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建和发展

作者:黄一兵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5日     来源:中共党史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探索和发展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逐步形成的政治 、 经济 、 文化等规范体系 , 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与我国实践 、 时代特征和人民愿望相结合的产物 , 是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接续奋斗 、 艰辛探 索的成果 。 作为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和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 , 邓小平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建和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 。 他最早提出了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制度”【1】 概念 , 并在领导改革开放中开拓了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实践 。 他 在 晚年的南方谈话中 , 从促进形成制度体系角度提出 : “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 , 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 、 更加定型的制度 。 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 、 政策 , 也将更加定型化 。”【2】从 而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了 目标 。 实践 表 明 , 邓 小 平 制 度 建设的思想和实践不仅要解决制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问 题 , 而且也要解决事关党和国家长 治 久安的制度现代化问题 , 具 有 整 体 性 、 全局性和战略性的显著特点 ,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 是建构系统完备 、 科学规范 、 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 系的奠基之作 。

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实践的前提和基础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制度 , 在 根本制度确 立 之 后 , 逐步形成具体有效的体制 机 制 , 形成制 度 体 系 , 是 社 会 主 义建设顺利展开 的根本要求和 重 要 保 证 。 1949 年 9 月, 《共 同 纲领》把党对新中国的构想确定下来 。 1954 年 9 月 ,第一 届 全 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 过的 《宪法》,规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原 则 。 1956 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 , 构建了我国社 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 标志着社会主义基 本 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

但是制度建 设 从 来就是极其复杂的系统工 程 , 更何况是在我国这样具有特殊历史条件 和 国情下 。 近代以 来 , 我国社会内忧外患 , 民 族 危机深重 , 整个国家在一百多 年 的 时 间 里 , 外 敌入侵 , 内乱频 仍 。 连年战争和动乱 , 在 摧 毁 传统社会制度和秩序的同时 , 建 立 起 了 一 个 半 殖民地半封建的畸形社会 , 这就使新中国成 立 后的制 度建设面临着极端繁复的形势和任务 。 一方面新中国所要建立的社会制度不是传统制 度的恢复 或 回 归 , 而是要建立一个崭新的社 会 主义新制度 , 因此 ,传统社会制度建设的原理 、 经验和手段失去了意义 ; 另一方面对于即将 建 立和建设的 新 制 度 , 知 之 甚 少 , 缺 乏 经 验 。 正 因为如此 , 在 执 政 以 后 , 党 领 导人民进行了艰 辛的探索 , 从参考苏联模式到结合我国国情 的 探索 , 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

全面初步的 制 度 建设奠定了我国制度建设 的基本格 局 , 展现了我国制度建设的核心价 值 导向 。 邓小平参与了社会主义制度初建的全 部 过程 , 并从一开始就对制度建设重要性和必 要 性有着深刻的认识 。

1950 年 5 月 , 邓 小 平 就 指 出 : 要 组 织 和 健 全农民协 会 , 建立或健全农民代表会及人民 代 表会议制 度 , 使农民代表会议实际上起政权 的 作用 ;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 要逐渐起人民代 表大会的 作 用 。 在西南党政军机关党员干部 大 会上 ,他强调 , 要 在 “三 反”胜 利 的 基 础 上 进 行一系列 的 建 设 工 作 , 即 思 想 建 设 、 组 织 建 设 和制度建设 。1952 年 8 月 ,邓小平调中央工作 , 直接参与领导了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和第一次 全国基层民主选举工作 。 实践中 , 他深刻指出 , 选举制度的建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 因 为 这 是国家政治制度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标志 。选举法 总 的 精 神 , 就 是 如 何根据国家的情况 , 规定一 个合乎当前实际的最民主的选举制度 。 他说 : 如果说我们国家正开始的第一个五年 建 设计划标志着我国经济 、 文化发展的新阶段 , 那么 ,选举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人民民主政 治 发展的新阶段 。【3】 这个时期 ,在制度建设的实践 中邓小平还注意发挥党外人士作用 , 尊 重 党 外 人士政治 地 位 , 大力推动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和 政治协商制度健康有序地运行和发展 ; 他 领 导 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的新突破 , 建 立 了新中国第一个相当于省辖市一级的民族自治 地方 ; 他积极推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核心的 基 层民主 ,开拓了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形式和 方 法 。 此外 ,他还探索采取了一 系列促进经济发 展的新措施 、 新办法 , 以增强经济制度的活力 。 这一切制度建设实践为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开创 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 , 打下了坚实基础 。

