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十年新求索【4】

作者:纪晓华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0日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紧跟时代步伐提速创新

十七大报告形成“一条主线、五位一体”的党的建设新格局,明确了党的各方面建设的主线和重点,使党建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严密,工作更加得力

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改革创新,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途径。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召开。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回顾了改革开放29年来的伟大历史进程,总结了“十个结合”的宝贵经验,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在部署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方面,十七大报告坚持“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结合起来”这条宝贵经验,针对十七大提出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任务,明确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要站在完成党执政兴国使命的高度,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体现到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落实到引领中国发展进步、更好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这是十七大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

按照这一要求,十七大作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战略部署。

改革创新党的建设,首先是要确定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目标。十七大报告科学概括了这一总目标,并赋予了它新内涵,这是十七大在党的建设方面的一个重要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直在探索执政党建设的目标方向问题。

邓小平针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出了“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的奋斗目标。

江泽民最早提出了“新时期党的建设总目标”这一概念,并且把它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他在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通过锲而不舍的努力,保证我们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目标要求。

胡锦涛在此基础上,科学分析了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时代特征,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新目标。这一新概括,突出了党的执政使命和时代要求,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思想路线、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

十七大在党的建设方面的另一个重要贡献,就是确立了“一条主线、五位一体”的党的建设新格局。

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中,党中央深刻地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开展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由此,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明确提出了“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总体部署。

这个总体部署,还提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明确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并列起来,从而形成了五位一体的党建总体布局。它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重视。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大力推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命题。

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出发,进一步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5年1月,中央正式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

反腐倡廉工作成绩虽然显着,但反腐败斗争形势却依然严峻复杂。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仍然易发多发,高级干部腐败案件仍然时有发生。它严重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党中央认为:“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必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