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与潘汉年冤案的平反

作者:熊亮华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3日    

陈云与潘汉年冤案的平反

熊亮华

潘汉年,中国共产党隐蔽战线令敌人闻风丧胆的传奇人物,也是中共统战工作的重要领导人。1955年春,时任上海市副市长的潘汉年,在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后,突然因“内奸”问题遭逮捕审查,在海内外引起轩然大波。也正因如此,1982年潘汉年冤案平反的消息,又再次引起了强烈反响。

这起影响重大、祸及整个隐蔽战线的冤案得以平反,陈云功不可没。

陈云因病动手术前牵挂的唯一的事情,就是潘汉年案件需要复查

潘汉年在隐蔽战线可谓功勋卓著。他曾经担任过中央特科的负责人,在三十年代大上海的险恶环境下保卫中共中央。抗日战争爆发前,他担任中共代表同国民党谈判停止内战、合作抗日事宜。抗战中,他在香港、上海、南京等地周旋于日、伪、顽之间,领导地下党多次取得重要战略情报。解放战争中,组织大批民主人士从港英当局和国民党特务机构鼻子底下,成功地从香港秘密北上解放区,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重大行动,也是潘汉年领导的。

然而一夕之间,潘汉年突然从功臣变成了十恶不赦的罪人。19554月初,中共中央召开全国党代表会议期间,潘汉年主动向党交代他在抗日战争期间,一次去敌占区工作时,被人挟持到南京会见汪精卫的经过。这样一起特殊斗争中发生的历史陈案,又是潘汉年自己主动交代的,本来不应当成为“问题”。可当时党的内部肃反工作刚刚开始,而潘汉年又是长期在复杂的隐蔽战线工作的高级干部,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他被怀疑为“内奸”遭到逮捕。1963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潘汉年的所谓罪行是:1936年在国共谈判中投降国民党;1940年前后投靠日本特务机关和秘密会见汪精卫;在上海解放后掩护大批反革命分子并向台湾供给情报,引起“二六轰炸”。根据这三条罪名,认定潘是“长期暗藏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内部的内奸分子”,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假释。“文化大革命”初期又被收监,身心备受折磨。1970年专案组报经当时中央批准,决定将潘永远开除出党,改判无期徒刑。19753月,潘汉年被下放湖南耒阳洣江农场安置,作为“特殊犯人”接受管制。

197610月粉碎“四人帮”以后,党内政治生活开始走向正常。然而,潘汉年未能等到自己沉冤昭雪的那一天。1977年,他背负着“反革命”、“内奸”的沉重历史包袱,在湖南长沙凄然病逝。

陈云不仅是潘汉年的同乡(潘汉年是江苏宜兴人,陈云的故乡青浦过去隶属江苏省),更曾是隐蔽战线的战友。陈云在潘汉年之前担任过中央特科负责人,长征途中他们又一道被派赴上海恢复党的白区工作,随后又去苏联参加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工作。在隐蔽战线的斗争中,在新中国稳定物价等工作中,陈云与潘汉年相知甚深。以陈云对潘汉年的了解,他对潘汉年蒙受的从天而降的罪名深表怀疑。

潘汉年蒙冤的直接原因是所谓秘密会见汪精卫的“内奸嫌疑”,陈云对此表示怀疑。他认为潘当时并未真心投敌,否则不能解释刘晓领导下的上海地下党组织为什么能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完整地保持下来。对潘汉年的另外两项罪名,陈云也表示怀疑。关于上海“二六”轰炸,陈云认为,说这是潘汉年利用国民党的秘密潜伏电台提供的情况,那是连起码的常识都不顾了,国民党在上海统治那么多年,连杨树浦发电厂在哪儿还不清楚,还用你给他指目标啊!关于1936年的国共谈判,陈云更是知情者,他说:当时中央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代表和主管同国民党接触的有三个人:王明、康生和我,如今只剩我一个了。我再不说话,没有人知道了。[①]

陈云还认为,潘汉年案件关系到的不仅仅是潘汉年个人,还关系到整个隐蔽战线的冤假错案平反问题。潘汉年蒙冤后,许多过去与他有工作关系的人,特别是隐蔽战线的干部,包括他的妻子董慧,也惨遭株连。潘汉年在地下工作中担负的特殊任务,使用的特殊手段,都成了他的罪状。整个隐蔽战线人人自危,周恩来不得不亲自出面讲话,稳定大家的情绪:潘汉年的事情,你们紧张什么?我同潘汉年交往的历史最长,关系最深,我都不紧张,你们紧张什么?[②]不幸的是,十多年后的“文化大革命”中,潘汉年的悲剧在整个隐蔽战线重演,许多在对敌斗争中出生入死的干部遭到误解、冤屈,被整得死去活来。很多人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陈云担任过隐蔽战线的领导人,大家都对他寄予了很大希望。