然而 , 从 20 世 纪 50 年代中后期开始 , 由 于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缺乏正确认识 , 由 于 对 国内外形势缺乏准确判断 , 致使社会主义建 设 总的指导思想逐步发生了 “左” 的偏差 。 在 这 种情况下 , 制度建设随之也经历了一段曲折 和 失误 ,新中国成立以后探索形成的一些行之 有 效的好制度 、 好办法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 甚至被废止和抛弃 。 对一些不合理制度的改革 、 亟待形成的相互配套的体制机制建设也没有如 期展开 。 社会主义制度不健全 、 不 完 善 的 状 况 日益突出 , 极大妨碍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的 发挥 , 也为 “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长期 性 错误的发生创造了条件。 “文化大革命”中 ,制 度建设遭到严重破坏 。

正是在全面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 基 础 上 , 邓小平指出: “制度是决定因素”【4】。 “我们过去 发生的 各 种 错 误 , 固 然 与 某些领导人的思想 、 作风有关 , 但 是 组 织 制 度 、 工 作制度方面的问 题更重要 。 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 法 任意横行 , 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 好事 ,甚至 会 走 向 反 面 。” 发 生 “文 化 大 革 命 ” 这样的事情, “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 , 而是说领 导制度 、 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 、 全局性 、 稳定 性 和 长 期 性 。 这 种 制 度 问 题 , 关系到党和 国家是否改变颜色 , 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 视”。【5】 为了避免重犯历史的错误 ,邓小平强调 : “我们的很多制度都要恢复起来”,【6】 “过去行之 有效的东西 , 我们必须坚持 , 特别是根本制度 , 社会主义 制 度 , 社 会 主 义 公 有 制 , 那 是 不 能 动摇的”【7】 。 同时 ,他也指出: “我们现在正在研究

避免重复这种现象 ,准备从改革制度着手 。”【8】他 认为 , 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 年 时 期 , 还 不 成 熟 、 不完善 。 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 , 努 力 走 出 一条适合我国情况和特点的实现现代化的道路 , 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 , 发 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 , 这些都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

无论是坚持 和 巩 固被实践证明了的符合中 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根本制度 , 还 是 通 过 改 革 开 放推进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 , 邓 小 平 制 度 建 设 思想和实践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 : 我 们 要 建 设 的制度是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根本制度 , 同 时 “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制度”。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新实践

改革开放新 时 期 , 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和经验 , 就 是 把 科 学 社 会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制度建设的具体实际相 结合 , 从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出 发 , 以 解 放 和 发展生 产力作为制度建设的根本点和出发点 , 坚持党的 领 导 , 尊 重 人 民 群 众 的 首 创 精 神 , 重 视体制机 制 的 改 革 、 发 展 和 完 善 , 大 力 促 进 制 度建设的 体 系 化 进 程 , 在总结经验和吸收借 鉴 的基础上 ,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 的 崭新实践 。

