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體制改革迫切需要“頂層設計”

作者:陳家剛    發布時間:2012年05月02日    

1980年,鄧小平同志指出,為了適應黨和國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為了興利除弊,必須改革“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1986年,鄧小平同志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每前進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體制,就不能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經濟體制改革繼續前進,就會阻礙生產力的發展,阻礙四個現代化的實現。”作為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同志不僅以其巨大的勇氣、高超的智慧和豐富的經驗,推動了中國社會的改革開放,而且科學地預見了政治體制改革對於中國未來發展的重要意義。這些論斷今天依然閃耀著智慧的光芒。2012年3月14日的兩會記者會,溫家寶總理再次指出,“現在改革到了攻堅階段,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的成功,經濟體制改革不可能進行到底,已經取得的成果還有可能得而復失。”中國改革發展的實踐已經証明,“頂層設計”政治體制改革、整體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勢在必行,每個有責任的黨員和領導干部都應該有緊迫感。

從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改革開放偉大事業的航程至今,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建設、黨的建設等各個方面都實現了前所未有的突破。其中,經濟建設尤其突出,成就令世人驚嘆。而在政治建設領域,似乎顯得特別緩慢和滯后,甚至成為西方國家批評、指責中國的理由。事實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0多年來,新中國建立60多年來,改革開放30多年來,政治體制改革和發展的成就尤其突出,意義尤其深遠。總結起來講,政治體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包括這樣一些內容:民主、法治、人權、公平、正義、尊嚴、幸福等觀念深入人心,政治意識形態領域發生巨大變化﹔憲法和法律的權威性逐步確立,依法治國方略逐步形成﹔黨內民主穩步推進,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的發展路徑逐步明確﹔領導干部職務終身制已經廢除,黨和國家政權機關、領導人員的世代更替逐步規范化、制度化﹔從注重經驗轉向注重科學和民主,政治決策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和願望﹔服務政府、法治政府、透明政府、責任政府建設積極推進,政府管理體制逐漸完善﹔社會自治能力不斷增強,一個充滿活力的公民社會正在形成﹔政治生活的理性化、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程度不斷提高﹔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日益法治化,權力濫用和腐敗受到相當的制約﹔一種開放有序的、寬容理性的公民政治文化逐漸形成。

然而,如果我們始終保持一份清醒和冷靜,堅持傾聽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勇於直面現實的問題和憂患,我們就會認識到,我國的政治體制改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在政治體制改革問題上,我們依然需要更多的勇氣和智慧,需要更多的規劃和設計,需要更廣的胸懷和視野,需要更多的實踐和落實。順應歷史發展的趨勢與邏輯,適應經濟生活發展的內在要求,“頂層設計”、整體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並實現新的突破,已是迫在眉睫。

隻有“頂層設計”、整體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才能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有效化解經濟發展的阻力、壓力和瓶頸,取得經濟改革攻堅戰的勝利。改革開放以來,通過深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明晰產權制度,積極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過程中的基礎性作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逐步建立起來。但是,目前經濟改革在財稅金融體制、收入分配制度、價格體制、所有制、國有企業、契約關系與誠信等領域改革逐步進入“深水區”﹔經濟體制每前進一步,都會日益感到政治體制的壓力和瓶頸。政府掌握過多資源而抑制市場作用、權力與資本相結合形成固化既得利益,都成為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巨大挑戰。發展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社會改革。

隻有“頂層設計”、整體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才能夠有效避免改革的碎片化,避免改革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個人化、個人利益合法化。改革不是昨天的事,今天的事,明天的事,改革持續地存在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整個歷史過程之中﹔改革不是一個政黨的事,一個團體的事,一個部門的事,改革是整個國家的事,整個民族的事﹔改革不是左一個政策、右一個規定,上一個發現、下一個創新,改革是有方向、有目標,有路徑的。從戰略高度對改革作出總體設計,破除陳舊觀念的束縛,允許探索,才是正常健康的、整體系統的、符合人民利益的改革。