唯其如此,潘汉年沉冤未雪身死湖南,令陈云难以释怀。陈云对潘汉年案件复查有着强烈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197812月,陈云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重新担任了中共中央副主席,并担任了重新成立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第一书记。他立即着手复查潘汉年案件。潘汉年的弟弟潘锡年、侄儿潘可西等,也先后上书中纪委,希望能对潘汉年一案重新调查、处理。

由于潘汉年长期活动在隐蔽战线,这样一种特殊环境,使他难以留下工作的书面材料,知道他活动情况的人也非常少,复查难度极大,少数知情人的证明就显得极其宝贵。陈云首先向刘晓了解情况。

抗战时期,潘汉年先后担任中共中央上海办事处主任和负责领导上海等地的对敌隐蔽斗争及统战工作。而刘晓于1937年受中共中央派遣,担任上海群众工作委员会书记和江苏省委书记,长达12年之久,对潘汉年的情况是了解的。

陈云找刘晓的时候,刘晓正在上海治病,得知陈云要找他,马上从上海赶回北京。“文革”中,刘晓被关押了七年零八个月,受到极为残酷的迫害,右半身瘫痪,还患了因脑血栓后遗症引起的精神病,病情时好时坏。他在夫人张琴陪同下去见陈云。陈云请他写材料时,他一声不吭。陈云理解地说:“你写字有困难,你讲,让张毅执笔,一个月后写好交给我。”[③]

按照陈云的要求,刘晓克服身体和精神上病痛的折靡,经过认真思考,回忆提供线索,让张毅执笔把潘汉年的材料写了出来。

19791017,陈云做直肠镜检查,被确诊患结肠癌。面对癌魔,陈云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潘汉年的冤案。他亲自给当时任中央秘书长的胡耀邦写了一封信,要求中央复查潘汉年案件。

24日,陈云做结肠癌手术。他向医生表示:需要做手术就做。你们要想办法保证我再活三年时间。他记挂的还是潘汉年的冤案。手术前,中央副秘书长姚依林问陈云有什么事需要交代,陈云只谈了一件事:潘汉年案件需要复查!

廖承志为潘汉年冤案慷慨陈词,陈云抓住时机亲自安排

陈云提出要求以后,潘汉年案件未能立即得到复查。又过了一年,1980113日,廖承志在讨论历史问题决议的一次会议上提出:我与刘晓商量过,我们认为潘汉年问题可以说是个冤案。我正式严肃地建议,中央对潘汉年一案要重新审查!

抗日战争时期,廖承志在香港从事统战工作的时候,潘汉年负责情报工作,两个人来往是密切的。廖承志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说:“我后来一直怀疑这件公案。如果潘汉年亲自在上海搞对日伪情报,那么他不免同日伪人员有接触,否则情报哪里来?因此,说他是汉奸云云,我是不相信的。如果潘是汉奸,他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完全可以将上海、香港的组织出卖干净。但是,直到全国解放,我所了解的,潘所知道的香港电台、组织,一概毫无损失。上海方面,我问过刘晓同志,也同样一无损失或破坏。”“如果潘汉年当了‘汉奸’,哪有不出卖自己部下来染红帽顶子的‘汉奸’?”

廖承志与潘汉年非亲非故,但战友的蒙冤使他心潮难平:“潘汉年已经死了多年,妻子也死了,没有孩子,没有顾累,倒也来去空空。但是,我认为潘汉年同志一生是忠于党的,忠于马列主义的,忠于毛泽东同志的,他嫉恶王明如同蛇蝎,他是有革命贡献的!”“我建议重审潘汉年一案,我不相信潘汉年同志会变成‘汉奸’、‘叛徒’的,建议查明之后,予以平反,并宣布此事。”[④]

会后,廖承志把自己在会上的发言整理成文字,给陈云写了一封信。

陈云抓住时机,亲自安排复查工作。19801223日上午,陈云让工作人员给公安部打电话,调阅潘汉年案件的材料,请公安部当天下午就将潘案的最后定案的全面材料送去。过了10天,即198113日,陈云又让工作人员给公安部打电话,请公安部迅速整理一份有关潘案处理过程的梗概材料,送往中纪委。116日,公安部向中纪委写了关于潘汉年一案的概况材料,如实反映了潘案处理过程,并将1945年刘少奇、康生给饶漱石的电报,以及195568日,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的李克农,就情报部档案审查潘汉年历史给中央政治局的报告,一并向中纪委作了报告。