第一 , 坚持和改善人民代表 大 会 制 度 , 以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为主线 ,开启了根本政治 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文化大革命”的发生 , 一 方面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了严重破坏 , 另 一方面也暴露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身存在不 完善 、 不健全的问题 。 因此,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否保障国家的 长 治久安 , 人 们 心 存 疑 虑 , 人 民 代表大会制度应 该怎样坚持和发展的问题严重地摆在了全党和 全国人民 面 前 。 在 深 刻 思 考 的 基 础 上 , 邓 小 平 提出 : 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 大 会 制 度 , 这 个 制度不会改变。 “不 搞 多 党 竞 选 , 不 搞 三 权 分 立 、 两院制 。 我们实行的就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一院制 , 这最符合中国实际 。”【9】 同时 , 邓 小 平也在总结历史教训的基础上 , 提 出 了 改 善 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 。 实 践 表 明 , 坚 持 人 民 代表大会制度与改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 问题的两 个 方 面 。 坚 持 是 改 善 的 前 提 , 改 善 是 坚持的保 证 。 从当时的情况看 , 坚 持 和 改 善 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最主要的实现形 式 就 是 对 《宪 法》的恢复 、 修订 和 完 善 。 在邓小平的积极推 动和指导下 , 从 1978 年修订 《宪法》开始 , 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力度明显增强 。 修 订 后 的 1978 年 《宪法》明确规定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 级人大设 常 务 委 员 会 ; 将地方各级革命委员 会 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县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 由间接选举改为直接选举 ; 将上级人民检察 院 对下级 人民检察院由监督关系改为领导关系 ; 取消所谓 “大鸣 、 大放 、 大辩论 、 大字报”。这 些内容 , 从 《宪法》上大大加强和完善了人 民 代表大会制度 , 也进一步加强了国家权力机关 、 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职能 。 此 后 , 邓 小 平 在 领导制定 1982 年 《宪法》时 ,进一步指出 , 要 增强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 能力 。 为此 ,全国人大增设了专门委员会 , 并 在 《宪法》 中作了规定 。 同时还要求各级人 大 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再在各级 “一府两院”任职 , 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 法 和 对 “一 府 两院”监督方面 的 制 度 建 设 。 由 此 , 人 民 代 表 大会及其常委会在行使立法 、 监督 、 人事任免 、 重大事项决定方面的作用得到了大大增强 。 这 个时期 ,根据邓小平的建议 , 恢复了国家主席制 , 设立了中央军事委员会 , 明确了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 和 政 府 、 法 院 、 检 察 院等机构的任期 及其领导成员的任职期限 , 废除了长期以来 事 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 。 在选举制度方面 , 还明确 规 定 , 县 级 和 县 级 以下实行直接选举 。 1982 年 《宪法》的制定和实施 , 翻开了我国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新篇章 , 对 我 国 根 本 政 治制度的巩固 、 发展和完善产生了深远影响 。

第二 ,深刻揭示新形势下党领导的多党合 作和政治 协 商 制 度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 基 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涵和特点 , 大 力 推 进 基 本 政治制度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 改 革 开 放 新 时期 ,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政 党 理 论 、 统 一 战 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 , 科学界定和阐述 我 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涵 、 本质特点和重要原则 , 大大推进了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的进程 。 1978 年 3 月 , 邓小平当选政协第 五 届 全国委员 会 主 席 后 , 把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 政 治协 商 提 升 到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来认识 。

1979 年 10 月 ,邓小平指出: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 实行多党派的合作 , 这是我国具体历 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 , 也 是 我 国 政 治 制 度中 的一个特点和优 点 。”【10】在他的大力推动 下 ,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 了 党的十三大报告 。 此后 , 1989 年 1 月 , 邓 小 平 在一份关于党领导的多党合作问题的建议上批示: “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 (成员要有民主党派的) ,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 责 的 方 案 , 并 在 一 年 内 完 成 , 明 年 开 始 实 行 。”【11】按照邓小平的批 示 精 神 , 经 过 一 年 的 深 入研讨 、 起草和反复修改 , 中 共中央在同各民 主党派中央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制 定 了 《关 于 坚 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 商制度的意见》。这个文件深刻总结了中国共产 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成功经验和优良传 统 , 明确提出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 政 治 制 度”概 念 , 明确提出了具有独创性的 “参政党”的 概 念。《意见》的制定和实施 , 充分体现了中国共 产党和各 民 主 党 派 、 无党派代表人士的共同 意 志 , 是新时期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 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论依据和实施准则 。 随 着 《意见》的宣 传 、 贯 彻 和 落 实 , 中 国 共 产 党 同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更加巩固 , 政 治 协 商 、 民主监督也开始逐步走向制度化 、 规范化 。

