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精英流动

——如何打破“呆不下的城市、回不去的农村”困境

作者:丁开杰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3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出现了大规模的流动人口。2014年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显示,到2013年末,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经达到2.45亿,超过总人口的六分之一。据预测,到2050 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估计更是将达到3.5亿人左右。流动人口既是我国社会经济的建设者和奉献者,也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理应得到主体性的人格尊重和主体性的地位保障。这就要求他们能够真正融入到城市中去,与本地居民交融共处、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但是在传统城镇化道路下,我国城镇化建设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内涵、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等弊端,仍有大规模“城乡两栖”的流动人口尚未实现向市民身份的转变。这种“不完全的城镇化”不仅无法产生城镇化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发展。

党的十八大从战略高度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明确“人口的城镇化”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和重点[1]。“人的城镇化”的实现,关键是要形成良性合理的人口流动机制,尤其是良性的精英群体流动机制,实现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我国亟需从法律与政策层面采取举措,努力构建有利于精英顺畅流动的制度环境。

一、精英流动给社会变迁创造了可能

“精英”这个词最早在17世纪时的西方是用来表示特别优秀的物品的,后来才逐渐扩展到了指称优秀的社会群体。广义的精英是指人口中从年龄、技术、信息、知识等方面都具有优势的人群,而狭义的精英是指少数统治者。因此,广义的“精英”实际上包括了多个维度的精英,比如,从领域角度看,精英可以分为政治精英、经济精英、文化精英、技术精英等;从区域角度看,精英可以分为发达地区精英、欠发达地区精英;从城乡角度看,精英可以分为城市精英和农村精英。当然,无论哪种维度,精英都是从资源占有角度具有比较优势地位的群体。

在政治意义上最早使用 “精英”概念的学者是意大利的帕累托。他认为,精英是指“每个人类活动领域中能力最强的人”。按照帕累托提出的精英循环理论,精英与底层群众之间存在循环,从而推动社会周而复始的变迁。一般而言,精英的流动有两种模式。一种模式是精英与精英间的流动,强调个体精英之间的循环;一种模式是社会底层群众和精英层间的流动,强调的是阶层性流动。不管是精英的内部流动还是外部流动,都存在准入和淘汰的问题,因而,精英循环给社会变迁创造了可能。要想维持社会均衡, 就必须保证在精英和大众之间能够进行正常的社会流动[2]

美国社会学家索罗金认为,“社会流动”是个体或社会客体从一个社会地位向另一社会地位的任何转变。这种转变包括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流动等两种最基本的形式。水平方向上的流动通常是个体或社会客体的居住位置在空间上的变化,例如表现为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流动,从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流动。而垂直方向的流动则体现为社会阶层地位的变化,表现为从低收入群体转变为高收入群体、从农民群体转变为工商管理者群体等等。社会流动的结果是使社会结构趋于一种新的平衡,而这种平衡的形成增强了社会结构对外部环境的适应能力[3]。社会流动的关键是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如果在体制机制上存在阻碍人口合理正常进行社会流动的因素,就会隐藏社会矛盾甚至激发社会矛盾,最终导致社会失序。

二、精英流动不畅是我国城镇化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

人口流动是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升级和区域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必经途径。在人口流动中实现精英移民,也是中国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产业升级和降低流动的社会成本的战略选择。在过去30多年的城镇化过程中,我国已有大规模的剩余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转移。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7395万人。这些从农村转移出来的人口以青壮年为主,其中,16-20岁的人口占3.5%, 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此外,向城市转移的人口受教育程度在流出地处于中上水平,其中,高中及以上的农民工就占了23.8%。无论是从年龄、知识,还是从能力角度看,农民工群体都是来自农村的精英。