隻有“頂層設計”、整體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才能夠合理建構社會減壓閥,利用各種規范性渠道,促進利益表達,舒緩壓力、克服矛盾、消除沖突、化解糾紛、保持穩定。經濟體制改革給整個社會帶來巨大收益,但同時也將收益固化並形成阻礙改革的既得利益,也誘發和暴露了各種矛盾與沖突。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所誘發的經濟結構問題、發展方式問題、社會沖突與對立、貧富差距和腐敗、公信力下降、群體性事件、脫離群眾、生態惡化等問題,普遍存在社會生活之中,越來越多困擾著改革進程。“按住葫蘆起來瓢”、“顧頭顧不了腳”。現存制度的公正性越來越受到質疑,“政績合法性”面臨嚴峻挑戰。經濟改革引發和形成的問題,不能僅僅依靠經濟改革的方式來解決,整體的、綜合的社會政治體制改革尤為必要。

隻有“頂層設計”、整體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才能夠積極參與全球治理,大力推動國際經濟政治新格局的構建。全球化的發展,改變了全球治理的格局。全球能源安全、金融危機、氣候變化、環境問題、傳染病、恐怖活動等問題,對整個人類都構成了威脅。作為發展中的大國,我國更深入地融入國際社會、更多地參與國際政治,發揮更大的國際作用已經是必然趨勢。但是,在現代國際事務中贏得尊重、發揮影響,單純依靠經濟援助、減免債務已經遠遠不能適應了。在國際社會發揮主導作用,必須遵循國際社會主流價值觀,進而從價值觀的宣示、利益結構調整、交往策略改變等方面發展出適合自身利益的整體戰略。認同共同的價值觀,能夠得到更多的朋友。隻有積極推動政治體制改革,積極參與多邊事務和全球治理,增進戰略互信,拓展合作領域,才能推動國際秩序朝著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從而避免因為不敢宣揚自由、民主、平等、人權、法治和公正等共同價值,而將自身置於相對立的、孤立的境地。

頂層設計政治體制改革,整體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不僅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內在邏輯,同時也是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半個多世紀的探索,我們已經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道路。當前,我們正處於這樣的節點,在全球化的時代,如何更積極、更理性、更客觀地頂層設計政治體制改革,有效地維護國家利益,不斷地完善自身社會政治體制,為人類的文明和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從而使中國發展道路,在超越傳統社會主義模式、西方國家發展道路的基礎上,進一步促進世界歷史進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頂層設計政治體制改革,首先必須在意識形態上實現新的突破,進而推動改革實現新的突破。歷史和實踐已經証明:什麼時候實現了突破,什麼時候就能夠比較快速健康的發展。“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是對“以階級斗爭為綱”的突破,是對“兩個凡是”的突破,這種突破順利實現了黨和國家工作重心的轉移,順利實現了撥亂反正,成功開啟了改革開放的偉大事業﹔“計劃和市場都是經濟手段”、“不是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本質區別”突破了姓“社”還是姓“資”的禁錮,積極推動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當前,我們又處在一個關鍵的時期,我們能否在政治體制改革領域、能否在民主發展等問題上有勇氣和智慧實現突破,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決定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能否順利發展,中華民族能否真正實現偉大復興。

頂層設計政治體制改革,其次要在全黨、全社會凝聚共識,充分認識到社會主義的政治上層建筑,必須“更加適應經濟基礎發展變化”。馬克思曾明確指出,“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關系,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生產關系。這些生產關系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筑豎立其上並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制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政治上層建筑,即政治法律制度和設施、政治意識形態必須適應經濟基礎的變化而變化。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所有制關系、分配方式,以及社會利益格局等方面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而經濟基礎的這些變化,必然要求政治上層建筑的完善與發展與之相適應。積極推進社會政治體制改革,既是全面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保証經濟體制改革成果的客觀要求。

第三,頂層設計政治體制改革,必然要求我們超越“摸著石頭過河”,更加重視“總體規劃,明確改革優先順序和重點任務”,對改革的目標、路徑、階段、條件、困難和前景等有清醒的認識和總體規劃與設計。改革開放之初,從總體上講,我們對自身革命和建設歷史經驗的總結與分析還不深入,對世界各國的發展狀況的了解還不全面,所以,我們在改革策略上,始終堅持實踐的原則,試驗性地不斷探索,承認有限理性,“摸著石頭過河”有其歷史必然性和歷史合理性。而現在,我們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有了正反面的很多的經驗教訓,有了很好的人才積累和思想庫,我們對自身的認識、對各國發展模式的認識比較以往任何時候都清晰,因此,我們完全有條件和能力以戰略的思維設計和規劃未來的改革與發展,系統地明確目標、方向、領域、重點、體制機制等等。不能再“腳踏西瓜皮,滑到哪裡是哪裡”。做好總體設計和規劃,必須堅持:在目標上,要“順應各族人民過上更好生活新期待”﹔在動力上,“繼續改革是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強大動力,必須以更大決心和勇氣全面推進各領域改革”﹔在重點和順序上,必須“大力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在主體方面,必須“進一步調動各方面改革積極性,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