恢复和完善 民 族 区域自治制度是邓小平关 注的重点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的 性 质 、 在 国 家 中的地位 , 以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 则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历部 《宪法》中都作了规定 , 这事实上就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一项基 本政治制度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固定了下来 。 然而 , 由于 “文 化 大 革 命”的 严 重 破 坏 , 民 族 区域自治制度在 《宪法》 中出现严重倒退 。 针 对这种情况 , 1980 年 8 月 , 邓小平在 《党和国 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中 重 申 , 要使各少数民族 聚居的地方真正实行民族 区 域 自 治 。 1981 年 6 月 ,他在主持起草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 史问题的决议》( 以下简称 《决议》) 时明确指 出 : 必须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 治 , 加 强 民 族 区 域自治的 法 制 建 设 , 保障各少数民族地区根 据 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自主权 。 这些论述为恢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提供 了重要 的 理 论 依 据 。 1982 年 《宪 法》,不 但 恢 复了 1954 年 《宪法》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一些 重要原则 , 还有针对性地增加了进一步体现 社 会主义民 族 平 等 、 团 结 、 互 助 关系的若干新规 定 , 不同程度地扩大了各级自治地方自主权 的 自主范围 。 在 新 时 期 , 民 族 区 域自治制度建设 取得的最重大成果之一就是 1984 年颁布的 《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这是一部实施 《宪法》关于民 族 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法律文 本 ,它吸取了新中国成立以来 30 多年实行民族 区域自治和民族立法工作的经验 , 充 分 考 虑 了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和需要 , 对 民 族 区 域 自治作了 比 较 全 面 的 、 明 确 的 规 定 。 它 的 颁 布 实施 , 不仅标志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工作已 经 有法可依 , 而且还标志着中国特色的民族自 治 法律体系的初步形成 。

基层民主自 治 在 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实践中已经有 了 初 步 实 施 , 但是把它作为一项具 有 全面法律 保 障 的 、 系 统 的 基 本 政 治 制 度 , 则 是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 。 1980 年 8 月 , 邓小平 在 有关修改 《宪法》 的 建 议 中 强 调: “要 使 我 们 的宪法更加完 备 、 周 密 、 准 确 , 能够切实保证人 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业事业 的权力 ,享有充分的 公 民 权 利 。”【12】正 是 体 现 这 样的原则和要求,《决议》明确提出在基层政权 和基层社会生活中要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 。 1986 年 ,邓小平在谈到政治体制改革的三大目 标时 ,进一步强调要调动基层和工人 、 农 民 、 知识分子的积极性 。 他说: “让他们参与管理 , 实现管 理 民 主 化”【13】是 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之 一 。 在邓小平的引导下 , 自 20 世纪 80 年代起 , 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特别是作为其组织载体 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 1986 年 9 月 , 国 务 院 发 布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职 工 代表大会 条 例》。1987 年 11 月 、 1989 年 12 月 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又相继颁布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试行)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日益完善的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保护下 , 基层民主自治制度 得 到了快速发 展 , 村 委 会 、 居 委 会 、 职 工 代 表 大 会普遍建立或逐步健全完善 , 尤 其 是 广 大 农 村 中以村委会选举为主要形式的基层民主影响很 大 , 效果 很 好 。 此 后 ,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 , 农村中 广泛实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 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制度不断深入发展 。