正是这两份材料,为潘案的复查和平反提供了有力的线索和证据。刘少奇、康生的电报,说明潘汉年和李士群等汉奸接触,是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做的,潘汉年曾向中央社会部报告过。而李克农在报告中,则为潘汉年案提出5条反证:(一)“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中央、中情部均有打入敌伪组织利用叛徒特务进行情报工作的指示”,这实际上说明潘汉年与敌伪特务系统接触是根据中央指示行事的,且都向中央报告了,不应成为罪行。(二)“潘利用某些人开展敌伪方面的情报工作是有正式报告的”,这实际说明接触汪伪特务头子李士群等事,不应成为罪行。(三)“太平洋战争前,敌对上海租界控制不严,有空隙可以利用,潘的面目有所暴露,但仍有存在条件”,这实际说明潘汉年在上海一直未被捕,不能成为他与敌特有勾结的罪证。(四)“太平洋战争前,潘向中央报告的关于日特、伪军及日美谈判和苏德战争等情况是有价值的”,这实际肯定潘汉年为党搜集情报活动有重大功绩,并不是“内奸”。(五)“潘汉年系统重要情报人员提供的情况很有价值” [⑤]。李克农729日第二次向中共中央写报告,继续为潘汉年提供反证材料。可以想见,在当时的气氛下,这样做需要何等的勇气。但也可以想见的是,这两份反证材料都未被采纳。

此外,陈云又要求过去对潘汉年比较了解的老同志,如廖承志、夏衍等写材料,把他们对潘汉年的了解写出系统的、具体的材料交给中纪委。

收集了大量调查材料后,陈云更加确信对潘汉年案有复查的必要。198131日,陈云致信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赵紫阳:

“一九七九年十月确诊我患有结肠癌而决定动手术时,我曾写一条子给耀邦同志,我认为潘汉年的案件需要复查一下,我认为他当时并未真心投敌,否则不能解释刘晓同志领导下的上海党能完整地保持下来。潘汉年已于一九七七年死于劳改农场。所有与潘案有关的人都已作出结论加以平反。连潘汉年老婆董慧同志也已平反(也是七七年死的)。我收集了一些公安部的材料和与汉年同案人的材料。这些材料,并无潘投敌的材料确证。而且对于刘晓、刘长胜同志等能在上海保存下来反面提供了潘并未投敌出卖组织或某一个同志。我提议中央对潘汉年一案正式予以复查。这件事如中央同意,可交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办理。陈云、八一、三月一日。附廖承志同志给我的信请阅。”[⑥]

2日上午信发出后,邓小平当天即批示:“赞成。”李先念也批示:“同意。”33日,胡耀邦批示中纪委对潘案进行复查。

此前,中纪委、中组部于1979420日发出两个部门有关业务分工的通知中,规定凡对党员、干部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以及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的平反等落实干部政策方面的工作,由中央组织部办理。其中涉及党纪处分的,征求中央纪委的意见。但陈云仍然要求将潘案交由中纪委办理,再次反映出他对潘案平反的高度关注和急迫心情。

为扩大潘汉年冤案平反的社会影响,陈云请夏衍为

潘汉年写纪念文章在《人民日报》发表

中纪委接受复查潘汉年案件的任务后,组织了潘汉年案件复查组,开始了复查工作。他们调阅和详细研究了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原中央专案办公室关于潘案的全部材料,并查阅了中央档案馆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有关的历史档案,又向几十位过去与潘汉年一起工作过的人员作了调查。陈云密切关注着复查工作的进展。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八日上午,陈云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接见“中央特科”党史专题座谈会的代表。这次会议是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召集的,出席会议的是参加过“中央特科”工作的老干部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见到这些隐蔽战线的老战友,陈云十分兴奋,同他们热烈握手。涂作潮在隐蔽战线代号“木匠”,在特科搞过无线电通讯工作,“文化大革命”中遭酷刑迫害而瘫痪。陈云俯身与坐在轮椅上的他握手问好,他感动的热泪盈眶。

陈云向大家逐一谈到了中央特科的历届领导人,也谈到了潘汉年。他说:一九三一年顾顺章叛变以后,我是特科主任。一九三二年我去搞工会工作,康生接任。康生走了以后就是潘汉年负责。陈云满怀信心地告诉大家:潘汉年的案件,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在为他平反。我相信他必将恢复名誉。[⑦]