农村精英进城务工提高了收入,反哺了家庭,部分群体还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垂直社会流动。到2013年,我国农民的工资性收入首次超过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达到了4025元。但是必须看到,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民至今仍未能平等享有城市福利,全面融入城市,他们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还受到制度性排斥,较难实现垂直方向上的社会流动。同时,已有大规模的农村精英流动是典型的单向度流动,仅仅表现为精英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这种不完全的、单向度的流动不仅不通畅,更严重的是它导致我国乡村优势劳动力与精英群体流失,成为乡村诸多问题的根源所在,阻碍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首先,大量农村青壮年进城,却把子女老人留在农村,形成大规模的留守人口。有数据显示,中国留守人员总数超过了1.5亿。并且精英人才的外流造成农村人力资源结构失衡,弱化了农村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村庄出现凋敝现象。其次,现有的流动仍然较大程度上表现为候鸟式的流动,农民工并没有在进城后融入城市、留在城市,而是一定周期地在城乡间流动,尤其是在春节前后形成独特的春运现象,给社会管理带来很大压力。此外,这种流动是区域不平衡的,主要根据经济竞争因素进行,多是从西往东、从内地向沿海的流动,结果造成沿海地区的城市人口过度集聚。

导致我国农村精英单向度流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因素、文化因素、制度因素和心理因素等等,但最为突出的还是制度性的因素。从制度因素上看,主要是户籍制度、教育资源配置、劳动力市场、行业或领域准入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等等方面客观上存在城乡二元结构,限制了进城农村精英获得机会、资源和实现融合所需权利的渠道,阻碍了精英的双向甚至多向的流动[4]。一方面,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存在二元结构,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遭到了社会排斥。城乡劳动力长期以来被实行差别地位和差别待遇。另一方面,在快速的城镇化过程中,进城的农村精英无法享有均等的公共服务,其子女在上学、就医上无法与城市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存在上学难、就业难问题,使得社会排斥现象出现代际间的“遗传”,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融入问题突出。再就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均衡、不一致、不衔接,影响了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此外,我国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包括土地补偿机制尚不合理,阻碍了农村精英向城市的顺利流动,挫伤了城市精英下乡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或积极参与小城镇建设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进城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三、精英的顺畅流动是实现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关键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精英流动的关键是要符合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需要。从国外经验和国内发达地区实践来看,只有精英实现双向或多向的流动,才能给社会带来活力,打破目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陷入的“呆不下的城市、回不去的农村”困境。当前,最为重要和迫切的政策支持和制度改进应该考虑如下内容:

首先,要在“以人为本”的人口管理理念指导下对流动人口政策进行调整,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大力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逐步清理和废止对流动人口带有歧视性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不断完善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实现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公平对待,打破社会排斥在代际间的恶性循环,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

其次,要出台更多涉农贷款政策,推行普惠金融,增加农民工创业的融资渠道。在新型城镇化下,农村精英向城市的流动不再局限在异地,而是异地和就地就近流动的结合。农村精英的流动方向将发生实质性变化,不再仅仅局限在从乡村向城市的流动,也不再是“半城市化”的流动,而是完全融入城市或返乡城镇化。当前,很多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缺乏资金,存在融资难贷款难问题,亟需推行普惠金融政策,切实帮助农民工返乡创业。

第三,要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利用乡村生态优势,再造农民的乡村认知,培育热爱乡村、保护乡村和守望乡村的新时代的“乡土情结”,在留住现有农村精英的同时,吸引其他部分农村精英回流,重构农村精英群体。在新农村建设中,一方面需要坚持贯彻执行《村民自治法》,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加强村民监督,培育公民参与的政治文化,克服回流经济精英掌控村庄公共权力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需要发挥乡贤理事会等新乡贤文化载体的作用,吸引“跳农门”的农村精英回乡参与建设,对农村进行反哺,推动乡村复兴。

第四,要进一步提高内陆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引导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继续向内陆转移,促使流动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缓解沿海地区人口过度集聚的压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要求农村精英合理流入城市融入城市,也要求农村精英能有吸引力和动力带着资本、信息、技术等资源返乡,促进乡村复兴。应该坚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回乡就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就近就地城镇化,促进城乡资源的均衡配置。同时,也要有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引导城市精英有序地进入乡村参与开发和发展,使精英尤其是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技术精英在小城镇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路琪,周洪霞,“人口流动视角下的城镇化分析”,《宏观经济研究》,2014年第12期。

[2]许苏明、金迪,“精英流动与社会制度的建构”,《唯实》,2005年第4期。

[3]吴信学、袁同成,“农村传统型管理者与底层精英间的社会流动”,《西安欧亚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4]丁开杰,“西方社会排斥理论:四个基本问题”,《国外理论动态》,2009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