第三 , 正确把握我国经济发展的历史方位 , 引导公有制实现形式改革 , 促成基本经济制 度 的重 大 变 革 和 调 整 。 基本经济制度是指通过 《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核 心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的规则 、 原 则 和 政 策 的 总称 。 新中国成 立 后 , 经过社会主义改造 , 到 改革开放 前 , 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单一公有制 结 构为主要特点的基本经济制度 。 这 种 形 式 的 基 本经济制度对新中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曾经发挥 了积极作 用 , 但是随着经济工 作 全 面 展 开 , 这 种制度出现了缺乏效率 、 经济运行质量低下 、 经济波动起伏较大 、 经济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 , 暴露了基本经济制度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 矛盾和问 题 。 改革开放新时期 , 邓 小 平 在 牢 牢把握社会主义大方向的前提下 , 从 我 国 社 会 主 义初级阶段的客观实际出发 , 开 始 从 所 有 制 结 构方面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进行大胆改革 。 邓小平说: “一个公有制占主体 , 一个共同富裕 ,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 则 。”【15】 之后 , 他 进 一 步 提 出 了 “社 会 主 义 原 则 ,第一是 发 展 生 产 , 第 二 是 共 同 致 富”【14】的 命题 。 在此 基 础 上 , 他 谈 到 了 社会主义基本经 济制度改 革 的 三 原 则 , 一 是 发 展 生 产 力 , 二 是 公有制为 主 体 , 三 是 共 同 富 裕 , 并 认 为 这 是 一 个有机统 一 的 整 体 。 邓 小 平 的 上 述 思 想 , 首 先 在 《决议》 中 得 到 阐 发。 《决 议》指 出 : 社 会 主义生产关系必须适应于生产力的状况 , 才 有 利于生产 力 的 发 展 。 国营经济与集体经济是 我 国经济的 基 本 形 式 , 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 经 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 。 这是党的文献中 , 第一次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角度来说明所有制 结构问题 , 并提出了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 经 济 “补充”的思想 。 随后 , 1982 年 《宪法》正 式提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 度 基础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 , 即 全 民 所 有 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 在法律规定范围 内 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 , 是社会主义公有制 经 济的补充 ,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合法权利和利益 。 党的十三大更加明确指出 : 私 营 经 济 、 中 外 合 资合作 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 , 是公有制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 由 个 体 经 济 作 为必要的补充 , 发展到私营经济、 “三资”企业 等非公有制经济都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益的 补充 , 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探索不断取得新的 突 破 。 此后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 , 社 会 主 义可以搞市场经济 。 这更加解放了人们的思想 。 而实践 表 明 , 单 一 公 有 制 无法实现市场经济 , 市场经济需要多种所有制经 济 并 存 。 由 此 , 党 的十四大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 , 多 种 经 济 成 分共同发 展 的 方 针 , 党的十五大最终确立了 我 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 即 以 公 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

第四 , 充分认识体制机制在制度建设中的 特殊地位 和 重 要 作 用 , 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突 破 口 ,全面启动政 治 、 文 化 、 社会等各项具体体 制机制改 革 , 整体性提升了制度建设的质量 和 水平 。 体制机制是国家基本制度的重要体现 形 式 , 是为基本制度服务的 。 体 制机制也是联系 生产力 、 生产关系和上层 建筑之间的结合点 , 是三者之间发生相互联系 、 发生作用的桥梁 和 纽带 , 因 此 , 体 制 机 制 的 建 立 、 改 革 和 完 善 , 是国家基本制度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 客 观地说 , 从新中国成立后的发 展 历 程 看 , 体 制 机制建设是国家制度中最薄弱环节之一 。 改 革 开放的实 践 中 , 邓小平充分认识到体制机制 建 设的重要 性 , 并以经济体制改 革 为 突 破 口 , 全 面启动了各项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建设 。

改革开放新 时 期 , 邓小平敏锐地认识到经 济体制的 症 结 所 在 。 他 指 出 , 经济体制有两方 面根本缺 陷 : 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脱离了发展 生 产力这 一 核 心 ; 二 是 在 运 作上权力过于集中 , 行政色彩 太 浓 , 不 是 用 经 济 方 法 管 理 经 济 , 改 革必须在 这 方 面 进 行 。 他 强 调 : 为 了 有 利 于 解 放生产力 , 发 展 生 产 力 , 必 须 对计划经济体制 进行改革 , 核心就是要解决好计划和市场的 关 系 。 在这个改革思想指导下 ,20 世纪 80 年代开 始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主要就是围绕计划与市 场关系展开的 。 1984 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 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 认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 础 上 的 “有 计 划的商品经济”,首次将商品经济纳入社会主义 经济运行的基础框架 。 1987 年党的十三大进一 步提出 , 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 该 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 , 总 体 上 来 说 是 国家调节 市 场 , 市 场 引 导 企 业 的 机 制 。 这 就 进 一步提高了市场机制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 。 而 邓小平南方谈话中有关计划与市场关系的阐述 , 则从根本上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 属于 “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 , 解 决 了关于市场经济并非资本主义专有属性这一重 大认识问题 ,为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的目标模式扫清了障碍 。

