譽為“遺傳學之父”,同時也是天主教神父﹔德日進(1880-1955)地質、古生物學家,是中國舊石器時代考古學的開拓者和奠基人之一,是天主教耶穌會會士……可以說,有基督教信仰的科學家數不勝數。

[13]. [英]羅素著,許奕春,林國夫譯:《宗教與科學》,北京:商務印書館,2010年,第2-3頁。

[14].同上,第4頁。

[15].同上,第4頁。

[16].同上,第5頁。

[17]. 參見:張志剛:<基督教育科學關系的三種解釋>,《世界宗教文化》,1996年第1期。

[18]. 參見:[美]梅爾·斯圖爾特主編《科學與宗教:當前爭論》,阿蘭·帕吉特:《西方歷史上的科學與宗教:模型與關系》,2014年9月,第128-129頁。

[19]. 蒂利希(又譯為田立克):《信仰的動力》,台北:桂冠圖書公司,2000年,第82-83頁。

[20].同上,第81-82頁。

[21]. [英]W.C.丹皮爾著,李珩譯:《科學史及其與哲學和宗教的關系》,台北:文明書局,1992年,第664頁。

[22].同上,第152頁。

[23]. 錢時惕:《科學與宗教關系及其歷史演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68頁。

[24]. 注:培根的《新工具》強調依靠經驗和實驗,認為科學研究應該使用以觀察和實驗為基礎的歸納法。培根突破以往的認識模式,開創一個新的認識路徑,他提出的歸納邏輯為自然科學的研究打開了又一扇窗。

[25]. 張志偉:《西方哲學史》,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355頁。

[26].參見黃裕生主編:《西方哲學》(第三卷),南京:鳳凰出版社,2005年,第257頁。

[27].Albert Einstein, Ideas and Opinions. New York: Modern Library, 1994, p46.

[28]. 鄔昆如著:《中世紀哲學趣談》,台北:東大圖書公司,1976年,第28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