陈云高度评价了中央特科的历史作用。他说:特科是周恩来同志直接领导下的党的战斗堡垒。特科是一个有战斗力的白区党的地下组织。他希望所有到会的同志都应该兢兢业业,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为党工作。不能骄傲,不要有山头。这是我们应该具有的共产党员的态度。陈云对特科的评价,使那些因从事特科工作而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牵连、迫害的老干部十分激动。

中纪委复查结果表明,原来认定潘汉年是“内奸”的结论都不能成立,应予否定。1982823日,中共中央根据潘案复查结果,发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肯定潘汉年“在长期革命斗争中,他忠实执行并多次出色地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对党的文化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特别是在开展对敌隐蔽斗争方面,曾经作出了重要贡献,是有很大功劳的。”“潘汉年同志是一贯忠实于革命的好同志,决不是‘长期暗藏在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机关内部的内奸分子’”。并向全党郑重宣布:撤销党内对潘汉年的原审查结论,并提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判,为潘汉年平反昭雪,恢复党籍,追认潘汉年的历史功绩,公开为他恢复名誉。凡因潘案而受牵连被错误处理的同志,由有关机关实事求是地进行复查,定性错了的应予平反,并切实处理好他们的政治待遇、工作安排和生活困难等善后问题。

潘汉年冤案不仅是潘汉年个人的,而是关系到隐蔽战线工作的全局。因此,《通知》还特别就冤案发生及其对隐蔽战线造成的严重破坏,总结了沉痛的教训:潘汉年被错定为“内奸”,“最主要的原因,是在他被逮捕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违反了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的原则,严重地忽视了对敌隐蔽斗争的特殊性,混淆了是非界限和敌我界限”,“其结果不仅使潘汉年同志长期蒙受冤屈,而且牵连许多过去同他有工作关系的同志,使他们也长期蒙受了冤屈。这个沉痛的历史教训,全党要永远引为鉴戒”。这个教训就是:“党内审查从事对敌隐蔽斗争的干部,最主要的方法应当是从他们的长期斗争历史、工作实际效果来证明他们是否对党忠实。”“党既然给了他们这种特殊任务,允许他们进行特殊的活动,那么审查时就不能以关系复杂、接近敌人、无人证明等理由作为怀疑的根据,不能脱离他们的特殊任务、特殊工作环境,而采取一般的、简单的审查方法。”[⑧]

潘汉年冤案平反后,陈云又想办法扩大这件事的社会影响。潘汉年案件曾在海内外造成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而给潘汉年平反的通知只发到县团级,传达到全党和担任相当省、市、自治区一级职务的党外人士。九月十二日,《人民日报》发表中纪委向十二大的工作报告,提到中纪委为刘少奇、瞿秋白、潘汉年等人平反的工作,才向社会公开了潘汉年平反消息。

根据中央一九八0年发出的关于少宣传个人的决定,个人冤案平反后不再由中央举行追悼会。于是,陈云请潘汉年生前好友,和潘汉年有二十多年交往的夏衍,撰写纪念潘汉年的文章,并指定在《人民日报》发表。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发表夏衍写的《纪念潘汉年同志》一文,引起很大社会反响。随后,接连又有多篇纪念潘汉年的作品发表,使这位中国共产党隐蔽战线传奇战士惊心动魄的英雄事迹,广为人们所称道。

1983415,经中央批准,潘汉年及与他同生死共患难的妻子、战友董慧的骨灰,从湖南移送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安放。被扭曲的历史恢复了真实面目,逝者亡灵有知,当含笑九泉!

(作者:熊亮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副研究员,北京,100017

(《湘潮》2004年第4期)



[] 罗青长:《潘汉年冤案的历史教训》,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编:《潘汉年在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版,第366367页。

[] 罗青长:《潘汉年冤案的历史教训》,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编:《潘汉年在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版,第365页。

[] 仇学宝、于树坤:《魂系上海——刘晓传》,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第1版,第320页。

[] 铁竹伟:《廖承志传》,人民出版社199810月第1版,第538-539页。

[] 开诚:《李克农——中共隐蔽战线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6年第1版,第433页。

[] 陈云:《致邓小平、李先念等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陈云手迹选》,商务印书馆20006月第1版,第210页。

[]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6月第1版,下卷,第281页。

[] 《中国共产党党风廉政建设文献选编》第5卷,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3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