与经济体制改革相一致 、 相 协 调 , 邓 小 平还大力支持和推动政治体制 、 文 化 体 制 和 社 会 体制等各项体制机制 的 改 革 。 他 的 《党 和 国 家 领导制度的改革》的 重 要 讲 话 , 系 统 阐 述 了 我 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 是 新 时期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 在 文 化 制度建设 上 , 邓 小 平 强 调 , 要 在建设高度物质 文明的同 时 , 提高全民族的科 学 文 化 水 平 , 发 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 , 建 设 高 度 的 社 会主义精 神 文 明 。 他 认 为 , 加 强文化建设首先 要对高度集中的文化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 积 极 探索建立与各项改革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新机制 。 在社会制 度 建 设 上 , 邓小平站在实现人民共 同 富裕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的 高 度 , 反 复 强 调 , “稳定压倒一切”,要努力构建稳定机制 , 为 社 会良性运行提供前提和保障 。 他 主 张 统 筹 区 域 发展 、 城乡 发 展 , 把 优 化 社 会 结构作为推进社 会建设的 基 础 。 他要求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 分 配体制 , 积极建立科学有 效的劳动就业机制 。 这些探索和实践为新时期我国社会制度建设的 全面展开创造了基本条件 。

第五 , 高度重视法制建设 , 注 重 发 挥 法 律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建中的规范 、 引导 、 保障和促 进 作 用 。 法律体系作为上层建筑的 组 成部分 , 是以法律形式反 映和规范国家经济 、 政治 、 文化和社会的各项制度 。 因 此 , 中 国 特 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从本质上看也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建过程 。 在 改 革 开 放的实践 中 , 邓小平非常重视及时把实践经 验 上升为法 律 , 同时积极推动修 改 、 制 定 和 完 善 相应的法 律 制 度 , 很好地发挥了法律在中国 特 色社会主义制度创建中的作用 。 早在 1978 年中 央工作会议闭幕会的讲话 中 , 邓 小 平 就 指 出 : “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 , 很多法律还没有 制定出来”【16】 。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 , 邓小平在这 个讲话中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法制建设的目标和 任务 。 他认为 ,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 、 民法 、 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 法 律 , 例 如 森 林 法 、 草原法 、 环境保 护 法 、 劳 动 法 、 外 国 人 投 资 法 等等 , 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 论 通 过 , 并 且 加 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 , 做 到 有 法 可 依 , 有 法必依 ,执法必严 , 违 法 必 究 。 鉴于法制建设十 分薄弱的 状 况 , 邓 小 平 强 调 , 法律条文开始可 以粗一点 ,逐步 完 善 。 有 的 法 规 , 地 方 可 以 先 试验 ,然后经过总结提高 , 制 定全国通行的法 律 。 邓小平的这些思想对加快法制建设产生 了 直接影响 。 党的十二大提出要加强法制建设 并 且要求逐步将法制融入经济 、 文 化 和 社 会 生 活 的各个层面 。 1982 年 《宪法》就作出了许多具 有重大意 义 的 新 规 定 , 使我国法制建设进入 了 新阶段 。 党的十三大进一步强 调 , 法 制 建 设 必 须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 , 应 兴 应 革 的 事 情 , 要 尽可能用法律或制度的形式加以明确 。 这 个 时 期 ,在系统阐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 础 上 ,邓小平 明 确 指 出 , 民 主 和 法治是建设社会 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之一 , 强 调 要 以 法 制 建 设来保障改革的秩序和成果 。 由 于 对 法 律 建 设 的高度 重 视 , 经 过 改 革 开 放后十多年的实践 , 各种主要法律法规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 法 律 法 规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十分广泛 , 社 会 生 活 的 各 个主要方面已在不同程度上做到有法可依 , 特 别是突破 了 政 治 、 体 制 的 禁 区 , 确 立 了 现 代 的 法律价值体 系 , 立 法 规 模 、 质 量 、 结 构 空 前 优 化 , 经济立 法 高 潮 迭 起 , 翻 开 了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法律体系建设的新篇章 。

历史表明 ,新时期邓小平的制度建设思想 和实践 , 具有鲜明的承前启后 、 开 拓 创 新 的 意 义和特点 , 他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制 度 建设的 积 极 成 果 , 引 入 新 时期的制度建设中 , 并结合改革开放的新探索 , 积极开拓社会主 义 制度建设的中国化实践 , 使我国的制度建设 坚 定地走上了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目 标的道路 。

