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報告解讀:在改善民生和創新管理中加強社會建設

作者:陳家剛    發布時間:2012年11月16日    

中國網11月12日訊(記者 傅陽) 十八大報告中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創新管理中加強社會建設。”胡錦濤指出,加強社會建設,是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保証。必須從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相比5年前胡錦濤在十七大報告中提出,要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必須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央編譯局比較政治與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陳家剛接受中國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十八大報告中對於社會建設的思路更加清晰、社會管理的任務更加明確、創新管理的要求也更為迫切。

社會建設作為工作目標的意義

陳家剛認為,改革開放進入“深水區”,社會矛盾沖突呈現多發的態勢,“化解矛盾、消除沖突、保持穩定,構建和諧社會需要進一步加強社會建設”。同時,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利益格局與訴求逐漸多樣化,加強社會建設能夠切實保証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普遍認為,改革開放后,政府、市場與社會相互支撐、相互補充的社會結構在我國已逐步形成,“以社會組織為主體的社會力量逐步發展,需要黨和政府積極推動社會管理創新和加強社會建設。”

與時代發展相同步,“適應全球化、信息化、網絡化的發展要求,需要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轉變黨的執政方式也必然要求加強社會建設。”

陳家剛告訴記者,“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這一戰略構想是一個逐步完善、逐步發展的過程。

早在2004年,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就明確提出要“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2011年2月,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重要講話中,胡錦濤再次提出,要“扎扎實實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

2012年11月8日,十八大報告中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創新管理中加強社會建設”,再次重申了“社會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的地位和作用。

“社會建設的戰略構想是在近十年的時間中逐步清晰和明確起來的,而各種與之配套的政策措施也在逐步得到落實,效果逐漸顯現。”陳家剛說。

  改善民生和創新管理中加強社會建設的實現途徑

胡錦濤同志在十八大報告中提出,加強社會建設,必須加快推進社會體制改革。“要圍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改善民生和創新管理中加強社會建設的實現途徑,“首先是進一步解放思想,促進觀念的轉變。”陳家剛認為,解放思想,就是不墨守成規,不瞻前顧后,要有胸懷容差異、有勇氣干事業、有智慧闖新路。擺脫僵化的、教條的思想,充分認識到,國家和社會治理,是由多元主體共同構成的治理結構來完成的。重新樹立“社會本位”的理念和原則。

“同時,社會建設要求在政府、社會、市場、公民個人之間的合作與良性互動,形成新型的伙伴關系。政府要為社會建設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三是加快社會建設,構建一個充滿活力的社會組織系統。”陳家剛認為,政府本身無須承擔也承擔不了的任務,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下放給社會組織去完成。而政府要出台更多的鼓勵性政策,如稅收方面的優惠等。

“最后,加強社會建設,鼓勵公民參與。”改革開放與社會進步,基礎是公眾參與﹔今后中國的發展路徑,同樣需要公眾的廣泛參與。“應盡快建立和完善公共參與的制度框架,讓更多的公民通過合法的方式、制度化的渠道有序地參與公共生活的管理。”陳家剛說。

如何實現社會建設的制度化及可持續性

十八大報告中指出,加強社會建設,要“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加快形成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

經過長期探索和實踐,我國建立了社會管理工作領導體系,構建了社會管理組織網絡,制定了社會管理基本法律法規,初步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保証社會建設的科學發展,最為重要的就是實現制度化。

“堅持民主、法治是首要原則。”在陳家剛看來,民主和法治是實現人類進步和發展的基本路徑,是推進社會建設科學發展的制度性保障。沒有民主,就容易走向集權,而沒有法治,則容易走向混亂。不堅持民主和法治,社會治理變革就無法有效地規范社會秩序,無法積極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同時,要善於學習借鑒現代文明的優秀成果,有勇氣在社會管理、社會治理、社會建設等方面學習和借鑒適合我國國情的成果,結合中國實際,創造出社會建設的中國路徑。

在社會體制改革和加強社會建設過程中應避免的思路和做法

加強社會建設,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作為我們黨改革開放事業的重大戰略構想。加強社會建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尤其需要避免一些錯誤的觀念和做法。陳家剛看來,一是將社會建設過程中的“社會管理”扭曲為“管理社會”,將“社會”作為管理和實踐對象,忽略了社會對自身的管理﹔其次是,“忽視社會組織的發展”。不懂得如何與社會組織建立合作型的伙伴關系﹔三是社會建設只是為了促進民生。“社會建設,既是服務於民生,同時也是為了促進民主。隻有用民主的辦法,才能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陳家剛說,隻有解決好了民生問題,才能更穩定、更有序地推進民主發展。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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