第四,頂層設計政治體制改革,客觀上要求我們堅持“增量改革”的路徑,在既有的政治與法律框架內,積極推動“民主”與“法治”從文本走向實踐,使民主運轉起來。從共和國建立,到改革開放,在憲法和法律文本中,黨和國家建構了最為完善的公民權利保護規定﹔明確了最為清晰的政府權力邊界﹔形成了比較合理的立法、行政、司法相互支持、相互制約的政治體制。然而,在實踐中,憲政精神並未得到深入貫徹,公民權利並未得到充分保護,政府權力並未得到有效約束。人大、政協、政府、司法、政黨等制度的實踐運作依然殘留傳統政治的痕跡,長官意志明顯,政策隨意性強,規則意識不足。整體推動政治體制改革,必須真正使人大行使最高權力機關的作用﹔改變政協賦予民眾榮譽表征的定位,將政治協商納入決策過程﹔鼓勵司法機關獨立行使權力,規避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促進社會組織、普通民眾在國家、市場之間發揮建設性的作用。在實踐中落實法律文本,激活制度文本,我們有著廣闊的空間。

最后,頂層設計政治體制改革,需要我們以開放的心態、寬廣的視野,學習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在具有幾千年封建政治傳統的中國建設民主、法治,沒有任何先例可循。要創造比資本主義社會更發達的民主,我們隻有認真、系統學習人類政治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在經濟領域,我們已經借鑒了公司制、股份制這些曾經被看成是資本主義專屬的東西,並有效地利用市場配置資源。在政治體制改革過程中,我們不會照搬照抄西方的具體模式,但民主、法治、自由、人權、平等、博愛等不是西方的專屬,它們是人類共同的文明成果,是人類共同追求的價值觀。社會主義當然需要民主法治。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

與經濟體制改革相比,政治體制改革的滯后已是不言自明的事實,而進一步著手頂層設計,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也是基本的共識。但在推進政治體制的問題上,尤其需要警惕幾種錯誤的認識與僵化觀念。第一,政治體制改革會帶來動蕩、破壞穩定,從而喪失經濟發展的大好局面。事實上,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的穩定,是表面的、缺乏活力的穩定,真正保持穩定需要深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必須把權力關進籠子裡,才能有效地消除沖突,實現真正的穩定。在觀念上,我們仍須破除“妖魔化”民主的傾向。第二,政治體制改革應該“畢其功於一役”、可以“一勞永逸”。政治體制改革是一個過程,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目標,頂層設計政治體制改革,並不是憑空想象一個終極的目標。第三,政治體制改革有整體的規劃和設計,需要政策的一致性。頂層設計不是整齊劃一,不是一刀切。頂層設計,依然需要基層的試點實踐和探索。頂層設計政治體制改革,在尊重多樣性、復雜性現實的基礎上,也為基層改革的深度推進創造了條件,從而使基層走出“下改上不改,最后改回來”的尷尬境地。

一個國家實行什麼樣的政治制度、走什麼樣的政治發展道路,取決於這個國家的具體國情和歷史文化條件,取決於執政黨和廣大人民在應對各種復雜問題時所表現出來的智慧和勇氣,但歸根結底取決於這個國家最廣大人民的意志。我們要始終牢記歷史上黨“密切聯系群眾”的傳統,清醒認識當前人民群眾“主動聯系”我們的現實,時刻准備未來人民群眾“不再聯系”我們的挑戰。政治體制改革,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客觀、理性和寬容的態度,而非極端的、情緒化的訴求,著眼於解決實際問題,而不是空喊口號。隻有這樣,我國的社會政治體制改革才能夠積極穩妥扎實推進。改革的艱巨性、復雜性,要求我們必須在新的高度上謀劃改革的方略,實現改革從量變到質變的飛躍。增強憂患意識遠比歌功頌德更有利於長期執政。

專家學者

  • 編輯
  • 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