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重要启示

邓小平的制度建设思想和实践 , 深 深 根 植 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沃土之中 , 符合我国国情 ,顺应时代潮流 , 具有鲜明特点 。 其在探索中形成的思想理论成果 , 积 累 的 丰 富 实践经验 , 不仅大大深化了党对中国特色社 会 主义制度建设规律的认识 , 而且对建设更加 成 熟 、 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 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

第一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必须始 终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方向 。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制度不是什么别的制度 , 它首先是社会主 义 制度 。 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 历 史 的 选 择 , 人 民的选择 , 是当代中国的根本 制 度 。 邓 小 平 指 出 : 如果我们不坚持社会主义 , 最 终 发 展 起 来 也不过成为一个附属国 。 如果否定了我国社 会 主义的根 本 制 度 , 或以实现制度建设的名义 照 搬西方资 本 主 义 制 度 , 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的 混 乱 ,丧失稳定发展的大好局面 , 甚 至 会 亡 党 亡 国 。 邓小平的制度建设实践告 诉 我 们 , 中 国 特 色社 会 主 义 制 度 建 设 既 要 有 “冒 ” 的 勇 气 、 “闯”的劲头 , 更要有战略定力和底线思维 。 所 谓战略定 力 , 就是要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 主 义道路上不能有丝毫动摇 ; 所 谓 底 线 思 维 , 就 是要坚决守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条底线 , 坚决反 对任何改变社会主义制度性质的图谋 , 不为各种错误观点所左右 , 不为各种干扰所惑 , 不生搬硬套西方思想理论和制度模式 , 坚 持 一 切从实际出 发 , 以 我 为 主 , 该 改 的 坚 决 改 , 不 能改的坚 决 守 住 , 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 制度建设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

第二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是一个 长期的 、 渐 进 的 过 程 。 建 设 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 制度需要对不合理的旧体制机制进行改革 , 这 “不会是一帆风顺的 ,它涉及的面很广 , 涉及一 大批人的 切 身 利 益 , 一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 复 杂情况和问题 , 一定会遇到重重障碍”【17】 。 邓小平说: “我们这一代人也许不能全部完成 , 但是 , 至少我们有责任为它的完成奠定巩固的 基 础 ,确立正确的方向 。”【18】邓小平的制度建设实 践告诉我 们 , 制度建设不能毕 其 功 于 一 役 , 要 有战略眼光 , 要 有 全 局 部 署 , 并 循 序 渐 进 、 分 步骤分阶 段 推 进 实 施 。 要 坚 持 由 易 向 难 、 由 外 到内 、 由浅入深的渐进发展方 法 。 要 正 确 处 理 好改革 、 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 保证三者的协调 统一和相 互 促 进 。 只 有 努 力 把 改 革 的 力 度 、 发 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 , 制 度建设才能呈现充满活力而又和谐稳定的新气象 。

第三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要坚持 改革 , 并不 断 深 化 改 革 。 改 革 是中国的第二次 革命 。 邓小平指出: “这场革命既要大幅度地改 变目前落 后 的 生 产 力 , 就必然要多方面地改 变 生产关系 , 改 变 上 层 建 筑 , 改 变工农业企业的 管理方式和国家对工农业企业的管理方式 , 使 之适应于现代化大经济的需要 。”【19】 邓小平的制 度建设实践告诉我们 , 改革作为一场新的革命 , 不是也不允许否定和抛弃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 主义基本 制 度 。 同 时 , 改 革 也 不是对原有体制 机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 , 而是对体制机制的 根 本性改革 , 它的实质和目标是要从根本上改 变 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 , 建 立 充 满 生 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 , 同 时 相 应 地 改革政治 、 文 化 、 社 会 体 制 和 其他方面的体制 机制 , 以 实现中国的社会 主义制度的现代化 。 没有改革 , 没有改革的不断深 化 , 就 谈 不 上 建 立新体制 、 新 机 制 , 而 改 革 的 成果也只有通过 一定的制 度 、 法 律 确 定 下 来 , 才能更有利于改 革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

第四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要以人 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 人 民 是 国家的主人 , 是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实践主体 , 是决定我国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 。 邓 小 平 制 度建设的思想和实践一个突出特点 , 就 是 立 足 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 他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 , 重视发挥群众首创精神 。 他不仅紧紧依靠人 民 群众推动制度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 而 且 让 人 民 群众从日益完善的制度中获得切实的利益和保 障 。 邓小平的制度建设实践告 诉 我 们 , 制 度 建 设必须做到谋划部署汲取人民智慧 , 推 进 实 践 凝聚人民 力 量 , 检 验 成 果 依 靠 人 民 评 判 , 使 整 个建设过程成为人民广泛参与 、 普 遍 受 益 的 过 程 。 唯有充分尊重人民意愿 , 形 成 广 泛 共 识 , 人民才会积极支持制度建设 、 踊 跃 投 身 制 度 建 设 ,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才会 竞 相 迸 发 , 人 民 的发展机会才会丰富多彩 , 人民的生活质量 和 水平才会 不 断 提 高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建 设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 。

第五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最终目 标是为了解决好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 现代化问题 。 邓小平说: “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 , 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 义 国家 ,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 更 高更切实的民主 。”【20】 他 强 调 : 我们改革开放的 目的 , 就是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 , 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 , 发 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 , 整体性地提升我国现代化水平 。 邓 小 平 的 制 度 建设实践 告 诉 我 们 , 推进制度建设就是要适 应 时代发展 变 化 , 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 的 体制机制 , 又不断构建新的体 制 机 制 , 既 积 极 借鉴人类制度文明的有益成果 , 又 决 不 照 搬 别 国制度模 式 , 努力使各方面制 度 更 加 科 学 、 更 加完 善 、 更 加 成 熟 、 更 加 定 型 , 实 现 党 、 国 家 和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 、 规范化 、 程序化 。 最终依靠 良 好 的 制 度 , 依靠强有力的制度执 行 力 , 依靠国家治理现代化 , 实 现党和国家长治 久安 。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开辟了一条到达 理 想境界的 道 路 , 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辛 勤 劳动 。 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看 , 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 , 并在这个基础上进 行 了改革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已经有 了 很好的基 础 。 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完善和发 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 努力形成一整套更 加 完备 、 稳定 、 管用 的 制 度 体 系 。 这 项 工 程 极 为 宏大 , 必须始终坚持体制机制 和 制 度 创 新 , 不 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越 过 一峰又一 岭 、 闯过一关又一坎 , 用 坚 定 的 制 度 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插上腾 飞的翅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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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1987 年 4 月 17 日 , 邓小平在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 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提出: “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邓小平文选》第 3 卷 , 人民出版社 , 1993 年 , 第 218 页 。

2.《邓小平文选》第 3 卷 , 第 372 页 。

3.《邓小平年谱 ( 1904—1974) 》 ( 中) , 中央文献出版 社 ,2009 年 , 第 1096 页 。

4.《邓小平 文 选》第 2 卷 , 人 民 出 版 社 , 1994 年 , 第 308 页 。

5.《邓小平文选》第 2 卷 , 第 333 页 。

6.《邓小平年谱 ( 1975—1997) 》 (上) , 中央文献出版 社 ,2004 年 , 第 222 页 。

7《邓小平文选》第 2 卷 , 第 133 页 。

8. 《邓小平文选》第 2 卷 , 第 348 页 。

9. 《邓小平文选》第 3 卷 , 第 220 页 。

10.《邓小平文选》第 2 卷 , 第 205 页 。

11. 《邓小平年谱 ( 1975—1997) 》 ( 下) , 中央文献出版 社 ,2004 年 , 第 1262 页 。

12.《邓小平文选》第 2 卷 , 第 339 页。

13.《邓小平文选》第 3 卷 , 第 180 页。

14. 《邓小平文选》 第 3 卷 , 第 111 页。

15. 《邓小平文选》第 3 卷 , 第 172 页。

16.《邓小平文选》第 2 卷 , 第 146 页 。

17. 《邓小平文选》第 2 卷 , 第 152 页 。

18.《邓小平文选》第 2 卷 , 第 342 、343 页 。

19. 《邓小平文选》第 2 卷 , 第 135—136 页 。

20. 《邓小平文选》第 2 卷 , 第 32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